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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厦门市高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厦教发(2022)52号)在厦各高职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岸融合的意见(闽政文(2021)97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实施厦门市高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重点支持建设
2、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高水平专业,辐射带动厦门职教高地建设,推动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增强服务能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到2025年,培育建设20个高职高水平专业,其中68个专业基本达到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要求。二、建设任务(一)提升立德树人水平。坚持党对专业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发挥思政课程主渠道作用,完善课程思政体系,打造专业课程思政品牌。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强化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为核心,完善德技并修
3、育人机制,推动产业文化、优秀企业文化进专业进班级,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实现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培养深度融合。(二)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健全人才培养和产业人才需求精准对接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队伍建设、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合作,实现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享、基地共用,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行“二元制”、现代学徒制,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大力推进校企共建专业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工作室、创新创业基地、教学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非遗传承人工作室等平台,形成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贯彻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积极开发专
4、业特色标准,探索专业认证,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加强督导评估工作,完善专业质量保证体系,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估,实行专业质量年报制度。(三)提升教学改革水平。对接国家教学标准,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范研制程序,建立公开制度,提升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推动“课堂革命”,将课程教学改革推向纵深。对接职业岗位群,参照行业技术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内容,优化专业课程体系,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校企共同开发课程、专业教材等教学资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加强实践教学,推行教学与实训相融合的教学方式,普及项目
5、教学、情景教学、模块化教学。将1+X证书制度试点与专业建设紧密结合,推进岗课赛证有机衔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建立健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专业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强化实习实训评价,提升岗课赛证融通质量。(四)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以“四有”好老师标准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构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着力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大引进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力度。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组建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加强教师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和在职研修,
6、积极参与教学能力比赛,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促进教师职业发展。专业生师比不高于30:1,高级职称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30%,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50%,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15%,“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o专业教学团队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等认定的高水平教师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高层次人才担任专业带头人,或专业教师获省级及以上教学领域有关奖励两项以上。(五)提升实践教学水平。建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课内外互补、校内外结合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保障实训场地和工位充足,实训装备达到教育部发布的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
7、。与企业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推进实训生产化和产、学、研、训、赛、考等功能一体化。加强实训基地管理和运行保障,服务专业实践教学。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确保实习质量和实习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专业实训条件达到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要求,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低于1万元,专业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50%,(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以“信息技术+”升级专业。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建设数字化教室、智慧课堂和虚拟工厂、虚拟车间等仿真实训基地,开发融媒体教材等信息化教学资源,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与学新格局,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开展信息化培训,提升教师的信息素养。(七)提升
8、对外合作水平。加强与职业教育先进国家(地区)院校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选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围绕服务两岸融合发展,加强闽台职业教育深度合作,与台湾优质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共建专业,联合培养产业人才。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和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扩大招收沿线和金砖国家学生来闽留学规模。积极建设海外职业教育培养培训基地,面向“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员工和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八)提升服务发展水平。面向厦门市发展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行业企业需求办学,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平台,着力培
9、养一批产业急需、技艺高超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发挥资源优势,与行业企业共建职工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基地,面向企业员工、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就业重点人群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并不断扩大规模,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创业服务。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对接创新驱动战略和科技发展趋势,联合行业企业开展应用技术研发、产品工艺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促进民族传统工艺、民间技艺传承创新。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积极开展欠发达地区薄弱职业院校对口支援,服务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和乡村振兴战
10、略。建成市级及以上技术研发推广平台(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或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实验实训基地等)1个。三、组织实施(一)统筹推进。厦门市高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指导和管理。立项建设专业由所属高职院校(以下简称“建设院校”)负责具体实施。L市教育局主要职责:组织审核建设院校专业建设方案,督促建设院校加强项目管理;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年度考核评估和终期评估验收;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指导督促建设院校加强专项资金管理。2.建设院校主要职责:根据上述八个建设任务编制专业建设方案和年度专业建设任务书;按照备案的专业建设方案开展高水平专业建设,按时完成专业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健全
11、内控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二)项目实施。市级高水平专业建设方案于2022年启动,建设周期为3年(20222025年)。实行“总量控制、年度考核、动态调整、优胜劣汰”的项目建设管理机制。1 .申报与遴选。符合厦门市高水平立项建设专业遴选条件的高职院校提交申报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并公布建设院校名单。厦门市高水平立项建设专业遴选,坚持质量为先、扶优扶强、改革导向,优先从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专业群所属专业遴选,优先支持对接产业、行业认可、特色鲜明的专业,各高职院校申报高水平专业不超过3个,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院校申报高水平专业不超过4个。申报材料包括(不限于
12、):1.单位推荐(或申请)函;2.厦门市高职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厦门市高职高水平专业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厦门市高职高水平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主要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封面需加盖公章,一式3份。申报推荐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2年7月20日。申报推荐书面材料统一报送市教育局高教职教处。2 .专业建设。建设院校按照备案的专业建设方案开展专业建设,根据年度考核评估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建设方案。(三)项目管理。高水平专业建设院校的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第2年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督促建设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取消立项;建设期满后进
13、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为市高职教育高水平专业;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项目资格。(四)资金管理。市高水平专业建设所需资金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仅用于各建设院校立项高水平专业内涵建设。建设院校要对专业建设予以配套经费支持。鼓励行业企业投入资金支持建设院校建设。建设院校要加强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规范、合理使用资金。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支出以及与专业建设方案项目建设任务无关的其他支出。四、组织保障实施厦门市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是我市加快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全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构建具有厦门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职业教育现代
14、化水平,增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奋发作为,着力打造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的高水平专业,为我市乃至全省产业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带动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各建设院校要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确保本校立项建设高水平专业按备案的专业建设方案足额落实到位。建设院校校(院)长是专业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工作专班,制定管理制度,积极吸纳行业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建立持续、稳定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确保如期完成本校高水平专业建设任务。附件:1.厦门市高职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2 .厦门市高职高水平专业项目建设任务书3 .厦门市高职高水平
15、专业申报汇总表厦门市教育局2022年7月8日附件1厦门市高职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代码)所属专业大类申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厦门市教育局制2022年6月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学院(学校)对所提交的厦门市高职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厦门市高职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厦门市高职高水平专业项目建设任务书内容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曰一、项目申报院校基本情况学校名称学校地址邮编法人代表联系电子_项目负责人电话邮箱二、申报专业基本情况专业名称所属专业大类专业代码所在学院开办时间在校学生数毕业生届数已毕业学生数学校近3年累计向本专业投入的建设经费(万元)申报专业是否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建设专业市级高职重点专业口省级示范专业省级重点专业国家级_建设专业专业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位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职称职务手机电子信箱主要教学成果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含行业、企业)姓名单位职称/职务承担工作三、项目己有基础(可根据实际增加附表)专业建设基础(综合实力校内排名、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