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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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1 .民法(1)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2)民法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注:国家机关在行使公权力不归民法,但是如果在买卖合同中,作为机关法人的身份进行,此时,法律地位平等,则由民法调整2 .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内涵: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

2、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注:人身损害赔偿关系是由于人身权利受到损害而产生的请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不直接体现财产性,当人身关系受到损害时产生的保护性法律关系体现财产性(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民事客体: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一一静态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一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是人身利益一一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注:并非所有自然人都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只

3、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分娩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民事行为能力: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智力民事活动代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智力健全者)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

4、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独立进行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民事法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法律活动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3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

5、到法治和德治相情相成、相互促进。(2)体现: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4 .民法基本原则(1)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2)民法确定基本原则的原因: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必要性)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

6、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意义)(3)民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M垩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i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

7、(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注:区分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在法律关系中,各权利主体的权利义务都相同,没有特权。公平原则是指双方的法律结果与双方的行为是相匹配的。简单来说,平等指的是资格,公平指的是程序和结果。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一)生命健康俱可贵(维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5 .人身权(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原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一涉及身体层面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

8、格尊严不受侵犯:一涉及精神层面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2)人身权的种类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1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3)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6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身体权一

9、侧重身体完整、行动自由;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限制行动自由(非法囚禁)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2)重要性: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3)法律保护: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补充: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姓名肖像受保护7 .姓名权(1)含义:姓名权是自

10、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2)依据: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3)法律保护: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注:干涉。指妨害、阻碍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

11、、强迫作者在其作品上不署名等.盗用。未经他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的行为。例如自称是某名演员的弟子,以吸引观众,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擅自将歌星“腾格尔”的名字作为店名;谎称刘欢将参加演唱会,并擅自在宣传资料上使用刘欢的姓名。盗用他人姓名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份或牟取其他利益用他人的名义为一定行为,不妄称自己就是某人假冒。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完全以姓名权人的身份从事活动(冒名顶替)其他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以脩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8 .肖像权(1)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

12、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2)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拓展: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对姓名、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民法典第1020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13、;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如寻人启事)(三)名誉隐私不可侵9 .名誉权和荣誉权(1)名誉的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2)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注: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名誉权荣誉权主体不同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一种人身权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客体不同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取得的程序不同自然就享有的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荣誉的程序而取得侵害方式不

14、同侮辱、诽谤非法剥夺、否定、贬低、亵渎他人的荣誉等区分侮辱和诽谤侮辱:用语言(书面、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名誉的行为。名誉权侵权要件:主观上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上述行为为不特定的第三人知晓侵权对象指向了特定的个人或群体死者的人格利益的保护:死者不享有人格权,但是,若发生了侵害死亡人的人格利益,法律是予以保护的。实则是对死者近亲属人格利益的保护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

15、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10 .隐私权(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意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注: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没有隐私权。法人有“商业秘密”(2)法律规定。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3)隐私权的意义: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11 .个人信息(1)法律规定: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佶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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