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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莱州齐宇电子材产士限公司高性能电池隔膜用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莱州齐宇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Ol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莱州齐宇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电池隔膜用材料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401-370683-04-01-47582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自迨区)烟台市莱州县(区)城港路乡(街道)大原杜家村村南村碑西100米(具体地址)地理坐标(119度55分51.996秒,37度13分28.952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081电子元件
2、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0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莱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O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35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5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前述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
3、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撷攵,生尚亏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堆放处理。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于1992年12月被山东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8年11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莱州市省级经济开
4、发区的批复(鲁政字2018308号)同意整合莱州市省级开发区,将莱州经济开发区与莱州工业园区整合为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于2009年12月3日获得了山东省环保厅批复,批复文号为鲁环审200918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于1992年12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东至莱州市啤酒厂、小原高家村、淇水河、十里堡村、程郭镇西坊北村:南至文昌路街道东庄头村西庄头村、东南隅村、永安路街道花园北流村、玉海路绿化带;西至三教北流村、路个庄村、小原村、杜家村;北至东大原村、小原高家村、小原谢家
5、村、小原王家村,核准面积9.0平方公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莱州市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鲁政字(2018)308号),同意整合莱州市省级开发区,将莱州经济开发区与莱州工业园区整合为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原莱州经济开发区变更头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原莱州工业园区变更为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区。整合后的开发规划面积为原莱州经济开发区与原莱州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之和,即818.03公顷,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规划面积为554.83公顷、临港产业园区规划面积为263.2公顷,四至范围保持不变。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为高性能电池隔膜用材料生产项目,符合产业园区规划。1、产业政策符
6、合性分析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规定,莱州齐宇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电池隔膜用材料生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淘汰类项目,属允许建设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本项目所选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按照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其他符合性分析发展产业、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产业,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规划.2、与烟政发20217号控制要
7、求的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具体位置为(北纬371328.9524”,东经119555L996)附近,本项目距离烟台莱州湾金仓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631-01)约131111。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位于山东莱州经济开发区,属于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环境一般管控单元内,项目所占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表IT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情况表管控维度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间局束空布约1.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项目符合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
8、总体准入条件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L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水环境超标控制单元以及城镇建成区或人口集聚区域,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全面截污和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超标单元还应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确保达标排放。项目废气采取措施后
9、,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项目无废水排放。项目采用合理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符合境险控环风防1.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项目建立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废气处理措施合理有效,有效的减少废气中相关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L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加大资源和产业整合力度,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构建企业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区域大循环发展模式,打造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2 .制定切实可行的再生水供水目标,实现再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雨
10、水利用行业科技水平,3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禁燃区要求及莱州市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要求。4 .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烟台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综合整治。项目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全市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11、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6.2%(以省下达最终目标为准);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项目污染物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均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
12、烟环委办发20234号),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2020年下降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等均为
13、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所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烟台市禁止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开发建设活动区域。本项目不在生态环境准入清电要求范围内。3、与环发201277号文和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
14、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耍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为莱州齐宇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电池隔膜用材料生产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内无重大危险源。本评价对项目的环境风险、废气防治措施进行评价,项目方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4、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大原杜家村村南村碑西100米,仓库和车间为租赁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大原杜家村民委员会用地和车间,项目东侧
15、东侧为华之新材料,南侧为道路,北侧和西侧为空地。本项目所占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符合城港路街道用地规划。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厂址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项目所在地厂区南邻玉海街,交通便利、市政设施完善。项目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表1-2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类要求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生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