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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阜宁县串通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阜宁县水务局编制日期:2024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8三、生态环境现状、环境目标及评价标准32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4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56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测清单72七、结论75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工程总体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施工总体布置图附图4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图附图5盐城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6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7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示意图附图8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9项目敏感目标位置图附件10典型设施设计图附件
2、11生态现状检测点位图附图12工程师现场照片附件:附件1申请书附件2委托书附件3承诺书附件4法人证件附件5阜宁县串通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附件6江苏省水利厅关于阜宁串通河治理工程设计审查的函附件7盐城市水利局关于串通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附件8现状检测报告附件9技术服务合同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阜宁县串通河治理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8-320923-89-01-48340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盐城_市阜宁.县(区)/乡(街道)_J_(具体地址)地理坐标(起点:1195149.696秒,424884.899终点:119573.031,3346,19.09
3、7)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中“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永久占地68.31亩,临时占地254.19亩/长度11.51km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阜宁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阜行审投资(2023)87号总投资(万元)7018环保投资(万元)311.21环保投资占比()4.43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O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
4、-2030)(国务院,国函(2013)35号)2、江苏省“十四五Z发展规划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21)53号)3、江苏省里下河区水利治理规划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盐政办发(2021)6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1、与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符合性分析国务院以国函(2013)35号批复了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根据规划,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进一步控制山丘区洪水,重点平原洼地的除涝能力明显提高;重要支流得到进一步治理。到2030年,建成适应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良好水生态的整体
5、协调的水利体系。建成完善的流域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各类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除涝能力进一步加强。本项目串通河整治工程建设后使区域的防洪除涝能力明显提高,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符合规划要求。2、与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苏政办发(2021)53号文件发布了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根据规划,2025年目标为初步构建标准较高、功能齐全、节约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水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防洪保安能力、水资源保障能力、生态保护能力和系统治水能力,为江苏现代化建设与
6、高质量发展强化水利保障,为美丽江苏建设增添水韵成色。区域骨干河道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除涝标准,淮河流域片区域达到51()年一遇,长江、太湖流域片达到1020年一遇。各级城市防洪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重要河道达到20年一遇排涝标准。全省江河堤防达标率达到86%以上。本项目所在的串通河在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18年修订)中属于“跨县重要河道”中淮河流域内118号,故属于区域性骨干河道,串通河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满足淮河流域片区域510年一遇标准要求;防洪满足作为区域骨干河道的防洪标准即20年一遇要求。故本建设符合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3、与江苏省
7、里下河区水利治理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江苏省里下河区水利治理规划,里下河腹部地区及斗北区坚持“上抽、中滞、下排”的治理方针,巩固、扩大、延伸骨干自排入海通道,提高下排能力和受益范围;重点推进腹部退坪还湖工程,恢复、巩固湖荡滞蓄能力;新辟北部快速排水通道和下移挡潮闸,改善自排区中下游围水区排水条件;结合区域供水建设周边排水泵站,加强珏区建设与管理,遇超标准洪水实施坪区限排调度,并利用部分低洼坪区滞蓄;畅通内部河网,提高调度能力。本项目属于河湖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够提高里下河区排涝标准,改善区域防治治理能力,保障河道之间排水通畅性。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里下河区水利治理规划中相关要求。4、本项目
8、与盐城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对照盐城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规划重点工程为:水安全保障工程、水资源支撑工程、水生态保护工程、水利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本项目为串通河综合治理工程,属于水安全保障工程中的区域骨干道河道治理工程;本项目的实施可提升串通河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串通河区域灌排标准,符合盐城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距离项目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具体位置分布
9、详见附图。项目周边生态红线情况详见下表。表Ll项目周边生态红线一览表态间护域名生空保区名主导生态功能范围方位与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榆(县水道护通河宁清通维区水源水质保护/阜宁县境内通榆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IOoO米的陆域范围,扣减与通榆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区域,总面积62.49km2O西,30m通榆河(阜宁县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位于经济开发区北陈居委会(E11952,42”,N333842)O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为中心,上溯100o米,下延500米,上游至开发区路庄居委会五组,下游至开发区北陈村三组范围内的水域。与一级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
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上游从开发区路庄居委会五组至开发区路庄居委会一组,下游从开发区北陈村三组至开发区北陈村四组,以及与其平交胜利河、串通河和马路坪河上溯2000米范围内的水域;与二级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内的陆域,总面积5.3Ikm2o/西,HOm宁沙省湿公阜金湖级地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阜宁金沙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括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等),总面积4.35km2o阜宁金沙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除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外的其他区域,总面积0.4km?4.4km沙黄鱼家水种资保区金湖颗国级产质源
11、护渔业资源保护核心区四周拐点经纬度坐标分别为:119o4734wE,334339N;119o47,05wE,334405N;119o46,52E,334354N;119o47,07wE,334333N;1194706E,334325N;119o47,15wE,334335N总面积0.72km2o金沙湖黄颠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批复范围除核心区外的区域,总面积6.84km2o3.8km本项目涉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的“通榆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及“通榆河(阜宁县)饮用水源保护区”,串通河与通榆河为交汇关系,本项目河道治理范围为与通榆河交汇东段,不涉
12、及通榆河。根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要求:“第二十七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一)倾倒、排放、堆放、填埋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废弃物;(二)倾倒、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有毒有害物质;(三)损坏堤防、护岸、闸坝等各类水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文、通讯、供电、观测、自动控制等设施;(四)在行洪、排涝、输水河道内设置影响行水的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或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五)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垦种、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六)其他侵占河道、危害防洪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和破坏河道水环境的活动。第二十八条
13、涵、闸、泵站、水电站应当设立安全警戒区。”根据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及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榆河保护区项目准入管理的通知要求:“通榆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主要供水河道及其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一级保护区,新沂河南偏泓、盐河和斗龙港、新洋港、黄沙港、射阳河、车路河、沂南小河、沐新河等与通榆河平交的主要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二级保护区。第三十六条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
14、环境的项目;(二)在河道内设置经营性餐饮设施;(三)向河道、水体倾倒工业废渣、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船舶垃圾;(四)将畜禽养殖场的粪便和污水直接排入水体;(五)将船舶的残油、废油排入水体;(/O在水体洗涤装贮过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船舶和容器以及污染水体的回收废旧物品;(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七条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二)新设排污口;(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四)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五)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六)在河堤迎水坡种植农作物;(七)在河道吠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设立鱼瞥、鱼筋等各类定置渔具。第三十八条通榆河一级、二级保护区限制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港口、码头;(二)设置水上加油、加气站点;(三)法律、法规限制的其他行为。”本项目属于河道整治工程,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提升居住环境质量项目实施不涉及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通榆河保护区项目准入管理的通知、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文件中禁止或者限制的建设内容。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2022年阜宁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2年阜宁县城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