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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头镇中心小学中心教师教学量化考核细则一、考评内容:本考评细则以全面评估教师的德、勤、绩、能及学校其它工作五部分组成,从而达到对全镇学校、教干、教师比较客观、公平、合理的全面评价。二、教师赋分标准:(一)职业道德(10分)1、工作态度(4分)(1)热爱本职工作,主动承担任务,责任心强,遵守规章制度,服务热情周到。(1分)(2)忠于职守,有较强的责任感,遵守规章制度,能服从组织分配,服务态度好。(1分)(3)有责任感,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服务态度较好。(1分)(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接受接受额外任务,责任心强,服务态度较好。(1分)2、工作纪律(6分)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教室内一律不得吸
2、烟,上班时间不准下棋、做饭、睡觉,不准在上班期间玩扑克、打麻将等游戏,发现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二)教师出勤(10分)1、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包含会议、上课及各种活动)2、事假:事假每学期不超3天不扣分,每超一天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3、病假:病假三天以内不扣分,每超一天扣0.2分,病假累计超过20天者不得分。4、旷工:旷一节课扣1分,累计旷工超过一天(6节课)以上者不得分。5、县、镇组织的各项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三)教学能力(60分)1、考试成绩(50分)期末考试成绩采取核算教师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之和,为教师教学成绩,期
3、中质量检测、平时抽测只采用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计入教师教学成绩。优秀率计算办法:教研室根据参加考试学生成绩,分年级、分学科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全镇排名,前33%的考生成绩为优秀率学生,即优秀率=该班占前33%优秀学生个数班级学生数Xlo0%。合格率计算办法:教研室根据参加考试学生成绩,分年级、分学科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全镇排名,前80%的考生成绩为合格率学生,即合格率=该班占前80%合格学生个数班级学生数Xlo0%。平均分计算方法:教研室根据参加考试学生成绩,分年级、分学科,按照考试学生的总成绩除以该班学生数。班级学生数(比率分母):原则上班级内所有学生(无论在籍与否)都必须参
4、加考试。另外,考虑到个别学生确实有病或其他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为了考评更加趋向公平合理,在计算评估数据时,各班均按照班级实有学生人数进行报数,采取四舍五入计算方法,去掉相应比率,50人以上(含50人)的班级按照去掉6%的学生后再进行计算,40人(含40人)以上的班级去掉5%的班级学生数,30人(含30人)以上的去掉4%的班级学生数,30人(不含30人)以下的去掉3%的班级学生数再进行评估,以上均按学科去人数,取得的数据为教师评估成绩,优秀率、合格率、平均分最高各为100%。体、音、美、信息技术等课程的专职教师,按照中心小学统一抽测成绩另行折算。2、考查学科(10分)中心小学统一组织、不定期抽
5、测,抽测成绩按照10分计入任课教师的教学成绩,不带考查学科的教师按照本校教师考查学科平均分折算,计入教师成绩,任多门考查学科的教师,本学期考查几科就折算几科(多科的平均值)。3、县级抽测县教研室每学期的教学成绩抽测,抽测成绩占全县前三名的,被抽测的班级及给综合卷包含的所有学科,均按照同年级、同学科全镇第一名成绩计入,反之居全县后三名的,则均按照全镇倒数第一名计入,处中间位次的,按照实际成绩计入。4、任多个班级或多个学科的教师,按照取其平均成绩计入教师教学成绩。5、成绩进步、后退4名以上的教师,由各学校根据情况分别给予增加或减少5-1分的增减。(四)教师常规(20分)1、教师常规严格按照县、镇教
6、研室要求检查落实。根据镇教研室组织的常规检查赋分,备课和作业各占10分,共计20分;2、如果学期检查两次或多次,教师常规采取平均成绩计入教师常规量化成绩;3、凡是备课作业在市、县检查活动中出现较大失误或被点名批评的教师,该教师常规减半计入常规成绩;4、在镇教研室检查过程中发现教师用假材料应付检查的教师,该项指标计零分;(五)附加分(20分)凡是参加市、县、镇组织的优质课评选(含教学基本功),市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县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镇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执教公开课视为同级别优质课评选一等奖。论文评选、教案、备课、课件制作按同等级别减半计分,凡在市县
7、教科室或相关科室立项,并顺利通过结题的课题组,县级4分,市级8分。凡在逐级推荐或在正式杂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按照同级论文的2倍分数计入,没有稿费汇款单原件的不给予计分。成绩抽测,凡是每年参加县级成绩抽出的班级,不论哪种学科,只要在全县镇街中获得前三名的教师记分别记5分、4分、3分。学生特长比赛、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评比,运动会等在全县组织的比赛活动中,对于辅导教师、教练员有一名学生获得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教师理论知识竞赛,在全县组织的教师理论竞赛中,获得优秀奖记2分。管理人员赋分:校长5分,副校长、教导主任4分,班主任2分,教研组长1分,科室管理人员1分,安全和德育管理员各加3分。无论怎么积分,学校管理人员分工不得超过5分。以上所有各项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