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实验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差旅费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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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实验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差旅费管理规定为规范学校教职工到临沐县城区(城区包括临沐街道、郑山街道、经济开发区、苍马山景区)以外地区学习培训、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含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报销,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一、审批管理学校教职工外出培训出差前必须履行审批手续,通过企业微信填报公务出差审批单,注明申请科室、申请时间、出差人员姓名、人数、出差地点、出差期间、出行方式及事由,会议通知或相关文件必须拍照或截图上传附件。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出差。县外多人培训出差,在上级没有统一组织乘车的情况下,一般由学校统一安排租车,
2、由活动组织科室负责人在企业微信填写公务用车租赁申请单,经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联系车辆及结算费用。其他情况一般由个人自行前往,按规定报销费用。二、费用分类及标准1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临沐县以外地区出差培训,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2 .住宿费是指培训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发生的房租费用。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参照临沐县教育体育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沐教字(2018)19号)的标准执行(见附件)。3 .伙食补助费是指培训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县外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省外出差按照临沐县教育体育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青
3、海、西藏、新疆每人每天120元,其他省区100元)。当天往返的,县外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限额使用(其中:早餐不超过20元,午餐、晚餐每餐不超过40元),凭发票或接待单位收取证明据实报销。当天不能够往返的,县外伙食补助费凭住宿费发票按规定补助标准包干使用。县内镇培训出差确需就餐的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伙食费按每人每天60元(午餐、晚餐每餐不超30元)限额使用,凭发票据实报销。4 .市内交通费是学习培训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按往返各I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I天计发,其中到外省及省内其他市出差的,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到市内区、县出差的,每人每天50元;到县内镇出差的,每人每天30元。三、报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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