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精选28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联营合同(精选28篇).docx(8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联营合同(精选28篇)联营合同篇1合同编号: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电挂: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电挂:传真:帐号:电子信箱: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1.联营宗旨:2 .联营企业名称:;地址:;隶属:;经济性质:(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3 .联营项目:4 .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公司投资总额
2、为人民币元。甲方投资元,占投资总额%。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TG;厂房:一元,折旧率为每年%;机械设备:一元,折旧率为每年%;专用工具:元,折旧率为每年%;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一元;专利权:一元;商标权:一元;技术成果:元。乙方投资:投资缴付日期:6 .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7 .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8 .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9 .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甲方:10 .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公司实行(所得)税
3、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资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甲方:%;乙方:%;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IL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
4、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12 .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经理人,由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公司的主管会计由方推荐,方推荐名协助之。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13 .违约责任(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
5、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2)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3)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14 .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15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16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
6、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联营合同篇2(其余单位依次如上所列)以上各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单位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质资源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总公司Q特订立本协议。1.联营宗旨:2 .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内,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一致意见:3 .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4 .联营常设机构5 .总公司的组织机构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
7、、副经理。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商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之。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6 .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2)联营成员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
8、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经济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济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于预和处分。(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前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
9、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8)联营成员退出或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本总公司的存在。(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7 .违约责任(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协议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时间)内报告总公司(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8,本协议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
10、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9 .本协议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10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联营成员各执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份,送、各一份。联营成员单位(盖章):年月0签订地点:联营合同篇3一、订立合同各方当事人单位名称简称地址所有制性质经营范围xml:namespace>;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二、联营组织名称性质地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三、投资1 .投资总额O2 .各方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甲方元,占%;乙方元,占%;丙方元,占%;T方兀,占%O3 .出资方式出资单位名称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劳务商标技术成果甲乙丙T4 .出资期限甲方分次付清,每次出资日期及具体数额为;乙方分一次付清,每次出资
11、日期及具体数额为:;O丙方分一次付清,每次出资日期和具体数额为;丁方分次付清,每次出资日期和具体数额为O5 营合同篇4一、订立合同各方当事人单位名称简称地址所有制性质经营范围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二、联营组织名称性质地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三、投资1 .投资总额:O2 .各方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甲方元,占%;乙方元,占%;丙方元,占%;丁方兀,占%O3 .出资方式出资单位名称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劳务商标技术成果甲乙丙4 营合同篇5甲方(单位名称):经济性质:(所有制)乙方(单位名称):经济性质:(所有制)(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
12、质、财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产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联营宗旨第二条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的意见:1.2. 3. 第三条经营范围与方式第四条联营常设机构联合总公司的地址隶属:;经济性质:(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第五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是总公司最
13、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Q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一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第六条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2 .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
14、让等),须分别订立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3 .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4 .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5 .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营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6 .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7 .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8 .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9 .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第七条违约责任1 .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时间)内报告总公司。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