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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一件事”等14项一件事实施方案一、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市“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出生一件事”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实施方式对符合“出生一件事”联办条件的新生儿父母,由新生儿父母选择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进行服务申报,选择需联办的事项,前往网点现场办理或者在赣服通婚育户一链办专区网上办理。(一)服务对象新生儿父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方可申请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服务。1.在县内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院(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未满12个月的婴儿。
2、2 .已为新生儿取名,且新生儿姓名符合公序良俗,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避免繁体、冷僻字。3 .省内登记结婚,且在婚内生育。4 .新生儿父母双方均为省内户籍,且夫妻一方为户主。5 .目前只支持母亲扫脸线上办理。(二)申请材料1.“出生第一件事”线上联办申请材料(1)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通过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共享获取,无需群众提交)。(2)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通过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共享获取,无需群众提交)。(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通过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共享获取,无需群众提交)。(4)病历资料(出院证明)。2.“出生第一件事”助产机构窗口联办申请材料(1)县“出生第一件事”登记表(见附件Do
3、(2)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3)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原件。(4)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5)病历资料(出院证明)。(三)办理方式“出生第一件事”联办分为线上联办和助产机构窗口联办。1.助产机构窗口线下办理(1)申报。申请人在新生儿出生后,可于全县助产机构“出生一件事”综合窗口提出业务申请,并提交办理“出生一件事”相关材料。(2)受理。助产机构“出生一件事”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对审核通过的,在系统平台中受理。同时,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需落实一次性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3)审批。助产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并打印原件,同时通
4、过审批系统,自动将申报材料和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共享至申报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出生上户登记业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办结业务后通过审批系统,自动将相关信息共享至户籍所在地医保局业务系统,由医保局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业务,最后根据公安户籍系统与医保局业务系统反馈的办结结果,审批系统将符合办卡条件的信息共享至人社局办理社会保障卡。(4)办结。申请人可前往助产机构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簿和人社局窗口领取社会保障卡,或以邮寄方式将证件寄给申请人。2.线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可在“赣服通”APP中或者在“支付宝-赣服通-找服务-一链办专区-婚育户一链办”申请办理“出生一
5、件事”,并按照系统引导指引,填写新生儿信息、新生儿父亲、母亲信息、落户信息、参保信息等一张表单内容,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电子证照均可通过“赣服通”自动获取,无需上传。其中,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由女方发起申请,且需要配偶通过“赣服通”授权使用相关电子证照。(2)审批。各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要在每个工作日第一时间查看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签发管理”功能模块是否有网签业务,发现有网签业务的,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签发人员审核信息无误后,按照信息系统分配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取相应纸质证件打印签发。审核人员再一次核对纸质证件与信息系统编号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盖章,在信息系统点击审核。申请
6、人在5个工作日内未到窗口领取纸质证件的,签发人员应主动电话联系进行提醒。同时通过审批系统,自动将申报材料和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共享至申报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出生上户登记业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办结业务后通过审批系统,自动将相关信息共享至户籍所在地医保局业务系统,由医保局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业务,最后根据公安户籍系统与医保局业务系统反馈的办结结果,审批系统将符合办卡条件的信息共享至人社局办理社会保障卡。(3)办结。申请人可前往定点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户口簿和人社窗口领取社会保障卡,或以邮寄方式将证件寄给申请人。二、职责分工(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1.指导和推进全
7、县各助产机构“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协调对接等工作;2 .在各早孕建卡机构和助产机构宣传推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工作;3 .在全县助产机构宣传推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工作,督促各助产机构告知或指导新生儿监护人“一件事”相关办理程序,促使各助产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及审核。(二)县公安局1.负责上传的出生信息、户口登记信息的审核,新生儿户口登记(一个工作日内)和户口本发放;2 .为医保部门和人社部门提供新生儿的身份信息;3 .指导和推进全县公安系统的“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协调对接等工作;4 .在全县公安系统宣传推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工作。(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8、局1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会保障卡的办理及发放;2 .指导和推进全县人社部门的“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协调对接等工作;3 .在全县人社部门宣传推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工作。(四)县医疗保障局1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2 .指导和推进全县医保部门的“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协调对接等工作;3 .在全县医保部门宣传推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工作。附件:1.县“出生一件事”登记表2 .县”出生一件事”办事流程图3 .县“出生一件事”业务经办流程图县“出生一件事,登记表基本信息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母亲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国籍户籍地址父亲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国籍户籍地址需要办理出生
9、医学证明接种登记卡出生登记落户口社保卡办理医保参保登记户口申报经夫妻协商一致,由母亲申请婴儿户口申报并落户在:口父亲或母亲处。所在派出所:所住社区辖区地址:申请随口父亲民族申请随母亲民族社保卡联名银行选择口工商银行口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口交通银行银行送达方式户口簿口邮寄送达(到付)(申请人承诺在收到新制发的居民户口簿后将原户口簿送交户口登记机关)口窗口打印(新生儿落户地派出所)社保卡口邮寄送达(到付)口自行领取(新生儿户籍地人社窗口)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承诺信息本人承诺以上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家庭户户主知晓并同意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新生儿出
10、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姓名不得更改)申请人签名(母亲)(父亲)申请日期:年月日同意落户申明本人系(拟落户地址)家庭户户主,同意将户口登记于本人户内,并承诺自愿承担今后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户主签名:年月日助产机构承办人签名:年月日县“出生一件事,办事流程图“出生一件事”业务经办流程图二、县“退役军人一件事”实施方案为解决军人退役办理相关手续多环节、多处跑、多次跑等问题,推进“退役军人一件事”集成办理工作,加快转变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真心真情帮助退役军人积极融入新的工作和生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方式(一)联办对象。档案已经移交至我县的退役军人(以下简称退役
11、军人)。(二)联办事项。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服务,集成提供报到登记、落户(身份证办理)、优待证办理、社保卡首次申请(转移)、基本养老保险接续、医保登记。(三)办理流程1.报到登记和“一窗受理”。退役军人到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到,并向“退役军人一件事”受理窗口提交县”退役军人一件事,登记表和相关材料。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实材料后出具落户介绍信,并将相关材料和落户介绍信实时推送给联办部门。2 .恢复户口登记(身份证办理)。公安部门即时查收、核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推送的材料和信息,为拟回原籍(入伍前户口所在地)落户或者投靠父亲、母亲、配偶到城镇落户的退役军人办理恢复户口登记,并将退役军人身份信息实
12、施推送给人社、医保等部门,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邮寄送达或自行领取。3 .社保卡首次申请。人社部门即时查收、核实公安部门推送的材料和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社保卡,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邮寄送达或自行领取。4 .基本养老保险接续。人社部门即时查收、核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推送的材料和信息,完成基本养老保险的账户登记和接收。5 .医保参保登记。医保部门即时查收、核实公安部门推送的材料和信息,为退役军人办理医保参保登记(选择办理)。6 .社(医)保缴费。税务部门即时查收、核实人社和医保部门推送的材料和信息,提供多元化缴费平台,畅通缴费渠道。7 .兵役登记信息变更。退役军人报到后,同步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
13、推送信息至兵役机关(武装部)端口。二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退役军人一件事”一个部门牵头、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负责“退役军人一件事”的牵头工作,做好方案起草,指南编印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一次综合受理报到登记和窗口日常运行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恢复户口登记等业务办理,做好业务对接、材料流转、信息共享等工作。县人社局:负责社保卡办理和基本养老保险接续,做好与税务部门的业务对接、信息共享。县医保局:负责医保参保登记,并做好与税务部门的业务对接、信息共享。县人民武装部:负责退役军人兵役登记信息变更,退役军人信息同步推送并下载至专用端口。附件:1.县“退役军人一
14、件事”联办登记表2.县“退役军人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3,县“退役军人一件事”办事指南县退役军人一件事”登记表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民族身份证件号联系方式入伍前户籍地址(备注是否注销)需要办理口优待证办理口户口登记口社保卡首次申请口基本养老保险接续口社(医)保缴费(医保二选一:口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口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优待证联名银行选择口工商银行口农业银行口邮储银行户口申报拟投靠户主姓名与户主关系户主联系方式落户地址社保卡联名银行选择口工商银行口农商银行口农业银行口中国银行口建设银行口邮储银行口交通银行口银行户口簿和社保卡送达方式户口簿:口邮寄送达(到付)口自行领取社保卡:口邮寄送达(到付)口自行领取邮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其他事项口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口教育培训申请口就业创业意向登记口一次性经济补助给付申请口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承诺信息本申请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是真实有效的。若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名落户方户主签名申请日期:附件2县退役军人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序号受理部门事项名称材料名称备注1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登记、建档立卡退役士兵接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