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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区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二、整治重点(一)学科类校外培训“转地下”“关门培训”等隐形变异问题。(二)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2、寒暑假等禁止培训的时间开展培训,以及超纲超前培训等不规范行为。(三)非学科类培训无资质、预收费资金未全部纳入监管等问题。(四)部门协同治理合力不够、开展违法培训的联合整治频次较少、治理工作存在盲区死角等问题。三、整治目标在巩固2021、2022年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区继续开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进一步规范,到2023年12月底前,对校外培训监管数据稽核率达100%,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100%纳入全国监管平台进行监管,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100%全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非学科
3、类培训常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健全,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四、整治措施(一)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充分发挥社区(村)的综合治理功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基层治理范畴,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部署开展“监管护苗”专项行动,抓住暑假、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机构和个人以“转地下”“住家教师”等隐形变异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二)严格落实学科类培训时间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日晚间临检+周末集中检查+假期专项检查”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及“回头看”复查等形式,加大联合检查频次,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
4、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依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国家关于培训时间规定要求的行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超标超前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三)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分别由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等相应非学科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和日常管理,教育部门配合做好培训课程及师资等涉及教育主管相关内容的准入审核。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等部门要对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坚持底线要
5、求,对照完成排查整改,对完成整改的机构严格审批,确保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证照齐全,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等非学科行业主管部门)(四)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认真贯彻执行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培训机构财务行为。培训机构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应当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与其自有资金实行分账管理,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方式对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实施全额监管。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督促银行机构配合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强化校外培训领域贷款业务合
6、规管理。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预收费监管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五)加强广告、合同等管理。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全面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五、工作机制(一)组织领导机制。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
7、,充分发挥区政府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村)机制作用,XX区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统筹相关部门的监管执法力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二)线索发现机制。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等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区市场监管局提供名称中包含“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文化传播”等字样的XX区内市场主体清单,由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等部门,分别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对不具备校外培训资
8、质、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的公司(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整治。(三)部门会商机制。召集人、副召集人、成员单位视校外培训管控工作进展情况召开联席会商会,XX区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通报校外培训日常管控工作进展情况,共同分析校外培训监管形势,针对重点突出问题,制定指导性意见及具体整改措施。(四)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制度,根据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审批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要将黑名单信息纳入
9、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将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对非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六、进度安排第一阶段(2023年7月上旬前),区委、区政府牵头,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等有关部门研制专项行动方案,全面部署2023年XX区校外教育培训点题整治工作,开展集中巡查整治,建立完善机构台账信息和问题清单,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持续推进全国监管平台应用。第二阶段
10、(2023年7月底前),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暑期“监管护苗”、校外培训监管数据稽核、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7月底前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公布经重新审批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第三阶段(2023年8月TO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等非学科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对不具备校外培训资质、却以“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文化传播”等名义
11、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的公司(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第四阶段(2023年11月-12月),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总结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培育推广优秀案例,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迎接上级部门对我区开展的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治任务的完成。七、举报电话(1)区教育局(主要受理违规学科类培训方面问题)举报电话:XX,举报信箱:XX。(2)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主要受理违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方面问题)举报电话:XX,举报信箱:XX。(3)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主要受理违规科技类培训方面问题)举报电话:XX,举报信箱:XX。(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受理违规劳动技术类培训方面问题)举报电话:XX,举报信箱:XX。(5)区市场监管局(主要受理培训广告、合同、价格等方面问题)举报电话:12315,举报信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