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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应用技术学院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配备及岗位考核绩效发放办法第一条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特制定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配备及岗位考核绩效发放办法。第二条根据我校学生管理工作实际,全校实行专、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制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有关要求,辅导员包括各教学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和一线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包括高职班主任和中职班主任。第三条各教学系一线专职辅导员配备标准为:按学生数每2
2、00名左右配备1名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低于150人,按照每月3元/人从岗位绩效中扣除,所带学生人数低于100人,不参与年度优秀考核。若教学系配备的专职辅导员数量不够,由兼职辅导员进行补充,兼职辅导员所带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具体实施由各系部统筹安排,充分调动专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系部学生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第四条各教学系班主任配备标准为:原则上1名班主任所带班级不超过2个,班主任一般由系部专业课教师担任。第五条中职教学部班主任配备标准为:中职教学部各班级不配备辅导员,中职班原则上每3个班配备1名专职班主任,具体选拔标准由中职教学部会同人事处另行规定。第六条在各教学系领导下,学工办
3、统筹负责本系的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专兼职辅导员根据工作分工,全面负责所管理班级的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班主任协助专兼职辅导员做好本班级的学生思想教育、专业指导等工作。第七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高职兼职辅导员和中职班主任的岗位考核绩效按学生在校标准的50%发放,高职班主任不再发放岗位考核绩效。第八条高职班专职辅导员按照岗位职责发放岗位履职绩效工资,兼职辅导员岗位考核绩效按班级学生人数每个月3元/人;五年一贯制班级前
4、三年的辅导员岗位考核绩效按班级学生人数每个月4元/人,后两年的岗位考核绩效按照高职班兼职辅导员考核绩效标准发放;班主任的岗位考核绩效每个月50元。专兼职辅导员工作每年度考核一次,由学生处负责组织,优秀比例按照班级数的20%评定,获得优秀的辅导员每人奖励400元。第九条中职教学部专职班主任的人员工资由中职教学部会同人事处另行制定。第十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所负责班级发生学生奖助资金和班费管理不规范等责任事件、收取学生礼金礼品等廉政问题,考核为最低等次,并扣发部分至全部考核绩效。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系(部)班主任费发放明细单系部(签章):班主任姓名所带班级月标准月份合计金额总计制表:审批:备注:本表人员发生变化时,请及时通知人事处。附件2:系(部)辅导员费发放明细单系部(签章):辅导员姓名所带班级班级人数月标准月份合计金额总计制表:审批:备注:1.专职辅导员不再单独发放辅导员费,班级人数不足150人时,相应扣除一定的费用;2.本表人员发生变化时,请及时通知人事处。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