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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20*基坑倾斜桩无支撑支护技术标准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nclinedretainingpileswithoutstrutofexcavations2o*一*_* 发布20*-*-* 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前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22年第五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科(2022)3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修订的主要
2、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设计;5.施工;6.质量检验与监测及附录。1总则62术语和符号71.1 术语71.2 符号83 基本规定133.1 基本要求133.2 勘察与环境调查要求143.3 设计153.4 施工、检验与监测174 设计184.1 一般要求184.2 支护结构计算184.3 稳定性验算234.4 构造要求285 施工305.1 一般规定305.2 支护桩施工305.3 土方开挖与回填335.4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346质量检验与监测366.1 质量检验366.2 监测37附录A倾斜桩无支撑支护结构适用条件39附录B倾斜桩无支撑支护结构冠梁配筋构造4
3、8引用标准名录60条文说明61编制说明62Contents1GeneralProvisions?2 TermsandSymbols?3 BasicRequirements?4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1.istofQuotedStandards?AdditioniExplanationofProvisions?1总贝I.o.为了使倾斜桩无支撑支护技术在基坑工程设计、施工中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基坑倾斜桩无支撑支护设计、施工、检测和监测。1.0.3基坑倾斜桩无支撑支护工程应综合
4、考虑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基坑开挖深度和面积、基坑周边环境、主体地下结构和桩基础及现场施工条件等因素,并结合工程经验,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检测和监测。1.0.4基坑倾斜桩无支撑支护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倾斜桩无支撑支护结构inclinedretainingstructurewithoutprops桩体与竖直方向呈一定角度倾斜,不设置内支撑或锚杆的桩(墙)式支护结构。2.1.2 倾斜桩组合支护结构compositeinclinedretainingstructure由竖直桩与倾斜桩组合或由不同倾斜方向、倾斜角度的倾斜
5、桩组合形成的无支撑支护结构。包括斜直交替支护结构、斜直组合双排桩支护结构、“八字形”组合支护结构、个字形组合支护结构、X形组合支护结构,以及倾斜桩组合支护结构与其他支护形式形成的多级支护结构。2.1.3 斜直交替支护结构inclined-verticalretainingstructure由竖直桩与倾斜桩交替布置并用冠梁连接的组合支护桩结构,竖直桩与倾斜桩桩顶在同一轴线,包括内斜-竖直组合支护结构和外斜-竖直组合支护结构。2.1.4 斜直组合双排桩支护结构inclined-verticaldouble-rowsretainingstructure竖直桩与倾斜桩分别由冠梁连接形成排桩,两排桩的桩
6、顶不在同一轴线,由连梁将两排桩的冠梁连接形成的斜直组合双排桩支护结构。2.1.5 “八字形”组合支护结构splayedretainingstructure由向基坑内倾斜的桩与向基坑外倾斜的桩通过冠梁连接组合形成的支护结构,两排倾斜桩桩顶可在同一轴线,也可不在同一轴线。不在同一轴线时,需用连梁连接两排冠梁。2.1.6 个字形”组合支护结构sagittateshaperetainingstructure由向基坑内倾斜的桩、向基坑外倾斜的桩与竖直桩交替布置,且通过冠梁连接组合形成的支护结构。2.2 符号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及k、%k基坑外侧主动土压力、基坑内侧被动土压力的标准值;fc冠梁混凝土
7、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G倾斜桩组合支护结构的桩间土自重之和;G第,土条的自重,按天然重度计算;M作用基本组合的弯矩设计值;Mk作用标准组合的弯矩设计值;N作用基本组合的轴向拉力或轴向压力设计值;Nk作用标准组合的轴向拉力或轴向压力设计值;PahPpk主动土压力强度、被动土压力强度标准值;Pni倾斜桩嵌固段上的法向分布土反力;Pnv作用在斜直交替结构简化直桩嵌固段上土的水平土反力;PSO分布土反力初始值;PSk倾斜桩嵌固段上的基坑被动侧土反压力标准值;Q作用基本组合的剪力设计值;砸地面均布荷载;Qj作用在第/土条上的附加分布荷载标准值;MaMp基坑主动侧、被动侧地下水压力;j第,土条在滑弧面上的孔
8、隙水压力;V作用基本组合的剪力设计值;Vk作用标准组合的剪力设计值;Vnv斜桩轴力水平向分量;_支护结构主动侧、被动侧计算点,由土的自重产生*、OPC的竖向总应力;Gak、。Pk支护结构主动侧、被动侧计算点的土中竖向应力标准值;a_支护结构外侧第j个附加荷载作用下计算点的土中“附加竖向应力标准值。qo地面均布荷载;作用在第/条上的附加分布荷载标准值;MaMp基坑主动侧、被动侧地下水压力;j第j条在滑弧面上的孔隙水压力;V作用基本组合的剪力设计值;Vk作用标准组合的剪力设计值;VnV斜桩轴力水平向分量;_支护结构主动侧、被动侧计算点,由土的自重产生Sc、。的竖向总应力:OahOpk支护结构主动侧
9、、被动侧计算点的土中竖向应力标准值;AG支护结构外侧第7个附加荷载作用下计算点的土中“附加竖向应力标准值。2.2.2 抗力和材料性能土的黏聚力;土的内摩擦角;土的天然重度;/土的浮重度;Xml基坑外挡土构件底面以上土的重度;ym2基坑内挡土构件底面以上土的重度;7w地下水重度。C土的黏聚力;土的内摩擦角;y土的天然重度;/土的浮重度;ym基坑外挡土构件底面以上土的重度;基坑内挡土构件底面以上土的重度;7w地下水重度。2.2.3 几何参数出1、基坑外侧主动土压力、基坑内侧被动土压力合力作Pl用点至倾斜桩底端的距离;第J条的宽度;D基坑底面至挡土构件底面的土层厚度;。潜水水面或承压水含水层顶面至基
10、坑底面的土层厚度;d预制桩外径或长边长度;H土压力的计算深度;h基坑的开挖深度;承压含水层顶面的压力水头高度;基坑主动侧地下水位至主动土压力强度计算点的垂直距离;基坑被动侧地下水位至被动土压力强度计算点的垂直距离;基坑外地下水位至第/土条滑弧面中点的垂直距离;基坑内地下水位至笫/土条滑弧面中点的垂直距离;基坑内外的水头差值;挡土构件长度;倾斜桩组合支护结构的桩间上的重心至前桩桩底的水平距离;倾斜桩无支撑支护结构插入深度;第/土条的滑弧段长度;预制桩伸入冠梁的长度;qj作用在第/土条上的附加分布荷载标准值;Z计算点距地面的深度;j第/土条滑弧面中点处的法线与垂直面的夹角:O倾斜桩与竖直方向的夹角
11、。2.2.4 计算参数a冠梁混凝土挤压强度系数;KaJ第i层土的主动土压力系数;Kem嵌固(抗倾覆)稳定安全系数;KhC抗隆起安全系数;Kp,i第i层土的被动土压力系数;KS圆弧滑动整体稳定安全系数;KsC流土稳定性安全系数;KSj第i个滑动圆弧的抗滑力矩与滑动力矩的比值;Kty突涌稳定性安全系数;Ei倾斜桩的法向刚度系数;KV挡土构件在分布土反力计算点的法向刚度系数;m倾斜桩的法向土反力刚度系数的比例系数;Nc、承载力系数;NqVb挡土构件在坑底处的水平位移量;Vni土反力计算点的倾斜桩的法向位移值;Vnv挡土构件在分布土反力计算点的水平位移值;f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0支护结构重要性
12、系数;土的黏聚力与桩侧土体竖向土压力中间转化系数。n3基本规定3.1 基本要求3.1.1 基坑倾斜桩无支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工作年限,且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少于一年。3.1.2 基坑倾斜桩无支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1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2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和施工工艺要求,且倾斜桩的沉桩和起拔回收不应影响桩基础和地下结构安全。3.1.3 基坑倾斜桩无支撑支护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基坑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基坑开挖深度等因素,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按表3.1.3的规定采用。对同一基坑的不同位置,可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表31.3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安全
13、等级破坏后果一级支护结构失效、上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影响很严重二级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膨响严重三班支护结构失效、土体过大变形对基坑周边环境或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影响不严重3.1.4基坑倾斜桩无支撑支护结构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并结合附录A进行支护结构选型:1基坑平面形状及尺寸;2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3基坑平面尺寸及形状;4基坑周边环境要求;5主体地下结构和基础形式及其施工方法;6地下结构基础及外墙与场地用地红线相对位置关系;7施工场地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艺的可行性;7经济指标、环保性能和施工工期。3.2 勘察与环境调查要求3.2.
14、1 基坑倾斜桩无支撑支护工程勘察应根据场地的地质构造、岩土体特征、基坑开挖深度和周边环境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进行勘察。3.2.2 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与基坑开挖有关的场地条件、岩土条件和工程环境状况;2场地内或邻近区域对基坑开挖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等的分布特征及处理措施建议;3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建议和岩土参数;4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及分布规律,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影响基坑工程的设计水位,提供地下水控制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提出地下水控制措施的建议;5对基坑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分析,应提出相应防治和周边环境保护及监测工作建议。3.2.3 基坑支护设计前应进行环境状况、周边岩土工程条件调查,调查范围和内容可根据市政工程设计方案等确定;基坑周边环境调查应对基坑周边不少于3倍开挖深度范围内建(构)筑物及设施的状况进行调查;当基坑工程周边有轨道交通设施、隧道、防汛墙等重要建(构)筑物及设施或降水影响范围较大时,应扩大调查范围。3.2.4 基坑周边环境条件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查明基坑周边的地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