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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朱党生签发水总环移(2017) 0990号(沈凤生已阅)水规总院关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报告水利部:2017年9月12日,我院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的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现将审查意见报上,请核批。附件:1.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2.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规总院2017年10月10日附件1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提出从珠江三角
2、洲河网区西部的西江水系向东引水至珠江三角洲东部,向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和东莞市供水的大型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本工程开发任务是从西江水系向珠江三角洲东部地区引水,解决城市生活、生产缺水问题,提高供水保证程度,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广东省番禺、顺德等地区提供应急备用供水条件。西江水系多年平均年径流量约为2230亿立方米,水质良好,具备作为珠江三角洲东部地区城市水源地的条件。实施该工程,在解决深圳、东莞、广州市南沙区城市发展缺水的同时,可有效改变目前受水区单一供水格局,提高城市的供水安全性和应急备用保障能力,对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远
3、期设计水平年2040年多年平均引水量17.87亿立方米,供水量为17.08亿立方米,其中城镇生活供水13.19亿立方米,工业供水3.89亿立方米。西江引水渠首设计流量为8()立方米每秒。工程由输水干线(鲤鱼洲取水口罗田水库)、深圳分干线(罗田水库公明水库)、东莞分干线(罗田水库松木山水库)和南沙支线(高新沙水库黄阁水厂)组成。输水线路总长度113.1公里,其中隧洞线路长110.2公里,顶管长2.0公里,倒虹吸长06公里,箱涵长0.3公里。主要建筑物包括:泵站3座、高位水池2座、水库1座、输水隧洞5座、输水管道1条、倒虹吸1座、进库闸4座等。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为I等工程。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
4、量1616.96万立方米,回填量490.17万立方米;工程征占地面积560.10公顷,其中永久征收162.95公顷,临时征用397.15公顷;涉及搬迁人口866人。工程施工总工期60个月,工程总投资为337.92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02.03亿元。项目区涉及平原、低山和丘陵地貌,气候类型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雨量16002600毫米,多年平均风速0.72.3米每秒;土壤类型主要为赤红壤;植被类型属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林草覆盖率为75%o项目区属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年)(国函(2015)160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5、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2030年)的批复(粤府函(2017)8号),项目区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2017年9月12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召开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省水利厅,建设单位广东省供水工程管理总局,主体设计及方案编制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代表,会议特邀了北京林业大学、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等单位的专家。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单位对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审查,基本同意该报告书,主要审查意见
6、如下:一、水土保持评价(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评价结论。经分析,本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的水土保持评价结论。主体工程推荐的北线方案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三)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水土保持评价结论。(四)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分析评价结论。主体设计的截(排)水沟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二、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60.1()公顷。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方法和结论。经预测,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660.10公顷;弃渣总量1203.47万立方米(自然方);预测时段内可
7、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60.50万吨,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9.03万吨;预测结果表明,弃渣场区是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四、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及相应的防治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五、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措施总体布局(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根据工程布置、施工扰动特点划分为主体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交通道路区、土料场区、临时堆场区、弃渣场区和移民安置区7个分区,将主体工程区进一步划分为高新沙水库区、管线工程区、泵站建设区和附属设施区4个分区。(二)基本同意本阶段
8、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措施总体布局。六、主体工程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布设(一)基本同意确定的弃渣场、斜坡防护工程、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级别及设计标准。3级弃渣场5个,4级弃渣场3个,5级弃渣场6个;斜坡防护工程级别为5级;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级别:主体工程区和移民安置区为1级,检修道路区为2级,其他区域为3级。截(排)水工程设计标准采用5年一遇1()分钟短历时设计暴雨。(二)主体工程区1 .高新沙水库区基本同意该区表土剥离并临时防护措施,施工中临时拦挡、排水措施及施工结束后草皮护坡、管理区绿化美化措施。2 .管线工程区基本同意该区采取的表土剥离并临时防护、截排水措施,施工中临时拦挡措施,施工结束后覆土
9、整治、挂网喷混植生、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喷播植草措施。3 .泵站建设区基本同意该区采取的截排水,施工结束后覆土整治、绿化美化,表土剥离并临时防护,施工中临时拦挡措施。4 .附属设施区基本同意该区采取的截(排)水,施工结束后覆土整治、撒播草籽,表土剥离并临时防护,施工中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措施。(三)施工生产生活区基本同意该区采取的截水措施和施工结束后土地整治、乔灌草结合绿化以及施工期临时拦挡、排水等措施。(四)交通道路区基本同意该区采取的沿道路布设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土地整治、撒播草籽或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检修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绿化措施。(五)土料场区基本同意该区采取的截排水措施及施工结束后坡面
10、喷播植草和覆土整治、终采平台乔灌草结合绿化措施以及施工中临时拦挡、排水等措施。(六)临时堆场区基本同意该区采取的截水措施和施工结束后土地整治、乔灌草结合绿化以及施工期临时拦挡、苫盖、排水等措施。(七)弃渣场区1 .本工程共布设14个弃渣场,基本同意土石方利用、弃渣场选址及弃渣场地质评价结论。2 .基本同意该区采取的排水、覆土整治、乔灌草结合绿化以及施工期临时拦挡、覆盖措施。3 .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东涌弃渣场堆置方式。(八)移民安置区基本同意该区主体设计的场区排水沟、绿化美化措施以及覆土整治和表土剥离、施工中临时防护措施。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主体工程实施计划复核水土保持施
11、工进度安排,并与主体工程施工相协调。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内容。十、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经核定,本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投资为10022.6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046.16万元,植物措施5152.71万元,监测措施485.21万元,临时工程939.58万元,独立费用1465.15万元,预备费908.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5.00万元。十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结论。按本报告书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可恢复林草植被294.40公顷,可减少水土流失量59.03万吨。本技术审查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水规总院办公室2017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