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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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梅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单位参保:各类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全部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离休、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所需资料:1、单位参保(首次参保):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法人

2、代表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填报参保单位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7)人员基数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缴费基数需职工本人签字确认)。2、城乡居民参保:申请参保人身份证;填写个体人员参保申请表。注: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保流程;1、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参保手续;2、城乡居民参保: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或者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领取指南领取条件: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2、年满45周

3、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3、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所需资料:领取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1)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4)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还须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手册原

4、件。(5)申请因病提前退休的须提供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原件。(6)申请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本人提前退休的申请书。其中单位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7)申请政策性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申报补充表或加盖有关印章。(8)如涉刑律者,须附法院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9)如到龄未及时申报领取待遇手续的,需补发养老金半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要填写基本养老金补发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说明延迟申报原因和申明有关情况。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申请书须由单位盖章核实情况。领取流程;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

5、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转移指南转移条件: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移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

6、工作口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参保对象:1、凡在本市境内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含国有、集体、股份制、联营、外资、私营企业

7、、个体工商户)及其所属全体劳动者(含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3、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本市各类全日制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在本市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所需资料:1、用人单位:单位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2、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地税部门申报参保3、城乡居民:(1)户口簿;身份证;参保流程;1、参保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2、单位首次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

8、到单位注册地的社保局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3、城乡居民参保: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中心或者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报销指南报销条件: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所需资料:申报需提交材料: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1、收据原件;2、住院费用结算单;3、出院诊断证明;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6、社

9、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报销流程;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三、工伤保险工伤认定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10、,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凉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11、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所需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认定流程;1、电话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2

12、、书面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3、审核材料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4、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2、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13、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4、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所需资料:职工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3、职工按要求填写的梅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社会保险登记证3、梅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4、梅州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己按要求填写及

14、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5、梅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名册(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6、梅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汇总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参保流程;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梅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梅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

15、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四、失业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所需资料: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2、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及复印件;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除外);非农业户籍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1、个体工商户歇(停)业登记通知书(工商)或注销税务(地税)登记通知书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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