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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德市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落实落地,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河北省安委办河北省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和承德市安委会承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进一步强化;煤矿机械
2、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正常生产的煤矿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大幅提高,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主要任务(一)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1.加强对“关键人”的培训。积极组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矿山局和中央党校共同开展的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培训。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落实河北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推动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 .严格人员准入。到2026年底,煤矿企业“五职”矿长必须有主体专业
3、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煤矿一线从业经历,“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5年以上煤矿一线从业经历,督促煤矿企业尽快调整,确保落实到位。3 .提升培训质量。推动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煤矿委托正规培训机构开展集中培训。严格开展培训机构督导检查,坚决整治假培训、假考试、假证书等乱象。4 .提升应急能力。督促煤矿企业全面细致做好应急准备,健全完善应急响应机制。认真开展应急演练,督促煤矿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紧急撤离和逃生避险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避灾路线、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自救器使用、安全避险应急处置要求。(二)推进依法办矿和事故隐患动态清零5 .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
4、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用足用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6 .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煤矿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台账,由主要负责人跟踪督办、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逐一整改销号。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7,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机制。推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督促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确保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建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和动态
5、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8 .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管理和调查处理机制。推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实现煤矿企业自查上报、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实行清单制度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监管部门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成立调查组,查明原因,认定责任,提出问责建议。对重大事故反复出现、屡改屡犯的,依法提请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有上级公司的,要严肃倒查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三)开展煤矿产业结构重点攻坚9 .加强煤矿生产要素管控。督促所有生产建设煤矿严格执行“两图三报表
6、”(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采掘和维修工程月报表、火工品用量月报表、煤矿用电量月报表)制度。督促生产建设煤矿按标准绘制、更新相关图纸,并每季度报送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10 .加强煤矿服务机构监管。强化煤矿领域安全评价、设计、检测、检验、认证、咨询、培训、监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建立煤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公开制度。(四)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及科技支撑IL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推动各煤矿建立完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台账,动态掌握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情况,2024年底前,查清3-5年采掘范围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每处煤矿灾害防治等级。对普查不清的立即采取措施查明
7、,对弄虚作假的推倒重来,严肃追究煤矿企业和普查单位责任。2025年底前,推动连片矿区组织开展区域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时予以治理。12 .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推动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该鉴定不鉴定、该戴帽不戴帽、不按等级设防或鉴定弄虚作假的,立即整改直至停产整顿。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重大灾害治理主体责任,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机构和队伍,保障治理资金投入,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冒险组织生产建设的,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推广灾害治理先进技术。13 .推进煤矿安全科技支撑。强化地面“三堂一舍”(澡堂、食堂、会堂和宿舍)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和安全管
8、理,开展自救器“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煤矿企业广泛使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14 .推进智能化建设。2025年,全市中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完成智能化建设,煤矿主要开采工作面实现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基本实现智能化运行,井下固定岗位远程自动化控制应上尽上、井下作业场所实现无视频不作业要求。(五)推进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建设。15 .规范外包队伍管理。推动煤矿企业统一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井下违规劳务派遣用工检查力度,凡是矿山企业挂靠、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违规挂靠施工资质,依法责令改正直至停产整顿。16 .推进煤矿标准化
9、建设。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监管。推动各煤矿企业细化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政策,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正常生产的煤矿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水平。(六)开展精准执法和帮扶指导。17 .规范化开展执法检查。按照省应急厅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市县应急局做好执法预审和自评工作,及时上报执法情况,使用执法系统制作文书,执法数据统计一律以执法系统为准。18 .实施精准执法。市县应急局每月研判辖区煤矿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精准制定执法计划,紧盯重大风险、重点环节、重要时段,精准开展检查执法,确保去到关键时、查到关键处。19 .改进执法方式。综合使用明查暗访、突击检
10、查、集中检查的方式,提高全年对煤矿中班、夜班突击检查频次。提高单次检查覆盖区域,对重点煤矿采取集中监管执法人员、聘用专家对煤矿主要生产区域、主要机房碉室、主要设备设施实施全覆盖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一案双罚”,做到查实、查深、查透、处罚到位。(七)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20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宣传“进机关、进矿区、进企业、进班
11、组、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每次执法作为一次安全宣传的机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增强全社会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1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推动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向社会公布接收煤矿安全生产举报的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完善并落实举报受理、核实、办理、反馈、追责等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八)提升煤矿安全监管能力。22 .推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积极组织全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全省集中培训。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战锻炼和专业训练,强化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12、,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23 .提升执法装备水平。推动煤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动实现执法装备之间基础数据兼容、共享,不断增强装备智能化水平,推动配备使用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记录仪。24 .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使用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类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未查出的、长期只检查不执法、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规避处理处罚的,启动倒查机制,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产煤县要高度重视,将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重要议事
13、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涵盖应急、公安、自然资源、工信、能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煤矿领域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分年度制定攻坚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工作目标,统筹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实施清单化推进。牵头部门要定期向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汇报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及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牵头部门每月至少调度分析一次三年行动工作进展。(二)加强安全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支撑保障,优化使
14、用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防治、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等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推广企业内部对瓦斯地面预抽、开采保护层、地面注浆加固等瓦斯、水害治理项目进行资金补助等措施,确保满足安全生产需求。(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三年行动推进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重点任务推进的过程管控,发现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组织通报、约谈、曝光,问题严重的追责问责。强化对风险高、灾害重、管理差煤矿的明查暗访、抽查检查,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督办、整改销号,严厉打击煤矿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加强激励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各县和企业的经验做法。推动各县、各部门加大对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以示范引领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