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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岳林路延伸段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定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O年四月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
2、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岳松路延伸段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定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塔岭开发区征稽所3楼法人代表联系电话836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北接岳松路,终点止于与规划南三环路平交(见附图1)立项审批部门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
3、定发改审批2019209号建设性质新建0改扩建口迁建口行业类别及代码市政道路工程建筑E4813占地面积(平方米)4343.9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923.94其中:环保投资(万元)64.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年1.1项目由来依托关于扶持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发展的建议海南省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于1993年开始规划建设,2006年1月,省政府“十一五”规划将园区列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的十项重点工程之一,规划建设省级农产品综合加工园区;2009年7月,农业部审定批准园区为“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近年来,定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业经济的发展,重点打
4、造塔岭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岳松路延伸段市政工程建成后,将完善工业园区内的交通运输系统,提高工业园区整体化进程及推进园区企业发展,对于改善园区投资环境,发展定安县整体经济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岳林路延伸段市政工程的建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本项目东北往西南走向道路,北接岳松路(起点坐标为:X=196727.107.Y=175207.335),终点止于与规划南三环路平交(终点坐标:X=I96594.019Y=175027.178)o道路设计总长约223.98m,道路设计宽度24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kmh,双向四车道,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括
5、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本)修改,本项目属于“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第172项“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中的“新建快速路、干道的环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定安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定安县塔岭工业园区岳松路延伸段市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司接受委托后,评价人员在现场踏勘基
6、础上,结合项目所在区域规划要求及其环境的具体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编制完成了本报告表。1.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东北往西南走向道路,北接岳松路(起点坐标为:X=196727.107.Y=175207.335),终点止于与规划南三环路平交(终点坐标:X=I96594.019Y=175027.178)0道路设计总长约223.98m,实际施工长度为192m,由于规划南三环相交,剩下一小段施工由南三环工程完成。道路设计宽度24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kmh,双向四车道,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
7、等。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现状照片见附图3。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见下表1.2-1,道路工程主要数量见表1.2-2o表121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表项目单位标准岳松路延伸段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城市次干道交通等级轻轻计算行车速度KnVh4040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BZZ-100最小净高机动车道m4.54.5人行道m2.52.5平曲线不设超高最小圆曲线半径m300300设超高最小圆曲线半径一般值m150150极限值m7070不设缓和曲线最小曲线半径m圆曲线最小长度m110110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3535竖机动车道最大纵坡一般值%66曲线极限值%77非机动车道最大纵坡%2.52.5最小纵坡%0.30.
8、3最小坡长mHO110停车视距m4040凸型竖曲线一般最小半径一般值m600600极限值m400400凹型竖曲线i般最小半径-一般值m700700极限值m450450竖曲线一般最小长度m9090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年2020表1.22道路工程主要数;表序号工程名称单位工程量备注一、拆除工程1拆除碎路面9r360厚约20Cm(暂估)2拆除电杆根13马占树颗1204直径1.3m的涵管m311.28二、路基工程1土方量清表0.3m31822.472填土方m310249.4外购合格土挖土方m36634.383软基处理m33726外购碎石土1路基边坡防护喷播植草m2842.34均高3.5米(填方段
9、)2三维网植草m2593.88均高3米(挖方段)3坡面防护面积m31009.68边坡防护(均高3.5米)4砂砾垫层m356三、路面工程1车行道22cm抗折4.5Mpa水泥混凝土m23198.2922cm厚25%水泥稳定碎石r3540.0320Cm厚3级配碎石基层m23760.5420cm厚I人行道人行道步砖m21414.3730*30*6cm2MIO水泥砂浆m21414.373cm厚34%水泥稳定石屑_2m1414.3715cm厚4人行道一般构造图m160道路两侧1小构件现浇C15碎基座222C30预制混凝土路缘石m384尺寸12*30*99.5Cm3C30预制混凝土侧边石m384尺寸10*1
10、5*60cm4MIO水泥砂浆m327.882、3cm厚5C30预制混凝土树池石m288尺寸10*15*142cm1.3工程内容一、道路工程1、平面设计本项目东北往西南走向道路,北接岳糅路,起点坐标为(X=196727.107、Y=175207.335),终点与规划南三环路交点处,终点坐标(X=196594.019Y=175027.178),道路设计总长约223.98m,实际施工长度为192m,由于规划南三环相交,剩下一小段施工由南三环工程完成。道路全过程直线。根据规范要求,无需设置超高和加宽。本项目起点位置与岳林路相交,设计标高及衔接段沿着岳松路原有纵坡设计,终点处高程依据规划要求设计。道路开
11、口结合现状实际情况布设,开口位置及宽度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相应进行调整。项目平面图见附图4。2、纵断面设计本次道路纵断面控制点高程综合考虑区内路网竖向规划、沿线居民区地面高程、相交道路的路面高程以及道路给排水等要求确定。道路最大纵坡2.25%,最小纵坡1.5%;满足规范要求:最小纵坡0.3%设计纵坡2最大纵坡7%。道路最小坡长为183.984m,起点段设计沿着岳松路衔接段坡度,终点段根据远期规划与南二环路设计终点标高。凸竖向曲线最小半径为8000m,竖曲线最小长度为60.05mo以上技术指标完全满足设计时速为40kmh的竖曲线规范要求。项目纵断面见附图5。3、横断面设计根据规划,岳松路延伸段道路
12、红线宽度24m,两侧各有4.5m的人行道。规划24m道路标准横断面如下:24m=4.5m(人行道)4.Om(机非混合车道)+3.5m(机动车道)+3.5m(机动车道)+4.Om(机非混合车道)+4.5m(人行道)。项目横断面图见附图6。4、路面本项目路面采用混凝土路面。(1)车行道路面拟定车行道路面结构组合如下表所示。表1.3-1车行道路面结构设计表岳林路延伸段道路等级次干道名称单位厚度备注车行道C30混凝土路面cm225.0%水泥稳定碎石cm20级配碎石cm20厚度合计cm62(2)人行道人行道为城市道路两侧供行人使用的设施,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人行道结构由面层、基层构成。本次设计道路
13、人行道结构如下表:表1.32人行道结构设计表名称单位厚度规格人行道面包破cm620*10*6cm1:3水泥砂浆cm3水泥稳定石屑cm15厚度合计cm245、交叉口根据规划资料,与规划南三环相交,为T型交叉口。交叉口范围交由同期开展的南三环路设计和施工。6、路基处理(1)一般路基设计1)路基边坡填方路段整体采用自然放坡设计坡率采用1:1.5,填方部分采用三维网格护坡,挖路基边坡坡率也采用自然放坡及三维植草防护,开挖过程中注意开挖顺序。2)路基压实路基施工前必须清除表层杂填土,填方路基宜选用级配较好的粗粒土作为填料,砾(角砾)类土、砂类土应优先选作路床填料,可按现场开挖低液限粘土或粘土质砂。用不同填料填筑路基时,应分层填筑,每一水平层均应采用同类填料。填方路基应分层铺筑,均匀压实。路基压实采用重型压实标准,不同层位的压实度要复核城镇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的规定,路基填料要求复核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G1-2008)的规定。(重型击实标准)。路堤基地土质松散时应在填筑前压实,压实度(重型),94%;路基填筑土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总厚度时,应将地基表层土进行超挖并分层回填压实,其处理深度不应小于重型车荷载作用的工作区深度(按80Cm计)。路基土不得含有草、树根、淤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