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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市呼兰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统一、科学、依法、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区发生地震灾害,以及其他地区对我区造成影响的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1.4 指挥体系及职责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震时自动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区抗震减灾指挥部下设专家组和10个工作组组成,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2.1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2.1.1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委宣传部、区经济发展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保障局、呼兰公安分局负责人担任。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法制办、区经济发展局、区教育局、呼兰公安分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局、区司法局、区财政金融局、国土资源呼兰分局、区环保局、区农林畜牧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安监局、呼兰规划分局、呼兰消防大队、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国网哈尔滨呼兰供电公司、区供排水公司、星辰燃气公司、中国电信呼兰分公司、中国移动呼兰分公司、中国联
3、通呼兰分公司、中国铁通呼兰分公司、区气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各设联络人1名,由本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2.1.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府(或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审定震情灾情信息发布口径,设立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告震情、灾情信息。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各单位收集灾情,制定地震应急救援力量配置方案。派出区抗震救灾现场工作组、区地震紧急救援队(消防大队)及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协调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调配和接受救灾物资、资金和装备。部署转移和临时安置灾民,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部署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对灾区的
4、紧急援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次生灾害和疫情的发生。2.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组成及主要职责2.2.1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组成专家组由公安、消防、住建、民政和人力资源保障、国土资源、农林畜牧、卫生和计划生育、环保、通信、电力、气象、规划、安全监管等单位及高校专家组成。2.2.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主要职责承担抗震救灾决策咨询,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受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委托对有关处置方案、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等。2.3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1.1.1 险救援组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组成部门: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主要
5、职责:制定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实施交通管制,清理灾区现场。1.1.2 疗卫生组牵头部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成部门:区经济发展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农林畜牧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责: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安置;组织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人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病工作,防范和控各种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辅导。1.1.3 众生活组牵头部门: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成部门:区财政金融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
6、局、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制定实施受灾人员救助工作方案和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及时向受灾人员提供衣被、取暖、临时住所等应急救助,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1.1.4 基础设施保障组牵头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部门:区经济发展局、区农林畜牧局、区城管局、国网哈尔滨呼兰供电公司、星辰燃气公司、区供排水公司、中国电信呼兰分公司、中国移动呼兰分公司、中国联通呼兰分公司、中国铁通呼兰分公司。主要职责:组织抢修基础设施;组织生产,保障灾区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优先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1.1.5 次生灾害防范组牵头部门:区安监局组成部门:区经济发展局、国土资源局呼兰分局、区环保局、区农林畜牧
7、局、区消防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星辰燃气公司、国网哈尔滨呼兰供电公司、区城管局。主要职责:组织做好灾区安全隐患和次生灾害的排查工作,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1.1.6 情监测组牵头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部门:区经济发展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呼兰分局、区环保局、区气象局、规划局呼兰分局。主要职责:监视震情发展,分析判断地震趋势,提出地震应急措施建议和趋势判定意见,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隐患,加强河湖水质和污染物监测防控。1.1.7 治安保卫组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组成部门:区司法局、区消防大队。主
8、要职责: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1.1.8 新闻宣传组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组成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1.1.9 生产恢复组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局组成部门:区财政金融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林畜牧局、区安监局。主要职责:核实受灾损毁情况,指导制定科学恢复生产方案及重建规划,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开展恢复重建工作。2.4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主要职责及各成员单位职责2.4.1 总
9、指挥主要职责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持召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批准地震应急响应级别、派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现场工作组及需采取应急措施。向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2.4.2 副总指挥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指挥抗震救灾工作,研究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抗震救灾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2.4.3 各成员单位职责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
10、部队赶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根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向上级部门请求增援;负责协调交警大队在灾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协助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震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等重要场所和物品的警戒工作,各金融单位协助做好警戒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宣传口径,引导社会舆论,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拟定应急宣传资料。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地震应急期间及灾后重建
11、期间区政府有关规划、规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区经济发展局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推动实施重建规划。组织民爆单位对危险源及易燃易爆物进行排查,防范次生灾害发生;负责组织、协调地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调查核实统计规上的工业的灾情;指导规上工业抗震救灾、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做好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灾区各项受损情况的统计汇总。负责组织专家组开展相关工作,进行灾情综合分析,提出相关对策。区教育局负责统计灾区校舍、教学设备受损情况,按区政府的要求调配教学资源,指导灾区学生尽快就学。区民政和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组织核查受灾人员受灾情况,做好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做好受灾人员生
12、活救助工作,帮助受灾人员进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全区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社会救灾捐赠款物等。会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公安分局做好遇难人员丧葬事宜。负责生产恢复及重建期间灾区群众的社会保障,震后表彰嘉奖等工作。区司法局负责灾区司法行政系统特殊单位警戒及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监控和安置,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区财政金融局负责筹集、管理救灾资金;落实震后有关扶持资金、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管理工作。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灾区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区环保局负责防止灾区放射性物质泄漏;
13、进行环境污染监测,河湖水质监测和污染物防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派出相关专家协助各支救援队实施现场救援;负责监测震情、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灾情速报和快速评估工作;负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保隙,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和地震应急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现场震情监测、宏观异常考察、地震烈度和灾情调查、地震科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震害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协助区委宣传部拟定应急宣传资料;组织受损供水、排水、燃气、热力、路政照明等市政设施的抢险、排险。负责组织对公路、码头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负责组织灾区人防工程的抢险、排险。
14、区农林畜牧局负责对灾区农作物及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灾区群众恢复农业生产。负责制定实施灾后动物防疫方案,防止重大动物疾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抢、排险及水利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灾区森林火灾的防控排查工作。负责调拨抗震应急物资、粮油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及对灾区商贸损毁情况进行核实。负责入境救援物资的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设立救护场所,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及转送安置,调集传染病防控和卫生监督人员,开展灾区防病消毒、疾病监测、生活饮用水源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
15、暴发流行。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和心理辅导;协助民社部门组织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协助有关部门保障救灾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的调拨。区审计局负责对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接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救灾物品进行质量监管及灾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和食品安全风险监督检测、风险评估、预警,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区安监局负责调动所属各类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参加抗震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受灾企业做好次生灾害抢险、排险,排查安全隐患,防范次生灾害发生;负责对灾区受灾工矿损毁情况进行核实,
16、指导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区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监测、预测、预警服务,为抗震救灾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其他相关气象资料。规划分局负责提供灾区影像资料和分析结果。区消防大队负责调动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实施重点部位人员抢救或特种抢险工作;负责组织次生灾害引起的火灾扑灭及特殊建筑物的抢险救灾工作。团区委负责管理与调配青年志愿者队伍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伤员救治、心理辅导和遇难人员善后处理等工作。区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开展国内外救灾款物的募捐、接收、分配和发放捐赠资金、其他社会捐赠资金;参与应急阶段人道主义救援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伤员现场救治、心理辅导;参与灾后灾区重建工作。呼兰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所辖电网的抢险、排险及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并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