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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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呼政办规(2017)53号哈尔滨市呼兰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快建立我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提高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扑救重、特大火灾,做好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增强我区应急救援综合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哈尔滨市呼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及“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2)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演练、保障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各种灭火救援力量的职能作用,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始终贯彻“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后一般,抢险救援与生活保障同步的行动原则。采取科学的处置方法,快速有效地实施重特大火灾事故扑救的应急救援。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和协调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3、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驻呼中、省、市直单位制订本级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呼中、省、市直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预案。1.32平战结合,公众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做好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消防工作原则,依法动员的组织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重、特大火灾演练和扑救工作。1.3.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减少重特大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提高科学扑救水平,切实加强灭火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快速

4、、有效处置,把重特大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1.4.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呼兰区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特大、重大突发火灾事故。15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分类重、特大火灾事故分为:高层建筑类火灾事故,地下建筑类火灾事故,石油化工类火灾事故,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事故,仓储类火灾事故,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事故,其他类(主要包括文物古迹、易燃密集建筑区等)火灾事故。16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分级161.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IO人);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100万元以上为特大火灾。1.6.2. 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上;受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烧

5、毁财物30万元以上。2 .应急组织体系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区政府相关单位、专家咨询组、灭火现场指挥部组成。共分两部、一办、九组。2.1.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区政府分管安全工作副区长担任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公安分局局长、安监局局长、消防大队队长为副总指挥,负责对呼兰区突发重、特大火灾灭火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并负责调动各有关方面的人力、物力,保障灭火物资和后勤生活物资的供应,实施统一指挥。成员单位有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农林畜牧局、区电业局、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

6、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区经济发展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石油公司、移动公司、保险公司等。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主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消防大队长担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区应急总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总体工作方案,负责组织专家咨询组、灭火现场指挥部和各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应急工作,接到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及时掌握灾害事故现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工作方案和调配处置力量;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完成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3. 专家咨询组2.3

7、.1. 专家咨询组的组成专家咨询组由灭火救援、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3.2. 专家咨询组的职责专家咨询组是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中的决策咨询机构。应急预案启动以后,根据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类型,相关专家参与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协助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在现场的应急灭火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2.4. 灭火现场指挥部2.4.1. 灭火现场指挥部的组成灭火现场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总指挥由区公安分局主管副局长、消防大队队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消防大队副队长、消防大队战训科正、副科长担任。2.4

8、.2. 灭火现场指挥部的职责全权负责整个火灾现场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主要任务: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在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及时通报现场情况及作战意图,听取指示并贯彻执行。2.5. 作战组的职责迅速摸清火场情况,根据灭火现场指挥部总(副)指挥的命令,组织带领各种参战力量进行灭火进攻、救人、破拆、排烟、阵地转移等灭火战斗行动,确保其顺利进行,随时将火场变化情况汇报给灭火现场总(副)指挥。2.6. 供水组的职责负责灭火战斗行动中的供水,协调区自来水公司,保隙火场供水不间断。2.7. 通信组的职责组织灭火现场指挥

9、部与调度指挥中心及各参战中队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前后方的通信畅通。2.8. 警戒组的职责划定警戒区,协调交警、治安警察确保火场警戒和附近的交通畅通。2.9. 后勤保障组的职责组织供应器材装备、灭火剂、消防车的燃料,负责消防车辆装备的维修,组织饮食、衣物的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的开展。负责火场摄像、照相,并进行后期编排制作,根据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会的时间、内容和发言人。2.11. 政工组的职责负责灭火战斗的政治宣传和鼓动,做好参加灭火战斗人员立功受奖工作。2.12. 火调组的职责负责火场勘察及火灾原因调查。3 .其他各相关部门职责3.1. 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

10、火场附近交通道路的畅通,如是纵火,组织刑侦部门尽快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3.2. 区自来水公司根据现场需要,负责对着火区域自来水管网二次加压。3.3. 区环保局负责对现场封闭区外的空气、受到污染的水质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并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3.4. 区供电局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对火场实施断电保障措施。3.5. 燃气公司负责对火灾现场泄露或着火的燃气管道实施关阀、堵漏。3.6.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制定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响应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在发生火灾事故时,指导事故单位及时启动灭火预案,实施自救,同时,为消防等部门灭火提供各种资料和信息;对安全生产事故进

11、行调查。3.7.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对火灾现场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护保障。3.8. 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在灭火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公安、消防大队参与相应的灭火作战行动。3.9. 呼兰区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负责重、特大火灾现场中应急指挥部、专家咨询组、灭火现场指挥部以及其他各相关部门之间的通信4 .预防和预警4.1. 信息监控4.1.1. 各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区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

12、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区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受、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4.1.2. 区消防大队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4.2. 预防工作4.2.1. 区消防大队负责开展全区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调查,建立区级重点单位火险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管理。各相关部门负责了解区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4.2.2. 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

13、处、各企事业单位完善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区消防大队负责对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的火灾预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各部门制定的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审核。4.3. 预警分级按照我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将预警分为四级,预警颜色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IV级)、黄色(In级)、橙色(I级)、红色(I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和解除。4.4. 预警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区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开通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灭火现场指挥部、相关部门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

14、事件进展情况。(3)立即向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特大火灾事故基本情况。(4)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全力控制火灾的发展蔓延;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5)指令各种灭火救援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应急状态,随时掌握并报告火灾发展变化及控制情况。(6)调集灭火救援应急所需物资和装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4.5. 应急资料库建立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全区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预防和监督数据库系统;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系统;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专家决策支持系统。46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建立重、特大火灾应急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5 .应急响应体系5.1. 分级响应

15、机制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属地化处置的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驻呼各中、省、市直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区消防大队负责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支援。按照我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工级响应、II级响应、In级响应、IV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52应急响应程序52L区消防大队按照以下程序和内容应急响应(1)根据区消防大队调度指挥中心接警情况或辖区中队指挥员到场后进行火情侦察搜集的各种信息情况,按呼兰区消防大队调度指挥方案,调动所属相关大、中队力量和编队力量到场,同时报现场灭火指挥部总指挥。(2)现场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汇报情况或到场后观察情况,视情况启动本级呼兰区消防大队类型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调集本级灭火救援力量和事发地相关部门到场。(3)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突发重、特大火灾基本情况和应急灭火救援的进展情况,应急指挥部到场后,汇报火场情况,协助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确定响应等级。(4)在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并经区政府同意,报请市消防局启动哈尔滨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实施跨地区增援。5.22.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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