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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三方合作协议甲方:XX公司乙方:公司丙方:甲方:XX公司乙方:公司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合作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履行。第一章劳务派遣合作的基本内容第一条本合同基本合作方式为:由甲方和丙方开展劳务派遣合作,丙方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乙方提供对被派遣劳动者所有的人事、劳资、保险和公积金等工作。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提出派遣服务的具体要求,以及派遣员工的数量及素质要求;有权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指挥、调度、岗位调配;甲方需要明确派遣员
2、工的岗位、派遣岗位的人数及派遣期限,并经双方签名确认,派遣员工相关信息做为本合同附件(见附件一:派遣信息表)。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提出对派遣人员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第三条甲方具有督促、监督丙方和乙方按有关劳动法规为甲方的派遣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公积金及薪酬发放等权利。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发展情况,随时提出增加派遣员工的要求。在收到甲方增加员工的要求后,丙方和乙方应当在15个工作天内向甲方增加派遣员工。甲方如要临时减少或更换派遣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和丙方,乙方负责与派遣员工结算有关费用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按照国家、省有关劳动合同等管理规定须支付派遣员工经
3、济赔(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五条甲方有权要求与派遣员工签订技术秘密和商业技术保护合同。第六条甲方应为丙方派出的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女员工应享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女工保护权益。第七条甲方负责派遣服务岗位的设备维修,提供有关办公用品及工作需要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设施设备的有效运作。第八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于每月日前足额向丙方支付派遣服务费用。第九条甲方根据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如有需要,由甲方统一制作工作证和制服,并承担费用。第十条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通过其他派遣或劳务公司间接录用丙方派遣员工;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随意撤换或增减派遣员工。
4、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期内,对在甲方服务的丙方派遣员工,丙方承诺不向甲方的竞争对手输出。在派遣员工与丙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经丙方同意,甲方可吸纳少量优秀派遣员工作为甲方员工,双方另行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第十二条甲方负责派遣员工安全生产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第十三条甲方负责派遣员工计划生育的管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第十四条甲方不得将合同的内容向其他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和丙方的商业秘密。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所有的人事、劳资、保险等工作。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派遣员工考勤、绩效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情况以及做好派遣员工工资结算表交甲方确认,建立人事信息库,管理人
5、事档案。第十六条乙方依法办理派遣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手续,每月日前做好增减员表。根据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做好工资结算表。增减员表和工资结算表经甲方确认并报送丙方。第十七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岗位的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派遣人员。派遣员工必须具备派遣服务岗位所需要的体能素质、技能素质、工作责任心、纪律性和合作性等方面的要求。第十八条因乙方原因导致派遣员工调换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导致派遣员工调换所发生依据劳动法规须给予派遣员工的经济赔(补)偿,由甲方承担。其余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九条甲乙丙三方签订的三方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约,导致派遣员工终止或解除
6、劳动合同的,乙方负责与派遣员工结算有关费用并协助丙方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国家、省有关劳动合同等管理规定支付派遣员工经济赔(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三方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约,遇有按国家政策不能终止或解除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况,三方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继续履行,直至可以终止或解除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第二十条派遣员工因公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善后工作,依据有关劳动法规计算须由用人单位支付给予派遣员工的医疗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金等相关费用,并提出处理方案报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派遣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发生的伤亡事故,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按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7、,未参加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第四章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员工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丙方。第二十二条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于每月日前足额获得派遣服务费用。第二十三条丙方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资结算表在每月一日足额发放派遣员工工资,并通过乙方代理按时上缴社保和公积金。第二十四条丙方承接员工在公司的工龄连续计算。第二十五条丙方按乙丙双方达成的协议支付劳务服务费用给乙方。第五章派遣员工的甄选第二十六条乙方根据甲方工作岗位对派遣员工的要求,按比例向甲方提供候选人,经甲方考核后,确定派遣员工名单。第二十七条当乙方现有候选人不能满足甲方要求需要对外招聘时,应以
8、乙方名义发布招聘信息,可注明“为甲方提供服务”字样,但信息内容应经甲方核定后方可。第二十八条乙方负责审核验证派遣员工的学历和技能资格,并要求其提供计生证、失业证、外出人员务工卡等相关用工材料。第二十九条乙方为派遣员工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并为派遣员工提供调档证明,要求其将档案转入。第三十条乙方在确定录用派遣员工时,需审核该员工是否已经与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六章派遣员工的管理第三十一条考勤、劳动纪律和考核1 .甲方应根据派遣员工岗位的具体情况,经与乙方和丙方协商后制订切实可行的考勤、劳动纪律和考核及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上述规章制度由三方另行约定,并由三方各自备案。2 .甲方负责
9、派遣员工日常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定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就派遣员工的工作绩效、业务技能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提出考核建议,并将派遣员工日常考勤、劳动纪律和考核建议报给乙方,作为乙方对派遣员工考核的基本依据。甲方有权根据派遣员工的绩效表现情况提出留用、更换的建议。第三十二条培训1 .乙方协助甲方组织对派遣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业务培训和考核。业务培训的场地、师资、教材等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提出课时要求,对考核合格者,安排工作岗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2 .甲方有责任加强对派遣员工的业务指导和沟通,并教育督促甲方员工支持配合乙方派遣员工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第三十三条薪酬、
10、保险及福利1 .甲方应于每月日前将派遣员工的出勤、加班、奖罚等情况提交乙方,乙方和丙方于每月一日前发放派遣员工的薪酬I,并通过工资单等可行的形式通知派遣员工本人,发放情况抄报甲方。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丙方不得随意扣减派驻甲方派遣员工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3 .乙方和丙方负责依法办理派遣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及购买住房公积金。在派遣员工的聘用、辞退、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劳动保护等劳动关系事务上依法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如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派遣员工上述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办理或办理不齐,产生劳动争议及纠纷时,甲方需对此负责。4 .
11、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生育、疾病时,甲方应按社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给乙方和丙方,乙方负责向社保局申请待遇支付;由于甲方逾期未提供材料或材料不齐,造成社保待遇不予支付时派遣员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按社保待遇支付。第三十四条劳动时间及工作纪律丙方派遣员工遵循甲方劳动时间及工作纪律。第三十五条派遣员工的更换及增减1 .丙方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在不违反劳动法规的前提下,应根据甲方的意见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工资福利待遇及违约金等。2 .派遣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出现时,甲方可向丙方和乙方提出退回该派遣员工,并按需提出补充要求:累计3月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的;业务技能或身体条件达不到甲方要
12、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损害甲方企业利益或企业形象,情节比较严重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 .甲方如要求丙方和乙方减少或更换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本合同第四条办理。4 .甲方要求增加派遣员工,乙方和丙方负责甄选。第七章派遣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第三十六条派遣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每月对上月考核结果和薪酬计算结果核实后,于每月的日前凭丙方合法发票一次性向丙方支付。第三十七条丙方向甲方派遣员工,每月按双方商定的标准(见下表)甲方向丙方支付以下派遣服务费。工资社会保险(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管理费金额合计1、工资为甲方所
13、确定的派遣人员的工资性收入。甲方安排派遣员工加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费。加班费属于派遣员工的工资。2、社会保险(单位部分)=月缴费基数X单位缴费比例,按派遣员工工作地点的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之规定执行,并随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相应调整。3、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按派遣员工工作地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规定执行,并随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相应调整。4、管理费:基本管理费二元/月人5、金额合计:=+第三十八条丙方与乙方的费用结算另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甲方以银行转账或支票的方式向丙方支付派遣费用。第四十条在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额度外,国家或地方政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费用(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4、等)由甲方承担。以上费用与服务费用同时结算。第八章违约责任第四十一条甲方拖欠丙方派遣服务费用,应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向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滞纳金,甲方连续拖欠款项3个月以上,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丙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解除同派遣员工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赔偿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赔偿费用,逾期不支付的,除支付赔偿费用外,按本条标准支付滞纳金。第四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均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第四十三条丙方未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
15、00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第四十四条乙方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2、3款中的其中一款,乙方和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因甲方未能及时将上月考核结果提交乙方而导致乙方未能于月底前按时发放招聘人员上月薪酬,并将发放情况抄报甲方;2、因甲方拖欠丙方劳务服务费用,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发放招聘人员薪酬。第四十五条如甲方拖欠丙方派遣服务费用,而造成乙方和丙方无法按时发放派遣人员工资,乙方和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六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没有足额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四十七条甲、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第十条,对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更正,并让其负责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四十八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没有足额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由甲方承担责任。第九章合同终止第四十九条三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违约将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协商一致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五十一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三方都无违约行为,若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