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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我省科技创新难点痛点堵点,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努力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建设产业四地,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贡献科技力量。一、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基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根据国发(2016)16号关于各地方、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和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等具体工作的要求,加强基层科技管理服务力量,明确科技管理服务
2、专职岗位及人员,强化本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等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基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规定。根据国发(2016)16号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在本单位及技术交易市场公示拟交易价格的,单位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和青办发(2021)27号关于推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与激励机制,经充分听取本单位职工意见、单位内公示、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可作为纪检监察机关、
3、审计部门工作时参考。依法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监督管理职责以及信息公示等义务,未谋取非法利益,即视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将不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而产生决策责任的规定,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细化落实举措,切实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科技创新主体落实大专院校科技创新券政策。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的通知(青科发高新(2021)4号)关于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可使用科技创新券的要求,制定大型仪器共享和创新券兑付内部管理流程,积极做好创新券使用工作,切实解决大专院校科技创新券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科研机构、高校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自主权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办字(2018)33号)关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可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数、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的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特设岗位设置工作,切实解决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难的问题。资料来源:青海省开展科技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