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docx(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序号行业计税依据附征率(%)1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销售额1.002建筑安装业销售额1.503交通运输业销售额1.50服务业销售额1.504其中:医疗服务销售额2.005其他行业销售额1.50注:L对以建筑企业名义承建的工程项目实行承包承租(挂靠)经营并取得收入的实际经营者,不能查账征收而依法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在该承包承租(挂靠)工程项目的收入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后,实际经营者暂按1%的附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 .多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附征率。3 .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销售额义附征率。4 .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适用本表“服务业”附征率。除以上明确列举以外的行业适用本表“其他行业”附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