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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4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乐陵市山江混凝土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三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6六、结论50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51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附图3、山东省乐陵市铁营镇总体规划(2016-2030)附图4-1、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2、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5、现场照片附图6、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件:
2、附件1、委托书附件2、备案证明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土地手续附件5、现有工程环保手续附件6、承诺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4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371481-89-01-92791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铁营镇桑庄村(239省道东侧)50米地理坐标(117o12,28.800,37o39,25.20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O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力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3、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洛案)部门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03-371481-89-01-927913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力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100(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见下表。表1本项目专项评价i殳置情况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
4、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涉及直排废水,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Q值小于1,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直接取水,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5、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2018)附录B、附录3综上,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内,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通过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303-371481-89-01-927913。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20
6、21年6月28日引发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文、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7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乐陵市,项目区域生态红线保护区分布情况如下。表2乐陵市生态保护红线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1YS3714811110032两河三堤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周边区域2YS3714811110033德州马颊河地方级湿地
7、自然公园(试点)3YS3714811110034丁坞水库4YS371481Il10035马颊河5YS3714811110036山东跃马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试点)6YS3714811110037杨安镇水库7YS3714811110038跃丰河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铁营镇桑庄村(239省道东侧)50米,项目未包含在上述生态红线图范围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马颊河,本项目位于该红线区东南侧5.7km。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铁营镇桑庄村(239省道东侧)50米,未包含在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
8、铁营镇桑庄村(239省道东侧)50米,为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限值。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PMl、PM25年评价指标出现超标现象。故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生产中排放的大气污染因子包括颗粒物,项目设置封闭式的生产车间,污染物排放量较小,能实现达标排放,颗粒物已按双倍替代的原则,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影响相对较小。水环境质量底线
9、及分区管控本项目属于铁营镇控制单元,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影响较小。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占地为工业用地,对土壤影响轻微。(3)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生产上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用电由乐陵市供电管网提供,用水由城市供水管网提供,用电和用水量不大,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4)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总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开发建设活动,不位于敏感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的工业项目,满足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满足环境风险
10、控制要求,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单元符合性分析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148120002环境管控单元名称铁营镇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内容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要求。2 .马颊河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维护管理无关的建设活动。马颊河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德惠新河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在马颊河、德惠新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3 .限制制浆造纸、印染、制革、电镀等工业项目建设。符合。1、本项目满足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2、本项目不在马颊河湿地
11、公园保护范围、马颊河、德惠新河河道管理范围,不新增入河排污口。3、本项目不属于制浆造纸、印染、制革、电镀等工业项目。4.现有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化工项目,应限制改扩建并实施逐步退出。4、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2 .严格控制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单元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 .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
12、分:海河流域标准。4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强化运行监管,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油烟废气排放达到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5 .防治扬尘污染,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运输和堆存、道路保洁、绿化作业等活动执行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符合。1、本项目执行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2、本项目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3、木项目无废水排放。4、本项目不涉及餐饮服务经营场所。5、本项目物料输送和堆存、道路保洁、绿化作业等活动严格执行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环境风险
13、防控1 .合理布局城镇与工业区,减少生活垃圾、噪声等城市污染。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恢复地表水与地卜.水水质,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2 .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潜势等级IV/IV+级的建设项目。3 .生产、使用、存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升展演练,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4.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和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5 .涉酸、涉重等土壤、地下水高污染风险企业的车间、危废间、污水处理站、储罐等重点管控区进行重点防渗。6 .开展对关停
14、农药厂区域土壤修复工作。符合。1、根据乐陵市铁营镇总体规划(2016-2030)可知,本项目承符合铁营镇总体规戈J;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2本项目厂界50O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3、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4、本项目无危废产生。5、本项目不涉及左侧第5条所列情况。6、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建筑施工、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可使用低质水的,应当充分使用工程排水或经过处理后的再生水、雨水。2改进高耗水行业的生产工艺,推行少水、无水新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高耗水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符合。I、关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再生水。2、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工艺,生产用水循环使用。3、本项目承诺在生产中做到节约用水。3 .加大节水型器具的推广普及力度,推进建筑用水器具的更新改造,新建和改扩建的民用建筑一律使用节水型器具,现有建筑中使用淘汰型用水器具的分批分期更换。4 .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4、本项目不涉及第4条所列情况。3、环保政策的符合性(D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工程情况1禁止建设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