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公路养护一段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简阳市公路养护一段规章制度.docx(2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简阳市公路养护一段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三章请假销假制度第四章日常养护管理制度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六章清洁卫生制度第七章段部大门管理制度第八章职工住公房管理制度第九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章办公用品领用及书报订阅的规定第十一章财产管理制度第十二章值班制度第十三章职工奖惩制度第十四章接待标准的规定第十五章车辆管理制度第十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日常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确保我段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顺利完成,促进公路养护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段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全体干部职工均应认真遵守本制度和其他各项规定,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
2、第三条全体干部职工均应认真遵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第四条全体干部职工均应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思想意识,并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第五条全体干部职工均应发挥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不断进取。单位将对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六条全体干部职工均应发挥集体主义精神,团结互助、同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第七条全体干部职工均应自觉维护单位的社会形象和良好声誉。第八条全体干部职工均应切实关心单位的发展,发挥创造精神,积极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九条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第十条凡已到规定上
3、班时间未到岗者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第十一条凡未到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离岗的为早退,早退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第十二条上班时间应认真工作,严禁玩游戏、炒股、打麻将、睡觉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第十三条因私事外出应请假,得到同意方可离开,因公外出的,应在外出登记栏内注明外出的时间和事由。第三章职工请销假制度第十四条病假一、职工因病不能工作,有需请病假的,必须具备市、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若因急病需临时经乡、镇医院抢救的,其病情证明有效期为12天,经养护站站长、股长负责签注意见,方可请病假。二、病假审批权限(一)、5天以内(含5天)由养护站、部门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行政分管领导审批。
4、(二)、5天以上由养护站、部门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段长审批。(三)、住院必须是由市医保中心指定的医院。三、审批病假时,必须持病情证明、病假证明和请假条,若缺一样按事假处理。四、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待遇(按天数计发,下同):(-)病假在两个月以内(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其工资待遇: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的80%;(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计发: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基本工资的90%,绩效工资的70%;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的80%;(三)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计发:1、工作年限10
5、年及以下的,发基本工资的70%,绩效工资的70%;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基本工资的80%,绩效工资的80%;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基本工资的90%,绩效工资的80%o(四)被医院确诊的癌症病人,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事假一、凡职工因特殊急事请假,事先具备请假条,经养护站站长、股室负责人签字,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但因紧急事宜或其他事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于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二、请假审批权限(一)、养护站职工请事假一天由养护站站长签字,办公室主任批准。(二)、各股室职工请假一天,由股室负责人批准,办公室留存
6、备查。(三)、各股室负责人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留存备查。(四)、分管领导请假一天,由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留存备查。(五)、主管领导请假的由主管局领导审批。(六)、请事假二天(含二天)以上者,按程序由养护站站长、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留存备查。(七)、各养护站无权批准事假。三、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均不包括在事假内。四、办公室对审批休事假人员及天数均需留存根备查,以便扣资及考核。五、职工每季度请事假超过2天,按超过天数扣发工资。六、全年累计请事假8天以上者,职工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第十六条工伤假一、职工因工伤需要休息,必须具备县级以上医院伤情证明、伤情休假证明,经
7、养护站站长、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行政副段长审批,方能按工伤假考勤,无请假条和伤情证明,按事假处理。二、工伤假期间工资等照发。第十七条年休假一、国务院令(第514号),结合段养护生产实际,分期分批休年休假。二、凡职工休年休假,必须在不影响自己工作的前提下,首先将休假安排交办公室,方可离开。三、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十八条丧假一、直系亲属(职工父母、配偶、岳父母、子女)丧亡,本人应出具请假条,经养护站站长或股室负责人同意,政工股签字,行政副段长批准,并凭请假条考勤,凡未批准及未直系亲属伤亡,均按事假处理。二、按国家规定,职工直系亲属丧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3天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
8、系亲属丧亡时,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三、本单位职工在办丧事中,要带头执行国家和地方殡葬改革制度,提倡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凡违反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为加强劳动管理,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以上凡具备享受假期的职工,假期完毕后,必须按时或提前到养护站、股室负责人处办理销假手续,若假满后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以旷工论处。第四章日常养护管理制度第十九条道路日常养护管理一、应做到常年保持路面清洁、平整无大坑困。二、保持路肩整洁无堆积物,路肩外缘20CM范围内无杂草。三、保持水系通畅,边坡稳定,构造物、桥涵完好,沿线设施齐全。四、做到公路留地范围内无纸屑、果皮等白色垃圾第二
9、十条班组、职工管理一、坚持上、下班制度,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其冬季、夏季作息时间段上按季节通知。凡工作时间不在岗者,发现一次扣当天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下同)。当月累计达5次,视为不上班,停发当月工资。二、坚持请假制度,有事先向站长请假,站长上报生产股,无故不上班以旷工处理。三、养护站职工不允许私自请人或站内协商外出干其它工作,一经发现停发工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四、养护站职工要团结协作,服从站长的工作安排,不得无理取闹。五、在突击政治任务和路况遇到灾害时,各养护站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统一调动并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六、上班时间早、中午不允许喝酒,由此造成事故自行负责。七、各养护站站
10、长以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八、养护站在汛期巡查期间,应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向生产股报告。九、养护站每月按时上报报表,报表要实事求是。十、养护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段的其他管理规定。十一、养护站应加强政治和普法知识的学习,做好记录,以备检查。十二、养护站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防邪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第二十一条维修工程管理一、施工安全管理施工中职工必须穿戴标志服、帽,并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场地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牌,确保安全畅通。二、维修材料管理维修工程前,各站先预算所需的材料数量,报生产股初审,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生产股统一安
11、排购买。三、养护车辆管理(一)、各养护站用车时必须向生产股申请,由生产股统一安排、调度,使用完后报生产股,以便下次安排使用。(二)、维修中因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养护站需临时请用运输车,须先报生产股,由生产股核实批准。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公路安全例会制度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通报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安全生产进行安排部署。二、各养护站在例会中要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公路隐患的排查及整改的情况并提出改进的办法、措施和建议。三、例会中职能部门通报监管情况及建议。四、各养护站必须建立相应的例会制度(每周一次安全学习)。第二十三条公路安全巡查制度一、每月实行不定
12、时巡查制度,主要对各养护站的软硬件及上级工作布置完成情况的检查。二、各站对自己管辖的工作实行经常性的巡查制度,主要检查公路安全隐患、危险路段的监控。三、各站养护责任人每天巡查本责任路段的安全隐患及设施缺损,按规定及时排除与上报。四、公路维修施工要指派专职安全员,规范设置警示标志、标牌、警戒线,夜间设置反光警示筒和限载限速标志牌等。第二十四条公路桥梁安全检查制度一、沿线桥梁须经常性检查,并详尽记录检查结果,并填写“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表”。二、根据检查的结果,向上一级报告桥梁的病害状况。三、对承载力下降但尚未构成危桥的,应及时变更承载力标志,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加固等紧急措施。四、对于检测构成危
13、桥的,应当在桥两头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第二十五条安全责任“一岗双责”制度一、站长:按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要求班员对自己责任路段上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站长汇报,并肩负对养护站安全隐患上报的责任,负有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整改、排除安全隐患的责任,并对辖区内的安全工作负总责。二、工会组长:协助站长履行全站安全管理,负有“一岗双责”分管线路的安全监管责任。三、站职工:按照分工的职责,负责对分管线路的安全监管。履行“一岗双责”分管线路的安全责任,应对道路、桥梁、涵洞、危险路段、安全设施等进行养护巡查,及时向站长汇报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第二十六条安全教育制度一、思想教育:宣传安全生产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教育。
14、二、法规教育: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三、安全技术教育:生产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教育。;第二十七条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二、加强安全宣传,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目标管理全年杜绝重特大事故。三、完善、落实抢险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汛期、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值班。第二十八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股室、养护站是安全责任主体,有失察、措施不力、处理不当或者布置不当的,应当负有领导责任或者直接责任。第六章清洁卫生制度第二十九条单位全体职工要自觉参加清洁卫生工作,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第三
15、十条段部和各养护站的卫生要坚持天天小扫(即每天早晨上班后对办公室内外进行清扫),一周中扫(即每周五下午4:OO集体打扫公共场所卫生),半月大扫除,做到办公室内外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门窗和墙壁无蜘蛛网,办公桌和文件柜上物品放置整齐。第三十一条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各养护站的卫生,由各部门及养护站负责日常保洁。段公共卫生清理由段门卫负责。第三十二条单位职工要认真参加全市性的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每次打扫责任区卫生不得因故缺席。第七章段部大门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段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第三十四条门卫人员负责段机关院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和段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勤扫。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机关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每日坚持打扫段部公共场所的卫生,始终保持机关环境卫生整洁干净。第三十五条对出入院内的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询问、登记,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大院推销业务、乱窜或作案,维护院内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第三十六条熟悉本机关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对外单位来机关办事的车辆,应问明情况。非来办事的车辆,不准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