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贸企业员工飞单问题的法律分析与方案建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外贸企业员工飞单问题的法律分析与方案建议书.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外贸企业员工飞单问题的法律分析及方案建议书客户:XX市XX贸易客户的需求:客户向我所进展咨询,希望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员工私下飞单的行为。因行文时我所暂未正式与XX市XX贸易(以下简称“XX公司)沟通,XX公司的实际情况我所并不了解,为此下文并非针对XX公司作出,仅针对一般外贸公司普遍存在的飞单现象,如XX公司实际情况与文中分析情况有所出入,那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分析及方案进展调整。本人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案例,对一般的员工飞单行为进展了法律分析,并且透过互联网搜索针对外贸员工飞单行为的分析及处理的文章作为参照作出下文的法律分析及方案建议。一、飞单的类型所谓飞单是指员工在获
2、得客户的需货信息后不向企业汇报而交给第三方履行,从中牟利或者是虽然由企业进展供货但员工以瞒报价格的方式侵吞局部货款的行为。一般而言,员工的飞单模式有两种:模式A:员工将客户的需货信息不交由其所在的企业履行。此种模式的飞单又可以细分为两种方式:a、员工直接将客户的需货信息转售给第三方,直接由第三方履行,员工获得好处费;b、员工在获得需货信息后自己完成交易。模式B:员工在获得客户需货信息后仍交由其所在企业履行,但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以低于成交价汇报交易信息以赚取差价或者利用职务便利,将相关交易所得据为己有。无论属于那种模式的飞单行为,都将对其所在企业的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害。(一)模式A的飞单行为的法
3、律关系及后果分析在模式A的飞单行为涉及三方主体:客户、企业以及供货第三方。此种模式下客户是希望由企业供应货物,但实际由第三方(包括员工自身)供货,又或者是客户透过员工的介绍直接与第三方达成交易。1、客户、企业与供货第三方的关系分析(1)假设客户直接与第三方达成交易,那么员工在当中是充当了一个相当于中介的角色,企业一方除了会存在一定的期待利益损失外并没有太多实质性影响,此处不作详述;(2)但如果是客户认为企业是供货方的情况下,企业方除既得利益损失外还可能存在为货物的瑕疵或造成损害进展赔偿的不安全因素。虽然实际交易方是客户与第三方,但客户确信货物是由企业提供往往是由于员工提供了一定的材料(比方企业
4、的介绍信、盖有企业印章的空白合同等材料)使客户相信企业一方是供货方,此种情况下如果货物本身存在瑕疵或对客户造成侵害的情况下,客户可能会持相关材料向企业方索赔,相应的赔偿责任很有可能直接会落到企业身上。尽管企业方可以主张实际供货方为第三人,但由于员工在职务上拥有便利,可能为了使客户信服而向客户提供了诸如企业介绍信、空白合同或者是伪造的相关材料,使得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那么客户可以主张企业一方为买卖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员工飞单行为的法律分析无论是员工接到客户的需货信息后是介绍给第三方履行还是自身履行,均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如果飞单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更可能构成
5、侵犯商业秘密罪。这当中具有争议的问题是飞单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1)商业秘密的范围所谓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将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将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商业情报纳入到商业秘密的范围;?关于制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假设干规定?对商业秘密进展了不完全列举,明确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信息。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贸易联系、“购销渠道、“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6、等经营信息是我国法律法规已经明确的商业秘密范畴。(2)关于员工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获得的客户需货信息的法律性质分析员工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开发的客户或客户向企业提出的需货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原因在于:员工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获得的客户需货信息属于不为公众知悉的企业信息。员工在任职期间获取客户资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提供的平台以及资源,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其主动去获取相关行业的商业情报、交易时机理属职务行为,获得的相关信息理应归企业。另外,只要员工本身获得相关信息的时候,相关信息就相当于企业已经知晓。员工是代表企业出外开拓市场、洽谈业务,其相当于承受企业的全权授权与客户商谈交易事宜,员工执行职务的行为就是企
7、业的行为,员工所知悉客户需求信息即已归属于企业。客观上因员工开发的客户信息或者客户主动提供的需货信息,第三人均无法从公知途径获取,因此该类信息并不为公众所知悉;客户需货信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有关信息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客户需货信息无疑是能为企业带来实际以获取商业利益的信息,具有实用性;企业对相关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露所采取的
8、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即可认为采取了保密措施,该条第三款第五项明确规定了“签订保密协议属于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形之一。而通常情况下企业方会与其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单独的保密协议以保护企业的情报信息,企业采取的该等行为应视为对相关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综上,对于员工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获得的需货信息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可以认定为相关信息属于商业秘密。3、模式A飞单行为中员工的责任模式A飞单中员工无可防止地会泄露或使用其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获得的客户需货信息,而该类信息可以认定为商业秘密,因此员工的飞单行为必然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而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其对企业造
9、成损失的不同,员工可能承担的责任形式也不同:(1)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有权请求员工承担停顿侵权、消除影响及对于因侵权造成的损失进展赔偿的侵权责任。(2)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及相关规定,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二)模式B的飞单行为的法律关系及后果分析模式B的飞单行为只涉及客户与企业,这种情况下,企业依照客户对货物的需求供应货物,但企业获得的货款低于实际成交价,差额局部被员工侵吞。1、企业与客
10、户的法律关系分析在此模式下企业是直接与客户达成交易的,双方为直接的买卖合同关系。但比起一般的情况,员工向企业汇报的交易价格低于实际成交价不仅使得企业所获得的收益被压缩,更严重的是企业一方可能需要承担的不安全因素也因此加重。(1)如交易顺利进展,企业与客户都按照各自的预期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在交易完成后双方权利义务了结,企业方所得利益因员工侵吞成交价差额而压缩;(2)如果交易过程发生纠纷,特别是货物的质量纠纷,很可能涉及对交易本金的认定。因客户支付货款高于企业所收,对于需要作出退货赔偿或者按成交价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的处理时,企业必然承担比预期更重的责任。尽管企业此时可以追究相关员工的责任,但很可能
11、面临损失无法追回的不安全因素。2、员工飞单行为的法律分析模式B的飞单与模式A的飞单的不同在于,前者员工并没有对企业的商业秘密信息进展泄露或使用,而是利用企业与客户交易过程中的漏洞制造价格差并占有差额。在此种模式下,员工占有的成交价差额是属于企业财产,员工成心利用交易漏洞制造成交价差额并侵占的行为属于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如数额较大,那么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3、模式B飞单行为员工的法律责任模式B飞单行为中员工直接对客户向企业支付的货款进展侵占,无论企业一方给出合同价若何,成交价应以客户支付的货款为准,员工的行为必然属于侵占企业财产。根据侵占金额的多少,承担形式并不一样: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12、,员工应对其侵犯企业财产权的行为承担停顿侵权及返还财产等法律责任,对于因员工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企业发生其他损失的,员工对相关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及相关规定,企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东莞地区为两万元到四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东莞地区为四十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三、对飞单行为处理之建议企业要想到达预防员工飞单现象的目的,需要先了解飞单现象产生的原因,再针对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对策,以到达良好的事前预防及处理员工飞单行为现象的效果。(注意:下文列举的原因是
13、外贸企业同行总结的一般情况,并没有实质针对性,如XX公司存在未列举的或其他特殊的情况,需另行补充;下文给出的改良方窠是对同行中认为比较有效的方窠进展总结,再结合本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作出,并不针对XX公司。如XX公司存在殊的情况,需对方案重新调整。)1、产生员工飞单行为的可能原因(1)企业与客户交易过程存在监管漏洞企业应做好对交易全过程的监管工作,在交易过程缺乏有效监管的时候,可能出现以下情形为员工飞单提供条件:员工在开发客户或客户向其提出需货情况后,员工与客户洽谈过程中缺乏企业的一个有效的监管。因员工开发客户或取得客户信息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自由度和人身依附性,因此一般企业对该环节的监管比较松
14、懈,但对员工寻找客源的监管不严正是员工在不被企业知晓的情况下自己直接向客户供货或将相关信息告知第三方成的重要原因;员工操控整个交易的过程,企业缺乏对交易过程的监管如企业对于交易过程缺乏一个基本监管,对于交易的信息不能完全掌握,那么为员工向企业汇报虚假信息而从中获利提供了条件。(2)企业的行政管理存在漏洞企业的行政管理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营重要保障,如企业的行政管理不系统,不合理,那么为企业的日常运营带来混乱,为员工飞单等不利于企业的行为提供条件或便利。通常企业可能存在的行政管理漏洞如下: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资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发现员工飞单时,如果企业无法证
15、明自身与飞单的员工之间具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那么在诉讼中,很有可能会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有可能会因为自身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而不敢诉诸法律;不签订保密协议企业与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说明企业对自己的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员工也足以明确自身的保密义务。如不签订保密协议,员工的飞单行为很可能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届时企业想维护自身权益那么会陷入十分被动的状态;对于空白合同等业务材料的管理混乱为了提高业务的效率,企业往往会向员工配置一定分量的空白合同或与业务相关的材料,但未必会对相关材料进展管理,无疑为员工的飞单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重要的经营信息缺乏保密意识企业产品的信息、价格政策、货源信息、
16、客源信息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重要情报,在企业内部可能是所有人都了解的信息,但对企业来说却是重要的机密信息,不能因为在企业内部大局部人员对其比较熟悉而不对其采取保密措施,如缺乏必要的保密措施,员工飞单的难度会降低,并且事后发现的可能性亦会降低。(3)企业的内部制度滞后企业内部的制度设定时很可能并未充分考虑到发生员工飞单行为的处理,或者企业员工鼓励机制不够科学而导致企业的制度不能起到一个防线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无明确处分机制或机制不严厉员工飞单行为对于企业的开展是极其有害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相当一局部企业对此认识缺乏,未设定严厉的处分机制,未能给予有飞单想法的员工充分的警示与足够的心理压力;未建设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