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浙江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067714 上传时间:2024-03-24 格式:DOCX 页数:49 大小:56.7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4-2025年浙江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2024-2025年浙江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2024-2025年浙江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2024-2025年浙江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2024-2025年浙江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2024-2025年浙江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49页
2024-2025年浙江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49页
2024-2025年浙江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49页
2024-2025年浙江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49页
2024-2025年浙江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49页
亲,该文档总共4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4-2025年浙江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2025年浙江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docx(4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浙江)为便于各地理解和驾驭企业所得税政策,我们对各地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归集探讨,并在全省所得税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探讨,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供各地在汇算清缴工作中驾驭。1、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全部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酬劳”,请问如何理解?企业应供应哪些证明材料?答: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支出,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全部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酬劳,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据了解,我省目前存在固定工、临时工、退休返聘人员、内退人员、劳务用工等多种劳动用工形式。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全部的用工单位都必需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领取职工薪酬。依据劳动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征管,特明确如下:一、合同工(包括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4】3号)文件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应供应工资明细清单、劳动合同(协议)文本、个人所得全员全额申报证明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3、证明;股份制公司应供应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国有企业应供应国资委核定的工资薪酬文件。企业支付给无底薪职工的劳务酬劳,如能供应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或申报的证明,允许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二、退休返聘人员,如与返聘单位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个人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允许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如未与返聘单位办理用工手续,个人取得的收入按“劳务酬劳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劳务费在税前扣除。企业应供应相关劳动合同或协议,以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或申报证明等资料。三、内退人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尚未取消劳动合同

4、,企业已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生活补贴的内部退养职工。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的生活补贴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应供应内退人员名单、劳动合同或协议、内退协议、生活补贴清单等资料。生活补贴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作为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化经费等三项费用的基数。四、劳务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用工企业对劳务用工的支出作为劳务费在税前扣除,用工企业应供应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或协议、劳务费发票等资料。劳务费不得作为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化经费等三项费用的基数。2、问:目前企业职工福利形式多样,有旅游、疗养、集中休假等,详细范围应如何把握?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24

5、】3号文件精神,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可以计入福利费。因此,对全体职工(普惠制)集中休假性质的旅游、疗养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企业应供应内部职工休假支配、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协议、旅游发票等相关凭证。3、问:目前我省社保机构尚未开展补充养老保险业务,企业将提取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缴入商业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补交以前年度的五险一金,可否在交纳当年税前扣除?基本养老保险由员工个人在户籍所在地自行缴纳,可否在企业税前扣除?答:一、财税202427号及浙财税政字202415号对补充养老保险费税前扣除问题已作明确规定,现结合我省实际状况,对企业将提取的补

6、充养老保险费(年金)缴入商业保险公司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1、符合财税202427号及浙财税政字202415号文件的规定,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比例内允许税前扣除。2、必需是经国家批准从事养老保险(年金)的商业保险公司;3、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计入个人账户。二、企业补交以前年度五险一金,可在所属年度税前扣除。三、员工个人在户籍所在地自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4、问:企业发生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伤残或死亡,支付的赔偿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答:在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内支付的赔偿款允许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赔偿款不得在税前扣除,但经劳动保障、人民法院

7、等相关部门仲裁、调解、判决、裁定等支出的赔偿款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应供应劳动保障、法院等部门相关证明,以及赔偿款支付凭证等资料。5、问:企业职工到外地出差,随差旅费报销的出差补贴税前扣除标准如何?答:企业支付的差旅费补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在税前扣除。一、企业有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二、企业有明确的差旅费补贴标准;无明确差旅费补贴标准,可参照所在地行政事业单位标准;三、有合法有效凭证。包括出差人姓名、时间、地点、内容、支付凭证等。6、问:企业向银行支付按上浮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企业一部分取得利息支付单据,另一部分银行则开具财务顾问费用或现金管理费用等项目收取,银行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或现

8、金管理费用,企业可否税前扣除?答:银行收取的事实上属贷款利息收入的财务顾问费或现金管理费,企业可凭合法凭证在税前扣除。7、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13号公告中规定“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其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应取得何种合法凭证?答:企业应取得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租赁利息(金融业)发票。8、问:企业向个人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发生的手续费可否在税前扣除?答:企业向个人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9、问:企业通过银行与第三方签署协议托付贷款,银

9、行只收取中间业务手续费,但资金往来均通过银行,利息支出相关凭证也由银行出具。托付贷款利息可否据实在税前扣除?是否要考虑不高于银行同期同类利率?答:依据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期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依据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企业托付贷款利息支出,如不高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10、问:企业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如何把握?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利息支出,

10、税前扣除的标准如何把握?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利息支出可否在税前扣除?答:企业向非金融机构、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以及企业向除此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凡不高于年利率12%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高于年利率1296而不高于本企业当年度实际取得同期同类金融企业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应供应借款合同(协议)、发票或完税凭证等证明材料。金融企业(不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贷款利率加各商业银行的浮动利率。村镇银行属金融企业范畴,其贷款利息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对小额贷款公司利息支出,

11、在规定的标准内据实税前扣除,11、问:企业购入运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确定折旧年限?答:对已运用过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确认,企业可依据已运用过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运用状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与固定资产法定折旧年限相乘确定。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难以精确估计的,可参考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鉴定。12、问:企业固定资产投入运用12月后仍未全额取得工程款发票,如何处理?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24)79号文件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运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运用后12

12、个月内进行。个别企业,假如企业会计处理已按工程预算总金额计提折旧,并对未取得发票的部分作纳税调整,可在取得发票的当年作调减处理。13、问:企业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如何进行摊销?答:新税法规定,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在当期干脆扣除;大修理支出应作为长期盼摊费用在资产尚可运用年限内分期摊销。原有固定资产装修,符合大修理支出条件,按大修理规定处理;新购固定资产装修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14、问:企业固定资产-房产由于历史缘由,全部权与运用权分别,固定资产折旧在实际运用单位计提,房屋产权属于集团公司、母公司或其它单位,实际运用单位可否提计折旧?答:固定资产全部权、运用权不一样,运用单位不得计提折旧。15、问:所

13、得税法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依据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干脆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但企业取得土地运用权未开发运用,取得土地运用权的费用什么时期可以计算摊销费用?答:企业取得土地运用权后可进行摊销,但投资性房地产除外。16、问:数控机床等数控化生产设备如何确定折旧年限?答: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十规定: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电子设备3年。数控机床等数控设备属机械生产设备,折旧年限最低应为十年。17、问: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对土地运用权摊销规定不一样,所得税土

14、地运用权摊销年限应如何计算?答:所得税实施条例第67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运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年限内分期摊销,但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运用年限的,可以依据规定或者约定的运用年限分期摊销。18、问:企业绿化费用如何在税前扣除?答:除珍贵花卉、林木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绿化费允许在税前扣除。19、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2431号)其次十一条(二)中规定:“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运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运

15、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的分摊利息费用,运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对分摊利息费用应出具(取得)何种凭证?答:房地产企业应供应董事会决议、集团公司利息分摊方法,分摊企业名单,银行借款合同及利息发票等相关凭证。20、问: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未能取得全部工程发票的,允许依据合同金额的10%预提,这里的合同金额依据分合同计算,还是总合同计算?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24】31号第三十二条“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册”文件精

16、神,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后,未能取得全部工程发票的,可按总包合同计算,对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21、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方法第三十四条第(七)款中:法院裁定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后,企业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应提交法院强制执行证明和资产清偿证明,其中终止(中止)执行的,还应按市场公允价估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资产”。对于强制执行证明和资产清偿证明有什么要求,资产清偿证明由谁出具,市场公允价值由谁估算?答:强制执行证明应由法院出具,资产清偿证明应由债权人出具。市场公允价值以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为依据。22、问:企业将长期积压的存货低于账面价值对外销售,是否属于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资产损失?答:存货低于账面价值销售,应视为正常经营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贸易/财会 > 税收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