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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专项储备购买平安设施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王勇赵新贵案例甲公司是一家金属矿山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平安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地下矿山每吨10元,原矿产量每月60万吨。2022年U月,该公司以提取的专项储备,购入一批需要安装的平安设施,不含税价5000万元,进项税额850万元,支付安装费等200万元。该设施属于平安生产专用设施企业所得税优待名目规定的平安生产专用设施,于当年12月交付使用。假设不考虑年初专项储备余额,2022年度该公司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000万元,适用税率25%o会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高危行业企业依据我国规定提取的平安生产费,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
2、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平安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提取平安费用借:制造费用600贷:专项储备600o购入平安设施借:在建工程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贷:银行存款5850o支付安装费借:在建工程200贷:银行存款200o设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固定资产5200贷:在建工程5200o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借:专项储备5200贷:累计折旧5200o所得税处理依据我国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
3、高危行业企业平安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我国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6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平安生产费用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维简费和平安生产费用预提时不得在税前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平安生产专用设施企业所得税优待名目规定的平安生产专用设施,其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差异及协调企业以专项储备购置固定资产,会计上应于确认固定资产时,一次性计提折旧并冲减专项储备,而税法上应按不低于规定的折旧
4、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在税前扣除。对该项差异,所得税会计应如何处理呢?L购入平安设施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甲公司购置的平安设施由于在转入固定资产时已全额计提折旧,账面价值为0,但税法上应于2022年1月才开头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因此2012年12月31日,其计税基础为5200万元,产生可抵扣临时性差异。有观点认为,以专项储备购置固定资产,在其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又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此时虽然产生可抵扣临时性差异,但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观点实际上是把固定资产的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当成一个事项。虽然以专项储备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全额计提折旧,但计提折旧属于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与固定
5、资产的初始确认属于两个不同事项。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的确既不影响会计利润,又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但2012年12月31日,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是产生于后续计量时会计与税法的折旧方法不同。因此,如将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则应就该可抵扣临时性差异确认递延税资产1300万元(5200X25%)。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300贷:所得税费用一一递延所得税费用1300。注:证监会会计部在2022年7月就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研讨状况通报中也明确,假如后续平安生产费的使用形成了资产,则应考虑确认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2.平安设施投资额的10%当年未抵免完的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甲公司购
6、置的平安设施符合平安生产专用设施企业所得税优待名目规定的平安生产专用设施,因而其投资额的10%可以从甲公司2022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依据我国税务总局关于环境爱护节能节水平安生产等专用设施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2)256号)的规定,这里的“投资额”,指购买专用设施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设施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因此,其可抵免的应纳税额为520万元(520010%)o由于甲公司2022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IOoo万元,当年只能抵免应纳税额250万元(IOOOX25%),未能抵免的270万元,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对于结转抵免以后年度应纳税额部分,与依据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性质一样,均能削减企业将来期间的应纳税额,符合资产确认条件,应视同可抵扣临时性差异,如将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70贷:所得税费用一一递延所得税费用270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