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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篇汇编)2024年度新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交流发言提纲及心得第1篇,共10篇20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更能体现党在新时期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和创新成果纳入党纪,对一些党纪条例进行细化、具体化,提出负面清单,所以作为新时期的党员更要加强学习。条例中明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主要目的是起到警示作用,能够防微杜渐,重点在预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守政治规矩,政治规矩就是党章、党纪、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要遵守党纪国法,一定是
2、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这就要求党员要知“红线”,守“底线”,牢固筑立“四个意识”,做到自觉、自律。党员要主动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企业基层单位的一名普通党员,要拒绝“平庸化”,在平凡的岗位上要对自身有高标准、严要求,不要忘记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要主动学习,用理想信念和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的大脑。党员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能讲普通话。党员不能忘记自己身份,现在党员的队伍日渐壮大,不代表党员队伍的素质下降,党员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加强自律,在公开场合要为党发声,不能人云亦云,没有立场,没有原则。要管住嘴,不该吃的不去吃,不该说的不去说;要管住手,不该拿的不去拿;要管住腿,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要管
3、住心,坚定理想信念,拥护党的领导。要做到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党员要带头提高,要做带头人。基层党员要发挥自己的带头作用,要敢于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做到问心无愧。具体来说,作为企业一名基层员工,身份很普通,但是作为一名党员,就不能随大溜,要有高的站位,用行动诠释什么是共产党员,要争先争优,向榜样看齐,树立榜样。条例让我们心存敬畏,近几年在干、群的一齐努力下创造了历史性的突破,成绩让我们倍受鼓舞,但是面临着残酷的市场竞争、严峻的安全环保形势,怎样实现新目标,不是靠喊喊口号就能实现的,是需要我们的党员“知红线守底线”,清正廉洁、严格自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头做出表率。
4、队伍要清廉是实现我们新三年奋斗目标的最有力保障,要求每名党员带头树立“红线”意识,守住“底线”,抵制歪风邪气,做到严格自律,一身正气。第2篇为新征程黎进全面从尹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第3次修订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促进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确立
5、”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新修订的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6、”的要求贯穿始终,体现在新修订条例内容的方方面面。比如,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三个务必的要求,在第2条指导思想中写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第3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自觉。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出条例修订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习近平总书记
7、有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在增强纪律自觉性上下更大功夫。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修订的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
8、强纪律保障。比如,新修订的条例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要求,在第2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4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再比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增写对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从党章总源头出发,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本次对条例作出修订,首要原则就是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将党
9、章的规定要求细化具体化,用党章这把尺子衡量干部、丈量工作,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比如,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党章规定,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立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处分规定,推动党员强化组织意识,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新修订的条例在政治纪律部分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10、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规定,增加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更加充实、表述更加清晰、界定更加精准。剑指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篱笆,修订条例就是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3篇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作为纪委副书记,我认真学习了条例,通过手机做题、翻阅条例学习,对条例有了新的认识,对怎样更好地体现一名党员干部的规范行为有了新的理解,对如何将条例精神与今后的工作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
11、有了新的感悟。一是要强化党性意识。重大原则问题务必要中央保持一致,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能随意在公开场合和朋友圈乱发不利于党和国家的言论,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关系到党员干部的形象,也要劝诫身边朋友同学勿乱发乱传不实消息链接,有机会的情况下要多做思想工作,解开思想疙瘩,让他们爱国爱党。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更要对党忠诚,如实向组织汇报个人有关问题,不当两面人,不撒谎。二是要强化学习意识。在当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作为一名乡镇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要清醒认识到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年轻干部,更要时
12、刻加强学习,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时常补钙才不会得软骨病,只有业余时间多学习充电,机会来了才能牢牢把握,自己才能更快成长。三是要强化敬畏意识。党员干部时刻要心存敬畏,因为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面对所接触的人和事,面对规章制度、面对党纪国法,一定要心存敬畏。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要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四是要强化廉洁意识。作为党政办主任,要严以自律,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醒自己,要管住自己的口,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
13、部的从政指南。在今后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争做一名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第4篇聚色叠点难点向观靶向施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执纪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靶向施治,尤其是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接受聘用问题等,进一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为解决执纪实践问题提供了标尺、指明了方向,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重视、警醒、知止。一是条例进一步完善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规定。条例第四章
14、结合执纪实践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作了完善,例如,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进一步明确了党员违法达到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程度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具体情形。党章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但执纪实践中发现,个别党员道德失守、庸俗放纵,发生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与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完全背离。2015年和2018年条例虽未对党员有嫖娼行为的党纪处分作出具体规定,但执纪实践中对党员有嫖娼行为的依据纪法衔接条款的
15、原则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新修订的条例完善纪法衔接条款,对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明确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为执纪实践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有利于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党员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二是条例进一步完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对该党员领导干部的处理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将2018年条例第九十七条中“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表述,修改为“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实现了与党内相关法
16、规的有机衔接。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相关典型案件来看,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背后的权钱交易、利益交换等操作手法不断翻新,呈现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相互交织、表现形式多样化的特点。2022年印发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实践中,我们连续5年组织开展集团领导人员(含关键岗位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申报排查,将亲属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亲属以独资、合资、入股、承包、租赁等形式所办的企业或组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形除外),亲属委托他人代持、匿名投资或者挂靠其他单位的企业等6种情形列入申报事项范围,对申报事项全覆盖核实,对有关业务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核查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