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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篇)关于学习贯彻2024年度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发言材料及心得感悟告一t七管XX单位党组中心组在深入学习贯彻2024年度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交流发言材料近日,按照局党委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现就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体会:一、强化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发现的问题,都可以从少数党员
2、干部政治弱化虚化淡化上找到原因。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直接从根本上违背了党的根本宗旨,破坏了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从根本上触碰人心向背这个决定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在对正反两方面教材的学习中,也可以感受
3、到:任何违纪违法的干部,都是由于政治意识不强开始偏离航道的。时刻紧绷政治意识这根弦,对党绝对忠诚,始终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这样的人有着最正确的价值观,有着最坚定的理想信念,自然也不会走上歪路。所以,作为一名年轻干部,一要坚定政治信仰,不忘初心使命。要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牢思想之“舵”,补足精神之“钙”,不断校正成长路径,始终做到做正事、走正道。二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西个维护。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从反面案例中受到警惕,自觉用党章党规修正言行,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时刻防微杜渐,照
4、镜子正衣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也为党内法规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新修订的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我们党员干部划出了明确的“红线”和“底线”,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通过对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可以发现,这些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都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
5、则,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应该时刻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镜子,对照查摆问题,防微杜渐,决不让自己行差踏错半步。要做到慎初、慎独、慎微。慎初就是要牢牢守住初心,大风起于青萍之末,最初一点微小的放纵有可能让自己人生的轨迹大大偏离。年轻党员一定要扣好第一粒“扣子”。慎独就是要提升个人修养,注重内省,不做“两面人”,坚持自我监督。始终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慎微需要我们时刻牢记纪律,自觉接受党风党纪洗礼,谨慎行事,如履薄冰,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决不让信念之堤毁于贪腐的蚁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
6、到“两个维护”,加强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观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破底线、逾越红线、触碰高压线。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一要加强党性修养,强理论坚信念。党性修养是共产党员的必修课,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离不开学习。作为党员干部,之所以对事物是非好坏判断不够成熟,是因为对党的理论理解不够透彻,没有认真消化领悟一系列政治理论的内涵。只有加强理论学习,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规范自己的言行,进而用党的理论去分析当下存在的问题,提高自身对政治的敏锐性和鉴别力,才能够使自己更加成熟。二要遵守党纪党规,
7、强纪律树观念。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真正做到遵守党纪党规,仅仅是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时常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树立遵规守纪、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三要坚持求真务实,高标准严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不仅要遵纪
8、守法,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有“怕”的意识,不是胆小怕事,而是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扁一2024年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发言材及心得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条例为何再次修订?此次修订有
9、哪些突出特点?将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首先体现在总则的几处增写中: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
10、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与此同时,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的具体条款中,处处体现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贯彻落实一一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推进领
11、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2、,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再次修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要意义。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处分规定的针对性。在群众纪律中,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
13、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多处修改,彰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态度。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以统计造假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条例还规定,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
14、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又以滥用问责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与此同时,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工作纪律中增写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情节较重或严重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2023年11月16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消息通报中,一处细节引人注目: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针对执纪监
15、督工作中发现的类似问题,条例也作出了相应修改。如在政治纪律中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还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等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条例第一百三十条增写一款,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
16、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持与时俱进,在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基础上完善纪律规范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一理念在条例中也有所体现。在廉洁纪律中,条例在规范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以第一百零六条为例,条例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以及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