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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的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公安机关与工商联协作交流,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全面升级、全面优化,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突破XX、后来居上提供坚实保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
2、法权益,充分发挥全市公安机关、工商联系统职能优势,积极搭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协作平台,形成部门间“沟通顺畅、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服务企业有维度、有力度、有深度、有温度,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能力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二、健全日常联系机制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公安局、市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会商交流相关问题,了解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举措。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商定召开,每年不少于一次,由公安机关、工商联轮流召集、主持。2、明确沟通联系部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市工商联会员联络科为双方日常事务联系机构,负
3、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落实联席会议精神,对接协调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各县区公安机关、工商联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沟通联系部门。3、设立公安联络点。工商联协助公安机关在重点民营企业、商会等设立公安联络点。以“公安+工商联+部门”形式联合举办“警企面对面”系列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民营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提供针对性、实效性服务保障。4、共享调研成果。围绕企业发展、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合规、涉企纠纷解决等课题开展联合调研或专项调研,共同研究对策措施。针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双方共同组织专家成立课题组,形成有价值的调研课题成果,报市委、市政府。三、健全服务保障机制5、强化基层联建联动机制建设。
4、积极推动公安派出所与街道(乡镇)商会联建联动机制建设,在基层建立民营企业周边秩序动态整治制度、规范投诉移送制度、常态联络联系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为全面营造民营经济发展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夯实基础。6、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在司法办案可能影响民营企业经营及稳定时,公安机关有效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减少执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7、建立民营企业诉求处理“绿色通道”。公安机关与工商联建立民营企
5、业诉求处理“绿色通道”,工商联对企业投诉维权工作中发现的涉产权冤假错案,以及过度采取强制措施等线索,积极向公安机关反映。工商联移送的涉企投诉案件,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同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接收,按照内部管辖分工移交有关办案部门。其中,对于涉及经济犯罪类投诉举报案件,由公安经侦部门设立绿色通道,按照相关办案程序,尽快依法组织核查,并及时向工商联反馈办理情况。对于市工商联移交的典型案件线索,市公安局(或者会同市工商联)组成调查组,实行挂牌督办,严格依法处理。8、加强民主监督。公安机关在起草制定涉及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重大权益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征求工商联、商会和民营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县级以上公
6、安机关在聘任特约监督员时,可优先聘用民营企业家、律师、工商联、商会等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应主动接受特约监督员的监督,听取监督员的相关意见、建议。四、健全预防预警机制9、加强风险防范。公安机关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工商联及时收集分析民营经济运行中的各种有效信息,尤其对重点企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双方及时沟通,积极寻求化解风险的有效方式方法。双方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和发案规律,及时向对方发出预警通报,引导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相应的合规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10、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双方共同做好涉及民营企业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各
7、县区工商联积极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投身平安XX创建活动。11、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工商联对民营经济人士开展的法治教育培训等活动。工商联要向公安机关及时通报民营经济发展形势,提出相关法治需求,反映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有关诉求和带有共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提供工作中收集到的涉黑、涉恐、涉稳等违法犯罪线索。五、健全宣传引导机制12、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线上、线下平台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商会、进园区”、“法治沙龙”等活动,帮助和促进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人士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明晰自身享有的合法权益,明确法律红线
8、和法律风险,做到既依法办事、守法经营,又落实自我保护、有效防控重大风险,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13、推进民营企业清廉合规建设。以企业经营者、重点行业以及关键岗位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守法诚信教育,培育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清廉合规企业文化,推送廉洁从业法律法规和警示案例,积极培树清廉合规典型,不断提升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清廉合规意识。积极组织开展联合调研活动,推动“民营企业清廉合规”标准建设,坚持预防与惩戒相结合,推进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综合治理。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机制适用前移至公安侦查阶段,努力实现合规案件全流程适用。14、营造亲清警企关系。市县两级工商联可组织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应邀参加公安机关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活动,积极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理解支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15、强化社会宣传。双方就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民营企业法治环境的典型案件、重大举措和工作成效等,及时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借助媒体平台等进行宣传报道,增强企业、群众的知晓度、关注度,切实提升在荷企业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