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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常态化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管理制度为全面做好我县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强自治区审计组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条例,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XX市有关化解政府债务危机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持续深入摸排,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乡镇及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聚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组织精干力量,持续深入开展排查,对已完成工程结算决算和审计、尚未支付款项的均应作为拖欠账款进行统计。在2023年自
2、治区审计组审计期间排查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台账,定时更新拖欠项目o2023年12月底完善全县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跟进偿还进度。二、建立销号清单,采取集中攻坚化解拖欠账款存量各相关乡镇及部门要对照排查台账,对账款拖欠主体、业务内容、拖欠性质、账款金额、账款期限等进行分析,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逐条销号、动态管理。对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要明确还款计划、与企业签订还款协议,确保每笔欠款有明确可操作性的清偿计划。对有分歧欠款,推动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密切跟踪,及时掌握进入司法程序欠款相关进展情况。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工业和
3、信息化部“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等渠道转办的问题线索及近年来受理问题线索处理等事项,要加大督办力度,限期办结,及时答复。各相关乡镇及部门按照“月调度、季报告”的要求报送清欠工作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工作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凡未按要求上报清欠进度的,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三、加强约束监督,依法惩戒拒不支付的拖欠行为深入宣传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推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小企业知法守法用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工作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对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乡镇及部门,严格落实压缩非刚性支出等限制性措施,加大对
4、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的问责和惩戒力度。对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违反政府投资和预算管理规定造成拖欠,在合同中设置超出行业常规、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一边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账款,一边通过关联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赚取利息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规惩戒并予以曝光。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拖欠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四、加强源头治理,防止政府投资项目形成新的账款拖欠强化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对不能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严格政府投资概算管理,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及时核定。涉及举债
5、融资的政府投资项目,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和工程年度实际需求,分年足额落实项目资金,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严禁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预算、预算调整方案,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对未经批准自行安排支出造成拖欠的,由相关部门通过自有资金偿还,自有资金难以偿还的,可由县财政部门通过扣减部门预算方式予以偿还。五、落实共享机制,公开披露逾期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县清欠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乡镇及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减负办成员单位建立拖欠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全县拖欠账款情况信息共享。建立会商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专项工作推进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和重点工作清单,统筹协调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六、强化组织保障,压实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各项责任各相关乡镇及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限期办结,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确保组织有力、行动有序。县清欠办及时跟踪检查清偿情况,重点对拖欠台账不实、清欠化解措施不力、清偿协议到期后无法落实等情况加强督查,对工作推诿扯皮,清偿进度缓慢的乡镇和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和挂牌督办,对在处理投诉事项时存在敷衍、拖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