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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周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倡议书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根据市县党委、政府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决策部署,为全力推动我县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容貌秩序和发展环境,县人大常委会号召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助力环境整治,共建美好家园。林周人大发出如下倡议:一、发挥表率作用,争做环境整治的先行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做表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在本岗位、本区域的生产生活中,发挥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行者。引领周围群众清理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村内农田水渠和牲畜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切实做到不
2、乱扔垃圾、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乱排乱泼污水、不乱停乱靠、不乱贴乱画、不乱摆摊设点,推动城乡环境全面提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二、发挥主体作用,争做环境整治的宣传者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用自身的引领示范带动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使整治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参与,带领并引导身边群众积极支持这项行动,热情参与这项行动,全力投入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三、发挥职能作用,争做环境整治的监督者环境卫生涉及千家万户,不仅需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支持。各级人大代表要从自身做起,认真履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全县形象的义务,对车辆乱停、摊位乱摆、污水乱倒、垃圾乱扔、行人乱走、广告乱设等现象和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努力开创全社会监督管理环境卫生的良好局面。要树立“人人都是主人翁,人人都做监督员”的意识,做好动员和引导群众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人人支持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环境监督的管理格局。各位代表,实施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开展清洁行动,建设美好家园,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追求,既是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也是各级人大代表共同的责任义务。让我们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主动投身清洁行动,为建设“美丽林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