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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控制柜采购合同甲方: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XX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甲方: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乙方:XX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开户行:nlzE3账于: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材料及设备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实现缔约目的,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XX控制柜项目(二)工程地点: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一)本合同
2、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一)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三)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各种法律条文、解释之间不能完全统一造成双方理解出现异议时,根据双方协商,并以双方的书面意思表示为准。第三条供货范围及合同价款(一)供货范围:本合同价格包含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运费、所涉税金、出厂验收检验费等相关费用。(二)供货清单:详见附件1(三)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元,大写:XX元整。(四)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
3、有关的乙方所应纳的税费,合同设备中国内制造的设备或部套件从设备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机场(车上/船上/飞机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合同设备中进口的设备或部套件从制造厂到目的港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和进口环节的所有税、费(如关税、报关费、增值税等),合同设备国内运输部分的运杂费及保险费等。(五)其他设备合同价格:虽然本合同附件包括了所有设备、资料、技术指导。第四条技术标准与要求以甲方提供图纸要求为准。第五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乙方交付上述设备的最迟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二)交付时间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三)乙方应按本条约定时间或甲方通知
4、的时间,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将相应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项目施工现场。(四)交货地点:甲方项目指定的地点,仅限中国内地。(以书面通知为准)(五)乙方负责全部货品的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包装标准为: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第六条设备验收(一)本合同设备采取交付验收和安装后验收方式。交付验收是指乙方将上述设备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上述设备尺寸、重量、外观等物理技术指标等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安装后验收是指上述设备安装后对上述设备的运行技术指标等质量进行验收。(二)验收方式:交付验收,试运行验收(三)交付验收:1、交付验收时间:乙方运输上述设备到项目现场,并协助甲方完成卸货。卸货在
5、甲方卸货前由甲方负责设备初步验收。乙方在货到前两天提前通知甲方做现场准备。2、上述设备外包装完好,没有碰撞、损坏痕迹,设备完整且没有松动、没有变形痕迹,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重新发货交付。3、乙方应提供详细的装箱单、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书、外形尺寸图、检测报告等其他必须的文件。(四)试运行验收:1、货物安装检验合格后,必须在现场实际环境下进行试运行检测,以检查乙方所供货物和安装是否满足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2、若本合同所涉货物、安装和服务出现疏漏和错误(包括潜在的),在此情况下乙方应采取措施对存在的疏漏和错误(包括潜在的)进行修正,直至达到国家、使用地
6、地方、行业、本合同规定以及购买本合同设备之目的为止。3、本合同所述的验收只能证明乙方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在验收时满足合同要求,并不能因此解除乙方承担合同设备的潜在缺陷责任.同样,在验收签署后,由于设备潜在的缺陷导致合同设备损坏,即使质保期已过,乙方也应负相应的责任。”潜在缺陷”指由于乙方设计和工艺上的疏忽而造成的在最终检验和质保期内不能被发现的设备缺陷。潜在缺陷应由双方同意和认可的有关权威机构或组织调查并证明。甲方应选择2-3家中国机构,乙方确认其中一家。4、若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验收而擅自投入使用的,则视为贵方放弃质量保修期限,同时我方则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第七条付款方式(一)本合同使用货币种
7、类为人民币,卖方同意买方按人民币支付合同价款。(二)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三)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分批支付方式,本合同价格基于以下付款方式:1、 预付款:甲方自合同筌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预付款;2、 到货款:分批发货,乙方在发货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可以发货,在货到工地后,经到货开箱验收合格并收到卖方提供的下列文件:(1)发货清单(2)材质单、(3)产品合格证、(4)相同型号产品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货到达现场1个月内甲方须支付至实际货物价格的百分之九十五作为到货款。乙方在收到款项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实际货物价格百分之九十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8、17%)。3、 质保金:甲方留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的尾款,在货到现场24个月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清。第八条交货和运输(一)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按以下地点交货: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仅限中国内地)。乙方为了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买方的原因而调整运输方案,甲方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即合同价格不因运输方案的调整而变更。(二)乙方向甲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并提供一份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大于13米X3米X3米的大件货物清单。(三)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站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现场交货时间以现场交货记录为准。(四)但是如果在到
9、货检验过程中发现错误,例如货物缺损、装箱单与实际到货不符等,则设备交货日期以通过现场修复、补充发货等手段完全改正了发运交货错误的时间为准。(五)乙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责合同设备从乙方到交货地点的运输。(六)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前24小时内,乙方应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甲方。1)合同号;2)机组号;3)货物备妥发运日;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5)货物总毛重;6)货物总体积;7)总包装件数和每件包装的装箱清单;8)交运车站名称、车号和运单号;9)重量超过二十吨(包括二十吨)或尺寸超过13米X3米X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
10、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七)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八)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2年内由于乙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甲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乙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运到买方现场。(九)为实现对设备及材料的计算机管理。乙方应在每批货物交运后向甲方发送一份装箱清单的电子邮件.第九条包装与标记(一)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
11、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二)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三)包装应根据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晒、防冻、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以适应远途海上和或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暴晒、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四)产品包装
12、前,乙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五)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本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六)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1)合同号;(2)目的站;(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收货人代码;(4)设备名称、机组号、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5)箱号/件号;(6)毛重/净重(公斤);(7)体积(长X宽X高,以毫米表示);(8)生产日期;(9)生产工厂;(10)保管等级;(七)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
13、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八)应按照设备各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向上”、“防潮”、“勿倒”、“怕热”、“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由此起吊”、“重心点”、“堆码重量极限”、”堆码层数极限”、“温度极限”等通用标志,并应符合相应国家及国际包装标准。(九)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十)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箱号、名称、数量、重量、价格、机组号、图号和或部件号的详细装箱单一式二份和合格证一份。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应按照
14、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二)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接收货物;接收货物后,由于搬运、安装、操作不当对产品造成损坏所引起的损害后果与乙方无关。(三)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设备生产完成后,甲方应积极协调,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收货。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应依照合同约定或双方议定按时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二)乙方将负责指导甲方所购买产品的安装和调试及对业主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将安排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及培训,乙方的安装及调试人员持有中国政府部门认可的有效资质证书。(三)本合同项下货品在交付验收合格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卸载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每批货物交付验收
15、合格之后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四)如果甲方/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发现乙方所供材料及设备有任何短缺、超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不符的情况,乙方须于甲方/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通知后7日内及时更换、调整、补齐货物。(五)乙方承担本合同中全部货品之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若有任何第三方主张对本合同中的标的物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所有权、抵押权),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所涉设备因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而影响安装、使用的,乙方应保证上述设备的最终使用方获得第三方(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同时赔偿因此而导致的甲方或上述设备使用方的损失(上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办案费等)。(六)本合同中要求的乙方设备质量问题均是指乙方供应的设备自身的生产质量问题,不包含设备因甲方使用不当等非产品自身质量造成的问题。同时乙方只对所供应设备质量负责,不承担因设备安装造成的问题。第十二条保险(一)乙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乙方仓库到工地仓库(包括卸货)止,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前以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