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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工作机制切实破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尊敬的各位领导:XX县是一个总人口48万、有13个镇乡的典型丘区人口大县、农业大县,群众信访量多、面宽、任务重,缠访闹访、越级上访时有发生。为了破解信访事项办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题,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20XX年以来,我县根据中央、省、市信访制度改革和依法治访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建立了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2151”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一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信访形势持续向好。全县共有13个镇乡和18个县级部门组织开展了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工作,评价35件,满意度达95%,息诉息访率达到9
2、0%。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两个平台,同步建,确保评价“全覆盖”按照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乡两级分别成立了评价机构,县级评价机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评价机构负责人,镇乡评价机构由党委主要领导为负责人。县、镇乡分别设立了评价工作办公室,由本级群众工作部门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县乡两级分别建立了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人员资源库,人员主要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较高威信、较强群众基础、较强工作能力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部分网友代表、村(社区)离任干部、信访人的邻里、同事中选择。同时,建立与被评价信访事项相关人员回避制度,保证评价公正性。二
3、、“一条底线”定范围,确保评价“可操作”评价范围由县乡两级分别确定,县评价小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国家、省、县、镇乡四级反映出的不满意信访件等纳入评价范围;市上的未纳入是因为绵阳市级也建立了评价机制,运行效果非常好!镇乡评价小组工作范围是经村(社区)调处三次并有调解意见,当事方仍不满意的矛盾纠纷等。我们还确定了一条底线,这就是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政策性群体信访事项、历史遗留问题因时间久远解决问题的客观条件已经缺失的信访事项,不纳入评价范围。三、“五步闭合”严程序,确保评价“公信力”一是详细研判。经个人或组织提出的评价申请,应经镇乡评价小组、县评价小组详细研判同意后,才能启动第三方评价机制。二是选定评
4、价人员。当事人、当事单位或矛盾纠纷当事方从第三方人员资源信息库中随机抽取7名或9名第三方人员组成评价组。评价小组办公室视情况邀请信访事项县级包案领导、县级分管领导、所涉镇乡、部门主要负责人,所涉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所涉村(居、社区)村民代表参加。三是拟定评价方案。镇乡或县评价小组办公室根据评价小组确定的评价事项,拟定详细评价会方案,方案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议程等;四是社会公示。评价小组办公室提前3天向社会公示评价会举行的时间、地点、事项。五是公开评价。对不满意信访事项或不满意矛盾纠纷调处的评价工作实行票决制,现场宣读第三方评价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向社会公示第三方评价意见书。
5、四、“一把尺子力量到底,确保评价“权威性”第三方评价意见书,作为有权处理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的重要“尺子”,对已评价为满意的信访事项或矛盾纠纷不再安排县级领导接访、不再交办、不再包案,相关单位及时加强评价结果社会宣传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对评价为不满意的信访事项或矛盾纠纷,由评价小组办公室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评价意见有效落实,彰显评价的“权威性”。比如我县村民刘XX多次到省、市、县上访,反映其1978年4月入伍,1983年1月复原受聘于XX县信用联社,2001年政策性辞退,现年老多病,无法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要求办理养老保险并按社保领取养老金。经过镇政府组织第三方评价,协商达成处理意见,信访人表示满意并承诺息诉息访,镇、县分别将其退出了领导包案接访工作台账。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有以下三点粗浅体会:一是评价事项多是积案、老案,所涉问题复杂,只有保证参评人员的广泛性和高素质,才能确保评价的正确性和公正性。二是第三方评价多方高度关注,必须严格程序,透明操作,才能确保评价的公信度。三是评价只是手段之一,用心用情用真,综合施策解决群众困难问题,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汇报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