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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某某等人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一一江苏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3)苏01刑终214号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基本案情2020年6月起,谢某(已另案处理)应客户要求查找车辆,使用被告人黄某某、李某制作提供的用于爬取停车信息的程序,通过技术手段绕过停车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机制,非法获取停车平台系统保存的公民车辆停车位置信息。谢某将查询到的相关车辆位置信息发送给客户,或根据客户的需求给指定车辆安装定位跟踪设备,并收取费用。同时,黄某某接受谢某的指派,给指定车辆安装定位跟踪设备,并收取谢某给予的报酬。经统计,黄某某通过上述行为非法获利113万余元
2、,李某非法获利24万余元。(二)裁判结果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公民车辆的停车位置信息能够反映、识别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与公民行动自由、人身安全等法益紧密关联,属于公民个人信息。黄某某、李某非法获取公民车辆停车位置信息,并在指定车辆上安装定位跟踪设备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4日作出(2023)苏0106刑初53号刑事判决,分别判处黄某某、李某有期徒刑四年H一个月、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黄某某不服,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3日作出(2023)苏01刑终214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三)典型意义本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大数据产业的蓬勃发展,智慧停车系统等科技成果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极大纾解了停车难问题,但海量的停车位置信息通过网络实时传输存在泄露风险。本案被告人黄某某、李某与另案被告人谢某围绕“寻车”业务,分别负责开发程序、查询数据、联系客户、安装定位跟踪设备等内容,上下游之间环环相扣,涉及公民个人信息黑灰产业链的诸多环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法院综合考虑车辆停车位置信息与公民个人的密切关联性、泄露后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的危险性等因素,将车辆停车位置信息纳入公民个人信息范畴,对整个产业链中全部13名被告人均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刑罚,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