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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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分类组(2023)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践行绿色发展要求,结合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区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

2、“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分类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以创建为载体,以创促改、以创促升,全面提升我区垃圾分类治理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垃圾分类标志性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作出璧山贡献,交出高分报表。二、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主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负责具体创建工作。三、创建对象创建对象包括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小区、单位(含公共机构、生产企业、经营场所等)。创建类别分为垃圾分类先锋单元和垃圾分类先锋细胞,其中垃圾分类先锋单元包括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垃圾分类先锋细胞

3、包括小区、单位。创建工作以每年为1个周期。四、创建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行动,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人心,源头减量效果明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化回收利用成效显著,分类数字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成功创建垃圾分类先锋区。到2024年底,完成第一批10个镇街的先锋创建工作,培育4个以上垃圾分类先锋典型案例;到2025年底,巩固垃圾分类先锋区创建成果,完成第二批5个镇的先锋创建工作;到2027年底,培育8个以上垃圾分类先锋典型案例,创建150个以上垃圾分类先锋单元和600个以上垃圾分类先锋细胞。五、创建程序(一)组织动员。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开发布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

4、创建要求。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创建要求,结合辖区、主管行业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际,组织创建对象申报,各层级创建对象申报资料由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统一收集报送。将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来凤街道、丁家街道、大路街道、正兴镇、福禄镇、七塘镇、三合镇纳入第一批参与垃圾分类先锋创建的10个镇街,其中,创建先锋街道、镇的,先锋社区、行政村占比275%;创建先锋社区的,先锋小区占比285%、先锋单位(含公共机构、生产企业、经营场所等)占比N85%。(二)制定计划。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科学制定本级创建计划和工作方案,对创建任务指标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全面梳理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建立先

5、锋创建工作台账。同时,指导辖区、主管行业领域内创建单位制定创建计划和工作方案。(三)督促指导。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下沉一线开展培育指导,解读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要求和创建评价指标(详见附件),督促创建对象做好自查自改等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先锋创建标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创建进度实行“月考核、季通报”,督促创建单位对标对表推进各项工作进度。(四)评估验收。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共同组成区级评估工作小组,开展全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估验收工

6、作。对创建先锋镇街的,区级评估工作小组开展全覆盖初评,市级评估工作小组开展全覆盖评估;对创建先锋社区、行政村、小区、单位的,由各镇街、相关区级部门组织开展初评,区级评估工作小组进行复评,市级评估工作小组按比例进行抽查。评估方式包括材料审核、实地核查、民意调查、大数据查验等,对照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价指标逐项评估验收。(五)组织公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拟通过验收的先锋创建名单,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认定公布。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公示的先锋创建名单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命名授牌并向社会公布。(七)经验推广。各镇街、区

7、级有关部门及时梳理提炼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典型案例并全面推广,切实提升全区垃圾分类治理水平。六、重要指标及责任分解(一)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1 .推动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下降。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监督指导。(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团区委等,各镇街)2 .倡导低碳出行、绿色办公。加大低碳出行、绿色办公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辖区居民、主管行业领域内员工低碳出行、绿色办公。(牵头单位:各镇街,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

8、、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等)3 .提高年度入户宣传率。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网格报到职工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有效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积极性。(牵头单位:各镇街)4 .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加强垃圾分类知识科普,深入开展“让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宣传活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转变。(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团区委等,各镇街)5 .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加快完善小区、单位垃圾分类基础设

9、施建设,鼓励小区居民、单位人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等,各镇街)6 .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员的招聘、管理和培训,积极推广定时定点投放和分类指导员桶边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工作模式,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等,各镇街)7

10、.提高居民(村民)满意度。充分听取居民(村民)意见,升级小区、村组分类投放设施,增强居民(村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便利性和体验感。(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8 .有效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等“九进”活动。扎实推进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窗口单位、进军营、进村组、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等九进活动。(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各镇街)(二)推动垃圾源头减量9 .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推进商品包装减量化,督促商品销售、快递、外卖、电商等行业落实

11、减少过度包装措施,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中邮璧山区公司)10 .普遍推行“光盘行动”。推动餐饮网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广泛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严格执行绿色饭店、星级农家乐等评审中“吃得文明”“光盘行动”有关推荐要求。(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IL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推动餐饮网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12 .落实“限塑令”要求。负责落实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规定,广泛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

12、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13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加强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指导新型建材、环保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等的认证、研发和应用管理,指导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14 .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设备升级改造,加强全区工业节能监督管理、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15 .加强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管控。加强农业生产中固体废物回收、处置等的监督指导,推进源头减量。(牵头单位:区

13、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16 .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推动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建设、认证、管理。(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三)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17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厢房建设、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18 .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科学配置分类投放设施,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厢房、智能垃圾分类厢房等设施设备,通过积分激励机制为示范小区家庭配置家庭专用厨余垃圾桶、厨余垃圾袋等。加强新建住宅项目配建垃圾分类厢房管理,将垃圾分类

14、收集厢房纳入新建住宅项目统一规划,做到垃圾分类厢房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在开展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对厢房配建情况进行同步验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位的建设、管理、维护,通过积分激励机制为农村居民配置家庭“两分类”垃圾桶、厨余垃圾袋等。(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各镇街)19 .提高城市厨余垃圾分出率。实现城乡厨余垃圾收运全覆盖,与餐饮单位签订协议,规范厨余垃圾收运。加强桶边指导、入户宣传,提高小区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15、)20 .提高全区其他垃圾焚烧占比。将全区其他垃圾全部运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21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设,以秸秆为原料生产食用菌基质、栽培基质、人造板材、复合材料等,提高秸秆离田利用比例。(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各镇街)22 .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健全农膜回收处置网络体系,及时回收废弃农膜,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牵头单位:区供销社,责任单位:各镇街)23 .开展农村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置。推进农村厨余垃圾汹肥池、农作物废弃物讴肥池建设,协同处置农村有机废弃物,变废为宝,促进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

16、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24 .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设施。加强建筑垃圾规范运输管理,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场运营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绿发集团)25 .提高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加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监管,深化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确保危险废物100%安全利用处置。(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26 .提高城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推进城区医院和镇街卫生院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加强小区、单位等医疗废物回收、运输、处置管理,提高城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27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建设。根据收集需求配足、配齐作业人员和分类运输设备。加快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短板。(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服务业发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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