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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环境影响艮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锂电池新型材料项且建设单位:浙江维思通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5六、结论77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I: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四至关系图附图3:建设项目周边照片图附图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5: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6: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长兴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附图8:长兴县
2、林城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9:长兴县“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10: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图附件:附件1:立项文件附件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附件3:租房协议、土地证附件4: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前期专家咨询意见附件5: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附件6: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申报事项)附件7:环评文件质量承诺书附件8: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9:环境影响报告表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锂电池新型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207-330522-04-01-14933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林天路地理坐标(119度47分12
3、.326秒,30度55分22.12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建设性质建建建双新改扩术口口支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207-330522-04-01-149337总投资(万元)36500环保投资(万元)470环保投资占比(%)1.29施工工期2023年3月-2023年12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面积(op)28000(42亩)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4、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叫二嗯英、苯并a花、锐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涉及上述污染物排放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废水直排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
5、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注: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浙政函(2012)11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评名称: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原浙江环境保护厅审批文号:浙环函(2018)249号(2)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区域环评+环境
6、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审批机关: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政府审批文号:长政发(2018)3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总体规划(I)规划概况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总体规划,于2012年7月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浙政函(2012)115号),规划面积52.2平方公里,包括长兴分区和安吉分区。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以下简称长兴分区)位于长兴县南部,由泗安区块和林城区块组成,面积共25.3平方公里。(2)规划范围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由泗安区块和林城区块组成,面积共25.3平方公里。其中泗安区块范围为申苏浙皖高速以南、安吉长兴县界
7、以北、15号路以西、204省道以东区域;林城区块范围为泗安塘以南、纬四路以北、林吠路以西,经一路以东区域。(3)产业规划根据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总体规划,长兴分区规划发展定位主导产业分为三类:一是以机械装备为主导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二是以电子信息为主导的新材料产业;三是以生物医药为主导的大健康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业:依托长兴分区已有的机械装备、新型环保及节能设备、精密铸造等产业基础,进一步优化完善产业承接平台配套服务设施,重点承接关键机械基础件、构件制造装备、电工电器及变流装置等;新型节能环保设备重点承接资源循环利用设备、环保设备和新能源设备等;仪器仪表重点承接自动
8、控制、报警、信号传递和数据处理等;汽车零部件重点承接车身配件、制动系统、传统系统和转向系统等。仪器仪表制造业:依托区内已有的数控机床零部件加工、机械电子元器件部件生产等产业基础,重点承接发展新型电力电子器件用关键材料、压电与系统信息处理材料、高性能高可靠传感器、电力电子功率元件、专用真空电子器件等仪器仪表类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立足区内及周边地区的电子机电、机械装备、金属制品、新型建材、新型化工等产业优势和技术力量,着力培育电子元器件、新一代信息材料、互联网传感器、智能终端等电子信息产业。通过把握电子机电、新型信息材料产业性能高端化、循环高效化、节能低碳化、环保安全化的发展趋势,瞄准区内外装备制造
9、业配套发展、转型升级周边市场等需要,形成一个重点发展高性能电子产品、信息材料及智能终端产品的新型基地。大健康产业采用科学化、现代化的模式,结合现代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生产药品、医疗器械,重点发展生物医学材料、医学影像设备、人工器官、医疗保健为主的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4)产业空间布局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业:主要集中布置在泗安工业功能区东部和林城工业功能区中部。仪器仪表制造业:主要集中布置在林城工业功能区南部。电子信息产业主要集中布置在泗安工业功能区西部。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主要集中布置在泗安工业功能区中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林天路,项目拟建地在“湖州省际承接
10、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一林城区块”范围内,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规划布局;项目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为二类工业项目,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长兴分区规划发展定位主导产业中的“以电子信息为主导的新材料产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总体规划的要求。1.2 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管委会于2018年2月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浙江省环保厅的审查,文号:浙环函(2018)249号。根据该规划
11、环评报告书,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林城区块南部工业片区,在规划内的“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9),其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生态空间清单(清单1)表12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规划区块林城区块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9区块范围示意图本项目拟建地管控要求除经批准专门用于三类工业集聚的开发区(工业区)外,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优化现有优势产业,通过清洁生产实现节能减排降耗;调整和优化工业产业
12、结构,逐步提高产业准入条件,对区内纺织装备制造行业和纺织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区域内人口聚集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二类三类工业,现有三类工业要限期搬迁关闭,现有二类工业项目要逐步退出,实施退二进三;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率和深度处理水平: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针对区域环境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
13、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现状用地类型部分居住用地,大部分农林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为二类工业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污染物在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其排放水平需能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同时将按要求通过清洁生产实现节能减排降耗:项目拟建地位于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林天路,在“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一林城区块”范围内,符合长兴分区规划发展定位主导产业中的“以电子信息为主导的新材料产业“;项目营运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统一处理,无生产废水的产生与排放;企业在居
14、住区和工业园、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围墙、绿化等隔离措施,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因子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难降解污染物,也不涉及生产废水的产生与排放,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的环节主要是危废等的暂存环节,通过落实分区防渗等工作、制定应急方案等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较小;另外,本项目不涉及原有自然生态系统、河湖湿地生境和水域的占用,也不属于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项目,不会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空间的管控措施要求。(2)清单2清单6表1.3清单2清单6符合性分析结论清单本项目情况结论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本项目
15、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和限制、淘汰产业范围,因此与长兴县林城镇产业结构与布局整改方案不冲突。本项目拟利用17000平米现有厂房,并在原址上新建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约15000平方米,所在地现状水环境监测数据均能达标,污水管网已接通,建成后工艺简单,因此与开发区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整改方案不冲突。本项目计划建设过程,设置危废仓库,建成后制定应急预案和环保管理制度,因此与开发区环境管理整改方案不冲突。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制度及“三同时”制度。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范围内规划近期VOCS排放余量为195.48t/a、COD排放余量为59.54la、氨氮排放余量为6.71ta;So2、NOX和烟粉尘无排放余量。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到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其CODCr和NH3-N的总量指标将纳入长兴林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