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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浙交地块周边河道开挖及绿化工程建设单位:舟山海城建设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二、建设内容11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9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8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39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3七、结论47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施工场地分布示意图;附图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位置关系图;附图5:舟山市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6:舟山市区重点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7:舟山市新城勾山北单元(ZS-LC-15)荷花片区-I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
2、附件:附件1:备案基础信息表;附件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舟新新委审(2022)17号);附件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952202203135号);附件4:监测报告(伊建源检(2022)第03131号);附件5:关于印发舟山本岛建筑渣土用于六横小郭巨围填海工程处置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附件6:舟山市新城勾山北单元(ZS-LC-15)荷花片区-I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附件7:GS-LC-15-01-10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交地块周边河道开挖及绿化工程项目代码2111-330952-04-01-9851
3、0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浙交地块南侧地理坐标(122度13分49.310秒,29度59分48.500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用地(用海)面积(in?)/长度(km)用地面积6863.03m2建设性质4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浙舟新新委审202217号总投资(万元)980环保投资(万元)57环保投资占比(%)5.8施工工期10个月是否开工
4、建设4否口是: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舟山市新城勾山北单元(ZS-LC-15)荷花片区I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复: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舟山市新城甬东片区LC-O6-22等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舟政函(2017)48号。规划环境影响无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舟山市新城勾山北单元(ZSLC15)荷花片区I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1)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规划规划二类居住用地位于LC-15-01-05地块、LC-15-01-10地块、LC-15-01-16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25.8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4.5%o居住用地面积共计25.
5、8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4.5%o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用地位于LC15-01-09地块。商业用地面积为1.1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共计1.1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o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8.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3%o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规划公园绿地共计6块,分别位于LC-15-01-01地块、Le-150108地块、LC-15-01-11地块、LC-15-0112地块、LC-15-01-17地块、LC-15-01-18地块。公园绿地面积为6.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2%0规划防护绿地共计7块,分别位于
6、LC-15-01-02地块、LC-15-01-03地块、LC-15O1-O4地块、LC-150106地块、LC-15-01-13地块、LC-15-01-14sLe-15-01-15地块。防护绿地面积为3.6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6%o规划广场用地共计2块,分别位于LG15-01-07地块、LC-15-01-19地块。广场用地面积为1.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1%o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共计11.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9%。(2)绿地系统及景观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沿河布置公园绿地,形成连续的绿地空间,在绿地适当布置慢行道、游憩功能等,其它公园绿地为两处块状绿地。沈白线100米控制范
7、围线内除去道路用地外布局为防护绿地,富丽岛路两侧布局防护绿地。景观系统规划景观通廊:沿规划二路形成景观通廊。景观轴线:沿区块南侧河道形成滨河景观轴。景观节点:区块内山体公园的两处入口广场作为区块重要景观节点;区块内位于沈白线与富丽道路交叉口的的绿地作为城市门户重要景观节点。景观界面:重点处理沈白线、新城大道和富丽岛路沿路的城市景观界面。(3)环境保护规划加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现有环境质量,将本区块建成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区块。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的有关规定,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空气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应符合
8、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有关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的有关规定。地下水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的有关规定。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5618的有关规定。(4)LCl5-0110地块规划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952202203135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河道面积为2600.33平方米,绿化布置4262.70平方米。(5)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地富丽岛路以东及新城大道以北的新城浙交地块西侧及南侧属于舟山市新城勾山北单元(ZS-LC-15)荷花片区
9、-I地块中ZS-LC-15-01-10地块中的规划河道(详见附图7),在整体规划新建人工水系的西侧片段,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合理布局城市功能,提升城市防洪排涝功能以及海上花园城形象,符合舟山市新城勾山北单元(ZS-LC-15)荷花片区I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舟山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135个。其中陆域优先保护单元41个,陆域重点管控单元66个,陆域一般管控单元28个;海洋环境管控单元87个,其中海洋优先保护单元28个,海洋重点管控单元42个,海洋一般管控单元17个。基于区域发展格局特征、生态环境功能定位、
10、环境质量目标和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建立了市级总体、单元类别、环境管控单元不同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根据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07),本工程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中的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3090220059)。舟山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图见附图5、6o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搬迁关闭。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
11、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控制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现有的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应限期拆除,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的除外。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加快完善城乡污水I管网,加强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推进生活小区零直排区建设。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12、。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本工程为河道开挖及绿化工程,不属于工业项目,满足空间布I局约束要求。项目施工期拟采取洒水抑尘、路面清扫、篷布遮盖、设置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及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废水经自行处理达标后回用,不会对附近河道水质产生不利影响;采取设备减振、维护保养和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及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本工
13、程无营运期,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项目无环境风险影响,满足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项目为河道开挖及绿化工程,同时对河道周边进!行绿化景观种植,项目建设后全面提升城区防洪排涝能力,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因此,本工程符合所在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2)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3090220059),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部分)和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不涉及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07)划I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满足生态保
14、护红线及生态分区管控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浙江省舟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16-2020年),2020年舟山市SO2、No2和CO质量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及其修改单,PMIo、PM2.5和O3质量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本环评委托浙江伊洪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3月30日对附近河道水段进行了监测,项目附近地表水水质指标除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水质指标五
15、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HI类标准。本工程实施开挖后上游水系作为补充水源,下游河段还无建设计划,工程将对河道进行绿化。营运期不产生污染物,本工程的实施将提升浙交地块的环境,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j本工程运营期不设置管理处,固废环境零排放,不会突破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本工程为河道开挖及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路面硬化、篷布遮盖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本工程河道开挖后上游水系作为补充水源,下游河段还无建设计划,工程将对河道进行绿化,工程采用围堰施工,设置应急排放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会对附近河道水质产生不利影响;机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设置隔声屏障等减轻了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本工程运营期不在工程区域内设置管理处,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可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4)资源利用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