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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GB201310110368招标项目:车载移动稽查系统(重)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月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2温州市政府采购(分散)招标公告3投标邀请函5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8一、说明8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五、开标和评标13六、授予合同16第二部分合同格式18第三部分附件24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41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57注: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
2、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1. 为了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银行规定银行票据交换时间为上午11:00,下午2:45(北京时间)即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下午2:45以后,银行停止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入帐。(为了确保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开标前一天能收到投标保证金,务必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外地投标人还应适当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保证金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结算窗口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递交投标文件和开商务(报价)标时提交评审)。2. 为了帮助您选择快捷的保证金支付结算方式,请您联系工商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
3、:咨询电话:(0577)88829491营业部李主任(0577)88829495营业窗口李小姐支行办公时间(如有变化以银行规定时间为准):上午:9:0011:45下午:14:0016:303.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保证金帐户: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铁池支行银行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与马按池东路交叉口(亚金大酒店旁)转帐支票:确认资金到帐后T凭银行进帐回单T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约3天到帐)。本票:先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结算窗口办理背书
4、(盖章)T去银行办理进帐手续T凭银行进帐回单T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1小时左右到帐,县城除外)。电汇: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汇款回单T到公共资源交易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异地结算约5天到帐)。4.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务部:0577-88151022为使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开标前一天来中心结算窗口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办理开户保证金收据手续。投标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投标单位银行帐户中汇出,转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保证金退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
5、订合同并在采购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分散)招标公告编号:F-GB20131011036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委托,就所需车载移动稽查系统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移动车载稽查设备及稽查视频监控、随身摄录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
6、的经营范围;3、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投标。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1、报名单位介绍信;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书;3、温州市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见本项目公告附件2,下载填写加盖公章);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报名时间及地点集中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8日(08时30分-II时30分,14时30分-16时30分)。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区(温州市民航路170号)。非集中报名地点: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五、标书发售及开标发售招标文件时
7、间:2013年10月16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6日09时30分整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标室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77-886062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大道展宏大厦2栋702室。联系人:余先生、熊先生电话:186
8、6878155K13676780329传真:0577-86071211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财政局电话:0577-88588509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眯号:120320600920105253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3年10月15日投标邀请函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委托,就所需车载移动稽查系统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分散政府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投标。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9、1招标人招标人名称: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77-886062232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栋702室联系人:余先生、熊先生电话:18668781551、136767803293项目名称车载移动稽查系统(重)招标编号:F-GB2013101103684招标内容车载移动稽查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5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_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调试、脸妆工作6投标人资质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2、
10、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团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踏勘现场组织团不组织9投标预备会召开口不召开1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6日09时30分整11分包允许0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
11、转入;截止时间按:2013年11月6日09时30分前,以汇到为准。并到中心结算窗口开具收据,然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收据递交给招标单位,并在收据的背面写清本单位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退保证金时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1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1份,副本5份。16包装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于包封袋中,并加盖密封印章,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
12、服务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18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9开评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今开启技术资信标资格性审查与技术资信标评审开启商务标2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接受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中标人在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的7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并且要保证履约担保在合同履行期
13、间的有效性。22原件口提交EI不提交23投标文件拒收条款详见招标文件P.12,18.178.6条。24无效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P.13,21.3条(1)-(8)款。25注意事项1)本招标文件中如有前后表述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邀请函”为准;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3)本招标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4)招标文件资料费用:根据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招标代理公司将收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费300元/份。5)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77-88588509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
14、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 合格投标人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2.2 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3 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2.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投标。3. 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可以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委派的投标人代表。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6. 招标文件的澄清供应商
15、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人解释为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 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政府采购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