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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吉林省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一、机构概况(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9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隶属于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油田分中心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从业人员1253人,其中,在编688人,非在编565人。(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长春
2、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二、业务运行情况(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4376家,净增单位3490家;新开户职工17.80万人,净增职工5.47万人;实缴单位46968家,实缴职工252.70万人,缴存额412.1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78%,下降0.32%、增长4.27%。2022年末,缴存总额4032.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8%;缴存余额1594.85亿元,同比增长9.59%o表1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地区WW三累户费需昼额W吉林省46968252.70412.1
3、34032.691594.85长春市中心22589128.04225.842166.89816.96吉林市中心572434.9258.20616.95215.00四平市中心227011.3517.48162.9274.88辽源市中心12816.449.3183.9242.03通化市中心328014.7816.00158.3581.63白山市中心19549.2911.38122.0849.94松原市中心284316.0726.63303.92127.85白城市中心252911.2414.66106.6253.88延边州中心449820.5732.63311.04132.68(二)提取:2022年
4、,80.6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72.54亿元,同比增长0.0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6.13%,比上年减少2.79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2437.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9%。表2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地区提取额(亿元)提取率(%)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累计提取总额(亿元)吉林省272.5466.13%184.4188.132437.83长春市中心152.7667.64%109.9742.791349.92吉林市中心41.2970.95%26.6214.67401.95四平市中心9.9356.80%6.223.718
5、8.04辽源市中心5.4658.66%3.432.0341.88通化市中心9.0856.77%5.173.9176.72白山市中心6.5157.22%3.263.2572.14松原市中心18.5169.49%11.586.93176.07白城市中心6.7846.25%4.032.7552.74延边州中心22.2268.09%14.138.09178.37(三)贷款。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0万笔135.64亿元,同比下降17.17%、15.35%o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3.44亿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7.28万笔2227.14亿元,贷款余额1142.
6、6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05%、6.49%.0.19%o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1.64%,比上年末减少6.72个百分点。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68.2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L13虬比上年末减少0.1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68334.48万元。2 .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1723笔70410.48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45699.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60778.71万元。表3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地区放贷笔数(万笔)贷款发放额(亿元)累计放贷笔数(万笔)累
7、计贷款总额(亿元)贷款余额(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吉林省3.40135.6487.282227.141142.6171.64%长春市中心1.5680.0035.341189.01660.5980.86%吉林市中心0.8224.4815.06337.93168.0378.16%四平市中心0.154.596.65127.1251.1168.25%辽源市中心0.114.182.4556.6832.5377.41%通化市中心0.144.056.11117.8252.1163.83%白山市中心0.061.252.4329.949.5319.08%松原市中心0.237.006.13123.3058.1
8、945.51%白城市中心0.102.904.2867.0626.7549.65%延边州中心0.237.198.83178.2883.7763.13%3 .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1487.49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309笔157109.80万元,累计贴息8438.06万元。(四)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68.65亿元。其中,活期36.9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90.19亿元,1年以上定期280.3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1.18亿元。(五)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
9、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1.64%,比上年末减少6.72个百分点。三、主要财务数据(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486726.50万元,同比增长6.00%。其中,存款利息121022.1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65579.80万元,其他124.55万元。(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247027.85万元,同比下降7.8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30268.90万元,归集手续费617.0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4501.81万元,其他1640.11万元。(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239698.65万元,同比增长25.52%;增值收益率1.57%,比上年增加0
10、.20个百分点。(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3632.5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4143.5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1922.50万元。2022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3793.8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3124.21万元;油田分中心上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管理费用940.27万元,上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部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82.60万元。共上缴管理费用34734.08万元,上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3806.81万元。2022年末
11、,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00308.7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8351.62万元。表4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地区业务收入(亿元)业务支出(亿元)增值收益(亿元)增值收益率(%)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亿元)提取管理费用(亿元)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亿元)吉林省48.6724.7023.971.57%4.363.4216.19长春市中心24.5212.8811.641.49%1.511.418.72吉林市中心6.853.473.381.63%0.000.442.94四平市中心2.091.110.981.39%0.590.150.24
12、辽源市中心1.390.580.812.02%0.550.110.15通化市中心2.451.251.201.52%0.040.151.01白山市中心1.500.730.771.64%0.460.130.18松原市中心3.921.902.021.63%1.210.550.26白城市中心1.560.780.781.57%0.000.200.58延边州中心4.392.002.391.87%0.000.282.11(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27446.14万元,同比增长13.12%。其中,人员经费14842.70万元,公用经费3131.63万元,专项经费9471.81万元。四、资产风险
13、状况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216.08万元,逾期率0.7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97528.79万元。2022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五、社会经济效益(一)缴存业务。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25%,国有企业占26.46%,城镇集体企业占L97%,外商投资企业占2.51虬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0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6%,灵活就业人员占0.28%,其他占3.31%;中、低收入占99.33%,高收入占0.67%。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10%,国有企业占14.20%,城镇集体企业占1.72%
14、,外商投资企业占2.4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7.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65%,灵活就业人员占0.12%,其他占7.55%;中、低收入占99.92%,高收入占0.08%。(二)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3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75%,租赁住房占3.5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2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59%,其他占3.54虬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37%,高收入占1.63%o(三)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6.75%,90-144(含)平方米占67.61%,144平方米以上占5.64%。购买新房占74.8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5.16%o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0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6.9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