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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42015(XXXX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Standardfordesignofintelligentbuilding(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20xxxxxx发布20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局部修订条文对照表(方框部分为删除内容,下划线部分为增加内容)现行规范条文修订征求意见稿1总则1总则1.0.1为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提高智能建筑工程设计质量,制定本标准1.0.1为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促进数字建筑技术发展,提升建筑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及管理效率,制定本标准10
2、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办公、旅馆、文化、博物馆、观演、会展、教育、金融、交通、医疗、体育、商店等民用建筑及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办公、旅馆、文化、博物馆、观演、会展、教育、金融、交通、医疗、体育、商店等民用建筑及通用工业建筑以及园区的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通用工业建筑I的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I以及I多功能组合的综合体建筑I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1.0.3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应以建设绿色低碳建筑为目标,做到功能实用、技术适时、安全高效、运营规范和经济合理。1.0.3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应以建设绿色低碳建筑为目标,做到功能实用、技术适时、安全高效、运维规范和经济合理。2
3、术语2术语2.0.1智能建筑intelligentbuilding以建筑物为匡囹,基于对各类智能化信息的综合应用,集架构、系统、应用、管理及优化组合为一体,具有感知、传输、记忆、推理、判断和2.0.1智能建筑intelligentbuilding以建筑物为载体,基于对各类智能化信息的综合应用,集架构、系统、应用、管理及优化组合为一体,具有感知、传输、记忆、推理、判断和决策的综合智慧能力,形成以人、建筑、环境互为协调的智能化便系,现行规范条文修订征求意见稿决策的综合智慧能力,形成以人、建筑、环境互为协调的I整合体为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利及可持续发展功能环境的建筑为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利、绿色
4、、低碳、健康及可持续发展功能环境的建筑2.0.2工程架构engineeringarchitecture以建筑物的应用需求为依据,通过对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施、业务及管理等应用功能作层次化结构规划,从而构成由若干智能化设施组合而成的架构形式。2.0.2顶层设计IOP-downdesign运用系统论方法,从全局性视角出发,对某项任务或者某个项目的各维度、各层次和各要素进线统筹规划,协调一致地实现目标。2.0.3信息化应用系统infonationapplication-system以信息设施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智能化系统为基础,为满足建筑物的各类专业化业务、规范化运营及管理的需要,由多种类信息设施
5、、操作程序和相关应用设备等组合而成的系统。2.0.3信息化应用infonation叩PIiCatiOn以信息设施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智能化系统为基础,为满足建筑物的各类专业化业务、规范化运营及管理的需要,由多种类信息设施、操作程序和相关应用设备等组合而成。2.0.4智能化集成I系统IintelligentintegrationISySlem_为实现建筑物的运营及管理目标,基于统一的信息平台,以多种类智能化信息集成方式,形成的具有信息汇聚、资源共享、协同运行、优化管理等综合应用功能的系统。2.0.4智能化集成平台intelligentintegrationplatform为实现建筑物的运营及
6、管理目标,基于统一的数字化管理平台,以多种类智能化信息集成方式,形成的具有信息汇聚、资源共享、协同运行、优化管理等综合应用功能的智能化集成系统和/或数字化综合管理平,o2.0.4A数字编码标识digitalencodingidentifier采用约定的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的组合规则,表达特定的数字对象或信息,并通过对编码标识的解析进行还原,并使用统一的语义实现系统之间数据交换的编码标识。现行规范条文修订征求意见稿2.0.5信息设施系统informationfacilitysystem为满足建筑物的应用与管理对信息通信的需求,将各类具有接收、交换、传输、处理、存储和显示等功能的信息系统整合,形成
7、建筑物公共通信服务综合基础条件盛蜀。2.0.5信息设施informationfacility为满足建筑物的应用与管理对信息通信的需求,将各类具有接收、交换、传输、处理、存储和显示等功能的信息系统整合,形成建筑物通信服务综合基础条件。2.0.6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uildingmanagementsystem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和公共安全系统等实施综合管理的系统。2.0.6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uildingmanagementsystem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设备一体化监控系统和建筑设备能效监管系统等实施智能化和数字化综合管理的系统。2.0.6A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uildingautomations
8、ystem(BAS)将建筑设备采用传感器、执行器、控制器、人机界面、数据库、通信网络、管线及辅助设施等连接起来,并配有软件进行监视和控制的综合系统。2.0.6B建筑设备一体化监控系统integratedsystemofpowercontrolandcommunicationformechanicalselectricalandplumbing采用自动控制、网络通信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使用标准化控制模块,将供配电、能耗监测、设备监控等功能进行一体化集成的系统。3程架构I3基本规定3.1.1智能化系统工程眄的设计应包括设计等级、架构规划、系统配置等。3.1.1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应包括设计等级、架构
9、规划、系统配置等内容,并宜考虑成本效益的平衡等因素进行顶层设计。现行规范条文修订征求意见稿3.1.IA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建设应为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的数据交互提供技术条件。3.L2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等级应根据建筑的建设目标、功能类别、地域状况、运周及管理要求、投资规模等综合因素确立定且宜包括。3.1.2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等级应根据建筑的建设目标、功能类别、地域状况、服务、运维及管理要求、投资规模等综合因素确定且宜包括系统配置、功能要求和性能指标等内容。3.1.3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总住技术架构的规划应根据建筑的功能需求、基础条件和应用方式等作层次化结构组合,并应包括的搭建设计,并构成由若干智能化设
10、施组合的架构形式。3.1.3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总住技术架构的规划应根据建筑的功能需求、基础条件和应用方式等因素确定,并应包括信息化应用、智能化集成平台和智能化基础设施等内容。3.1.4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系统配置应根据憎能化系统工程的I设计等级和架构规划,选择配置相关的智能化系统。3.1.4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系统配置应根据其设计等级和架构规划,选择配置相关的智能化系统,并应满足信息安全保护的技术要求。3.2设计等级3.2设计等级3.2.1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等级的确立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实现建筑的建设目标;2应适应工程建设的基础状况;3应符合建筑物底置及管理的信函功能;4应为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
11、服务条件和支撑保障;5应保证工程建设投资的有效性和合理性。3.2.1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等级的确立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数字建筑技术、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建筑智能化的建设目标;2应适应工程建设的基础状况;3应符合建筑物服务、运维及管理的功能要求;4应为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服务条件和支撑保障;5应保证工程建设投资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现行规范条文修订征求意见稿3.3架构规划3.3架构规划3.3.1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架构的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建筑物的信息化应用需求;2应两各智能化系统的I信息关联郴功能汇聚;3应顺应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的可持续发展;4应适应智能化系统综合技术功效的不
12、断完善;3.3.1智能化系统工程总体技术架构的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建筑物的信息化应用需求;2应在标准化、通用性、先进性与可扩展性的基础上,实现各智能化系统的数据融合、应用协同和功能汇聚;3应顺应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的可持续发展;4应适应智能化系统综合技术功效及安全保障措施的不断完善;5综合体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应适应多功能类别组合建筑物态的形I式,并应满足综合体建筑整体实施业务运营I及管理模式的信息化应用需求。5园区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应适应园区服务、运维及管理模式的信息化应用需求。3.3.2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施总体技术架构的搭建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建设建筑信息化应用的基础设施周;2应建立具
13、有满足运营和管理应用等综合支撑功能的I信息服务设施层|;3应形成I展现信息应用I和协同效应的信息化应用耐层。3.3.2智能化系统工程总体技术架构的搭建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建设满足建筑信息化应用的智能化基础设施,并应配置标准化通信三11;2应建立具有满足服务、运维和管理应用等综合支撑功能的智能化集成平台;3应形成支持业务需求和协同效应的信息化应用层。333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架构规划分项应符合下列规定:1架构规划分项应按工程架构整体的层次化结构形式,分别以基础设施、I信息服务设施I及信息化应用修嗣展开;3.3.3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架构分项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总体技术架构的层次化结构形式,分别
14、以智能化基础设施、智能化集成平台及信息化应用展开:2基础设施应因公共环境设施和机房设施,其分质画包括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筑设备管理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机房环境I设施木底词管理设施等;3情息服务设施应为应用信息服务设施的信息应用支撑设施部分,其分项宜包括语音应用支撑设施、数据应用支撑设施、多媒体应用支撑设施E4信息化应用应区/应用信息服务设施的应用设施部分其分项宜包括为公共应用设施、管理应用设施、业务应用设施、智能信息集成设施等。3.4系统配置3.4.1 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系统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以设计等级为依据;2应与架构规划相对应;3应保障智能化系统陋融合技术功效;4宜适应按专业化功能类别
15、模块化分项实施的方式;5应按建筑基本条件和功能需求配置基础设施层的睡阻系统;6应以基础设施层的智能化系统I为支撑条件,按建筑功能类别配置适2智能化基础设施应包括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筑设备管理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机房工B等;3智能化集成平台宜包括系统软硬件、数据管理、功能组件等功能,并配置相应的算法、算力及网络通信能力;4信息化应用应包括通用业务和专业业务。3.4系统配置3.4.1 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系统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以设计等级为依据;2应与架构规划相对应;3应保障智能化系统融合技术功效;4宜适应按专业化功能类别模块化分项实施的方式;5应按建筑基本条件和功能需求配置狙能化基础设施层的系统;6应以皙能化基础设施为支撑条件,按建筑功能类别配置智能化集成平言和信息化应用。现行规范条文修订征求意见稿I服务设施层阚信息化应用I设施层的智能化系统3.4.2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系统配置分项应符合下列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