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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山玉成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重整案一一江苏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九审理法院: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苏0583破2号之四裁判日期:2022.02.23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案件执行情况昆山玉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成公司)成立于2009年,2014年因未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2012年以来,昆山市人民法院受理涉玉成公司的商品房销售、抵押借款、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诉讼、执行案件70件,涉案总金额达7亿余元。玉成公司名下主要财产是其建设的商住大厦,建筑面积2.61万平方米,共有房屋138套,房屋基本销售完毕并已办理网签手续。2012年10月,因该公司缺乏资金,商住大
2、厦停工。在相关执行案件中,抵押权人要求整体拍卖商住大厦,购房人要求续建交房,普通债权人要求公平受偿。昆山市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若直接将商住大厦按在建工程拍卖处置,施工许可证等资质难以重新办理,也难以续建验收,无法保障购房人权利,决定通过“执破融合”机制化解执行困境。执行法官会同破产审判法官召集购房人、其他权利人协商处置方案,充分释明了执行程序中无法确保续建完工的情况,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2019年4月,法院裁定对玉成公司破产清算,并甄别出应予优先保护的消费性购房人47户。同时,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在破产程序中恢复了玉成公司的营业执照。在此基础上,法院裁定将清算
3、程序转为重整程序,推动引入约2亿元投资,用于债务偿还、工程续建。在法院的指导下,破产管理人组织各方债权人多次磋商,最终形成符合共同利益的重整计划,对消费性购房人予以交付房屋,对职工债权和税收债权进行全额清偿,对普通债权人将清算模式下的零清偿率提升到10%清偿比例。2022年4月,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商住大厦开始施工续建。2023年底,商住大屋工程已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二)典型意义本案是全省首例在“执转破”程序中恢复企业营业执照并完成破产重整的案件。法院针对被执行企业财产不足且债权人众多、利益难以平衡的难题,一方面通过“执破融合”机制,以破促执,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在破产程序中恢复债务人已被吊销的营业执照,引入投资完成商住大厦续建工程。经过破产重整,商住大凰上设定的抵押权、建设工程款优先权以及职工债权均已得到全额清偿,消费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优先保护,普通债权实现公平受偿。人民法院在本案中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发挥破产程序的债务概括清偿功能,找到平衡各债权人、债务人利益的“最优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