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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篇2024年新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材料篇一,共八篇聚色变点难点向观靶向施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执纪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靶向施治,尤其是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接受聘用问题等,进一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为解决执纪实践问题提供了标尺、指明了方向,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重视、警醒、知止。一是条例进一步完善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规定。条例第四章结合执纪实践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作了完善,例如,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
2、,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进一步明确了党员违法达到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程度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具体情形。党章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但执纪实践中发现,个别党员道德失守、庸俗放纵,发生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与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完全背离。2015年和2018年条例虽未对党员有嫖娼行为的党纪处分作出具体规定,但执纪实践中对党员有嫖娼行为的依据纪法衔接条款的原则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新修订的条例完善纪法衔接条款,对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
3、的形象行为明确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为执纪实践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有利于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党员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二是条例进一步完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对该党员领导干部的处理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将2018年条例第九十七条中”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表述,修改为“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实现了与党内相关法规的有机衔接。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相关典型案件来看,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背后的权钱
4、交易、利益交换等操作手法不断翻新,呈现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相互交织、表现形式多样化的特点。2022年印发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实践中,我们连续5年组织开展集团领导人员(含关键岗位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申报排查,将亲属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亲属以独资、合资、入股、承包、租赁等形式所办的企业或组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形除外),亲属委托他人代持、匿名投资或者挂靠其他单位的企业等6种情形列入申报事项范围,对申报事项全覆盖核实,对有关业务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核查研判,在此基础上印发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禁止集团
5、各单位与领导人员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源头上防止以权谋私、利益输送问题发生。执纪实践中,我们严肃查处了个别管理人员通过亲友挂名等“影子股东”方式违规输送利益,以及利用职权违规与配偶所办或持有股份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等“靠企吃企”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完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是对从严管党治党经验的总结吸收,充分体现了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有利于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有利于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为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提供纪律保障。三是条例进一步完善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接受聘用行为的处分规定
6、。一直以来,党内法规对党员领导干部退(离)休后接受聘用任职行为有着严格要求和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仍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退而不休,“发挥余热”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利用自己在职时积累的人脉优势或影响力,为任职企业谋取利益,自己也获得相应“好处”。条例第一百零五条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聘用或者个人从事营利活动的情形,新增两处“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禁止从业范围,为依规依纪查处该行为提供了更加明确的依据。这一修改有利于防止党员在临近退休时搞
7、“逃逸式离职、退(离)休后搞“期权式腐败”等问题,进一步增强离职或者退(离)休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永葆“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政治本色。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中航集团实际,应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加大条例宣传阐释力度,推动集团广大党员时刻绷紧遵规守纪之弦。在抓好集中性纪律教育时,特别针对“八小时外”违法犯罪问题,结合酒驾醉驾、涉黄涉赌涉毒等典型案例,把相关纪法衔接条款和处分后果讲清讲透,强化以案释纪、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二是紧盯“关键少数”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特别是对党员领
8、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背后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是加强关键节点的纪律提醒。比如在退休或者离职前的谈话中,结合条例相关条款,及时提醒退休或者离职后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督促党员干部退休或者离职后也要严守廉洁纪律。坚持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扁一治国先治党,治党必从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针对当前管党治党实践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正面回应,条例在政治、组织纪律、纪律、工作、群众、生活等六大纪律均有新增或调整了相关条款,体现了我们党的实事求是和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新修订的
9、条例出台,为全体党员干部划出了不能跨越的“禁区”和不能触及的“红线”,也为党员的管理和问责提供了更科学全面的依据。结合自身的岗位,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条例学习和贯彻。一是认真学习,熟悉条例最新规定。“打铁自身必须硬”,对自身要提高站位和要求,作为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要成为学习宣传贯彻的先锋,切实提高自身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二是遵章守纪,完善内部纪检机制。纪检监察是企业内部反腐和防腐的“哨兵”,要借鉴条例修订的思路和方法,不断完善内部纪检机制,探索和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腐机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
10、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公司上下形成遵从制度、遵守规矩的良好氛围。三是做好宣传,传达条例最新的要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注重思想引领,突出警示教育,要深度结合企业当前开展的微腐败整治工作,认真收集汇编身边的案例,组织开展各类型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党员和广大员工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四是抓好监督,履行好纪检岗位职责。条例作为党内政治生活重要的规范文件,对于规范党员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熟读条例并作为行为的戒尺,要对照新规定,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加强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增强政
11、治意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条例的有效落实。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使命引领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把党的纪律建设的最新成果法规化,适应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制度利器,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经常性工作,是各级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党校教育的重大使命。一、深化思想认识,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此次条例修订,从顶层制度设计方面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将党的纪律建设
12、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制度化、法规化,进一步突出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必将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体现了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此次修订是将纪律创新成果以法规形式固化,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透射出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鲜明特征。二是体现了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强决心。这次修订仅隔三年,在党内法规建设上并不多见,紧紧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释放出党中央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三是体现了以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的鲜明导向。这次修订最突出的特色就是把政治
13、纪律置于首位,提高到一个新高度,彰显出以政治纪律带动其它纪律的鲜明导向,推进了党的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高度融合统一。二、领会精神实质,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条例突出强调了“两个坚决维护”和“四个意识”,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一要把两个坚决维护作为铁的纪律。只有把“两个坚决维护“作为铁的纪律,全体党员在遵守纪律规矩的过程中,才能更加自觉地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二要把两个坚决维护作为政治原则。“两个坚决维护”是“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要作为政治原则来遵守,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要把两个坚
14、决维护作为行为)隹则。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既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又做落实上的“行动派”,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向党中央看齐、对标对表。三、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条例要求检视行为校准方向条例修订突出问题导向,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注重克服和纠正现实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真正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通过深入学习,自觉对照条例检视行为校准方向。一要对照检视自己是否存在放松纪律的意识。要把条例作为一把尺子,衡量思想,检验行为,唤醒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二要对照检视自己是否存在忽视新要求的行为。要对照条例要求审视自己,加强政德修养,砥砺清廉操守,保持一身正气
15、,做到行端影直、行稳致远。三要对照检视自己是否存在不敢同违纪行为斗争的现象。领导干部的行为在党内和社会具有引领的作用,只有对于这些违纪行为敢于发声、敢于抵制、敢于斗争,才能以正压邪,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四、坚持培元固本,扎实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党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要发挥教育的正本清源、固本铸魂作用,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经常性工作来抓,持续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全覆盖。一要深化理论武装。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专题和干部培训课程,作为各级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党校要把条例学习作为主业主课重
16、要内容,切实推动条例入脑入心。二要强化思想引领。贯彻落实好条例,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不折不扣遵守条例,在熟悉掌握党纪规定的基础上,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党校要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前瞻性课题研究,积极为加强党的建设建言献策。三要切实改进作风。结合贯彻落实条例,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深化作风整顿,以作风整顿成效固化条例制度成果;从“领导干部严”向“普通党员严”推进;从集中整治“四风”向全面正风肃纪拓展。党校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严肃校规校纪、端正校风学风,使党校真正成为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纯洁作风的“净化器”,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红色学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