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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市政府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2、。市委依法治市委出台本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上海建设的意见,建立本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本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系列巡讲200余场。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做好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专题学习会、法治双月论坛、培训班、读书班等形式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二)持续统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本市各区参加
3、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遴选推荐3个候选地区和6个候选单项。公开发布本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定实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开展法治上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推进落实本市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意见,部分市级部门探索将述法主体拓展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述法会议。首次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评估清理,并按规定推进修改废止工作。(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市政府工作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
4、议及专题调研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市委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听取本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2023年3月20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席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202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了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订、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要点、“一网通办“、行政审批改革、城市数字化转型、重大行政决策、政务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等重点工作汇报,并审议了相关制度文件。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一)加强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
5、中心工作法治保障一是加强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推动出台上海市健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引领带动全市生态环保法治建设;推动出台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发展若干规定,进一步推进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建设;推动出台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标准化创新发展若干规定,推动将浦东新区打造成为我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发展和治理的功能高地。制定9部浦东新区管理措施,有力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同时,深入总结浦东新区法规创制性立法经验,制定关于完善市政府提交议案的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工作机制的意见,更好助力制度型开放。二是加强临港新片区建设法治保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积极参与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工作,并推动浦东新区法规在
6、临港新片区全域适用。促进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大韩商事仲裁院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发起设立全国首家登记制调解组织,已有70家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1个国际组织签约入驻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三是加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法治保障。推动修改出台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制定实施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工作意见、促进本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及配套政策,健全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提供系统性制度保障。四是加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推进区域协同立法,沪苏浙三地有关部门会同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共同推动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
7、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起草、审议工作,固化深化示范区成立四年来的制度创新成果。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跨省业务属地远程受理、企业群众就近政务窗口办理;至2023年年底,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累计达8.6亿条。推进区域执法标准逐步统一,沪苏浙皖四地有关部门共同制定长三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标准,联合印发长三角城市管理执法协作工作办法、长三角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合作协议及配套细则等。加快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建设,已有81家法律和泛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四地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签署并实施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共同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合作重点项目。
8、五是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持续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立法保障。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本市优化营商环境6.0版行动方案,提出并推进落实27大项208小项改革任务举措。市经济信息化委启动惠企政策清单编制工作,并牵头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部分领域试点应用“检查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创新推行经营主体以一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23个执法领域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在国内率先上线“合规一码通服务,至2023年年底,共出具专用信用报告16297份,可替代证明超28万份。优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机制,累计超40.2万
9、件行政事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减少市民、企业开证明80万余次。市经济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务、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出17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全市已出台覆盖26个执法领域的清单共计35份,累计61.8万余家企业受益,减免罚款金额约8.76亿兀。(二)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推出41个市级重点“一件事。打造全流程一体化智慧好办服务,推进超200项高频事项全流程一体化服务优化;打造“网购型客服体验,超350项高频事项开通“线上专业人工帮办”。构建“15分钟政务服务圈”,推进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建设,上线事项1
10、212项,累计提供服务超893万次。创新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服务模式,聚焦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将原政策和服务兑现的4个环节优化为“企业和群众意愿确认、部门兑现”2个环节,真正做到“零材料、零跑动”,市区两级累计推出296项政策服务免申即享,惠及企业群众超1422万家(人)。不断夯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有力推动服务改进优化。“一网通办改革实施5年来z实名注册个人用户超8198万,法人用户超347万,接入事项3696项,累计办件量超4.5亿件,2023年日均办件量超43万件,实际办件网办率从不足20%提升至80%以上,“好差评”好评率达99.94%o二是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动态调整档案、商务
11、、规划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155项权责事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本轮机构改革部署,全面梳理本市承担行政执法职能事业单位情况,研究制定调整优化工作方案。编制公布覆盖市、区、街镇三级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及各区清单,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组织开展行政备案事项规范清理工作,制定本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持续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形成全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二版),制定改革工作指引。三是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形成本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清单(2023年版)并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动态管理,在零售药店、机动车检验等行业领
12、域启动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在市场监管领域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扎实推进智慧监管“,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等领域推行以数据监测、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四是大力推动数据发展工作。深化“随申码”应用拓展,优化个人服务,在政务服务、看病就医、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场景提供“一码服务”体验随申码”累计使用超189.2亿次;强化为企服务,拓展136个应用场景,提供法人办事、执法监督、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政策精准送达等,一码办理,服务。出台本市公共数据共享实施办法,建立以应用场景为核心的便捷共享机制。建设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推动公共
13、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利用。(三)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不断提升政府立法质效。制定实施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4件,立、改、废政府规章40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不断优化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全年共59件次法规规章项目征求联系点意见,收到965条反馈意见,采纳或部分采纳90条。二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为加快推进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推动出台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设计。推动出台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促进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
14、发展。推动出台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为提升土壤污染治理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出台上海市种子条例,保障种业安全,促进农业发展。推动出台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范和加强本市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推动出台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彰显上海温度和城市精神。此外,还制定出台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改公布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修改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规章,进一步加强各领域立法供给。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各类文件和协议合法性审核271件、其他法律事务288件,完成市政府部门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94件
15、。制定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细化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评估、清理、监督、考核等全流程工作要求。巩固深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实行公平竞争三级审查。(四)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一是持续优化全市应急指挥体系。制定工作方案优化完善全市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指挥协调、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四项基本职能,强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建设。二是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和主体责任。强化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16、建立本市首份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明确新能源、新业态、平台经济、环保设施、功能园区等10余个行业领域部门监管职责。制定进一步强化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推动全面落实上位法有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变更管理、事故整改措施等方面的新要求。三是有序推进年度综合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实施“沪应-2023”综合应急演练、城市灾害事故综合救援、房屋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综合演练、央企和属地联合应急演练、红色建筑防灭火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演练等,全面拉动本市121支专业应急队伍和13支社会应急力量共8000余人、500余辆(艘)车船装备,提升救援实战能力。(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彳亍动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