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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改革专项督察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报告市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对改革专项督察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后,我院院领导高度重视,对照督察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在本地区本系统认真开展了对照检查并进行了整改,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对照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务实重行落实整改工作(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整改通知后,我院院领导高度重视,于10月29日召开了整改工作布置会,将省委政法委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开展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专项督察发现的五个方面问题分类落实到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并阶段性调度整改
2、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市中院成立了以副院长鲍滨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部、监察室、立案庭、审管办、研究室、技术处等部门负责监督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部门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对照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对照检查情况及整改措施(一)关于权责配置不明晰的问题1.关于有的法官不敢担责,对一些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案件,由于信访压力或者其他原因,也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甚至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措施:审判管理办公室将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委员会运行
3、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监管把关,对于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无明显争议的案件,不予批准提交审委会讨论。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审管办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关于司法辅助人员责任不清晰,一些司法辅助人员认为有些法官承担审核把关责任而“小错不断”的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措施:加强司法辅助人员监管,对辅助人员给予一定的奖惩措施,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于因工作态度经常性出现差错的人员,坚决予以辞退。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审管办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二)关于领导干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1 .关于部分院庭长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对履行监管职责精力不足、热情不高的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措施
4、:加强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事中监督,利用上级法院审判E管理平台,调动院庭长履行监管职责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通过四类案件事中监管平台,使院庭长对上述案件的监管有据可查、全程留痕。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审管办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 .关于“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专题学习,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二是做到了分管部门工作调度部署会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三)关于加强案
5、件监督管理力度有限的问题1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对干警的监管还有盲区的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市纪委市监委和市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了我院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院公职人员(含聘用制人员)自查是否正在相关问题,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中全院223人均为零报告;此后,又根据市纪委的要求,对63名零报告县级干部及重点风险岗位中层干部个人身份信息情况统计,由市纪委对相关人员是否有违行为进行核实。开展该项专项整治行动,对全院干警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隐患进行全面查摆,加强了对全院干警的进一步监
6、管。二是根据最高院、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了我市法院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开展整治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目前正在进行自查自纠阶段。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监察室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 .关于案件分配机制仍需完善,有的法院采取由速裁团队自行挑选案件的方式,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的风险漏洞的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措施:一是10月底完成了排查摸底工作,了解到各法院基本都采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模式。二是针对个别法院存在由速裁庭室优先选案的方式,可能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的风险漏洞的问题。我院立案庭已确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模式原则,即首先
7、,繁简分流,根据案件的繁简程度来分案,做到简案速裁快审、繁案精审,速裁庭内部系统随机分案。然后,特殊专业类型案件由专业庭来审理,庭室内系统随机分案。再次,派出法庭就近审理区域类案件。最后,由系统设定分案系数后,随机分案,尽量减少人为选择案件的风险。同时针对系统分案中存在的对于系列案、简案与繁案识别的问题,我院立案庭也积极与技术处对接,务必做到科学、合理、高效的分案。三是11月底之前,由中院立案庭对各法院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法院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立案庭整改时限:11月底,并长期坚持3,关于智能化监管水平有待提高,需继续推广完善智能化监管平台应用的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措施:一是
8、明确平台强制使用规则。印发司法风险动态防控系统管理使用办法,规范承办法官、院庭长、纪检监察部门平台使用方式。对不按规定处理清廉司法系统警示风险提示、通报后仍整改不力的责任人员,以及对管理监督对象的廉政风险节点不提醒、不处置的院庭长、纪检监察人员,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采取约谈、批评等手段督促改正。二是建立专人专题数据分析制度。强化庭室主体责任,每庭室设一名廉政监察员,对平台运营使用和廉情动态变化进行梳理分析,确保建成“情况明、数据准、可监控”的数据库,切实发挥风险防控作用。三是注重建章立制,推进风险防控成果转化。梳理分析清廉司法系统运行中反映出的风险点类别,形成风险点台账,并制定完善有针对性的监督
9、管理制度机制,着力提升风险防控制度化、常态化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针对全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审管办及监察室有关人员举办司法风险动态防控系统专题培训会。印发操作手册,供相关人员查阅。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技术处整改时限:年底前完成(四)关于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1.关于执行“三个规定”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了“三个规定”学习宣传力度。及时将省高院制定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转发给了各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全市法院均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平台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在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三个
10、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二是多次在党组会、院务会、中心组学习会上强调要强化领导自律意识,院班子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同时,通过制定我院“四类案件”事中监管实施细则,明确了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避免了过去院庭长不愿管、不敢管、不知道怎么管的情形。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监察室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关于一些信访当事人反映个别干警中存在工作作风不实、违规办案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活动,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方面加强司法作风教育整治工作。二是经报院领导同意,在全院开展对干警在办公室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开展专项督察,凡
11、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定期予以通报,并与个人绩效奖发放和个人、部门的评先评优予以挂勾。经与技术处协调,已把全院的监控视频接入到驻院纪检组和监察室相关同志电脑上,随时随机抽查接待当事人情况,把该打的“板子”打下去、打到位,真正做到从严从重追责问责。目前为此,未发现在办公室违规接待当事人等情况。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监察室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五)关于相关配套改革有待深化的问题1.关于人员分类管理不到位,有的法院员额计划前期过度使用,队伍年龄老化、学历层次偏低的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措施:针对基层法院员额法官年龄结构断层问题,严格按照员额法官遴选程序,打破论资排辈,积极动员、鼓励年轻干警参加员额法
12、官遴选,通过笔试和面试等程序,真正将有学历、有能力的优秀年轻干警遴选到员额法官的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员额法官年龄结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政治部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关于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流动性很大的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措施:一是严把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入口,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考评聘用制书记员的综合素质,招聘一批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书记员,同时,也需将其家庭、年龄、地域等稳定性因素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二是坚定书记员队伍职业化信念,在财政允许范围内,提高书记员的待遇,加强法院人文关怀,提高其幸福感和归属感;三是严格落实书记员转任制度、合同制管理度,加强书记员队伍培训I,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责
13、任意识,保障书记员队伍稳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政治部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加强司法制约监督改革建议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安排,加快构建与新型司法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政治建设,坚决抵制西方“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结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对干警的正反典型教育,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促进养成在制约监督中行使职权的习惯。(二)切实担起责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项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
14、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建设,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近年来省市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汲取教训,自警自省,坚决做到不踩“红线”,不碰“底线”,当政治上的“明白人”。充分运用审务督察、专项检查、司法巡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方式,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三)严格落实要求将厘清违法审判责任与一般工作瑕疵界限,配套建立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将审判瑕疵责任作为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将业绩评价作为法官任职、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和员额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实现评价机制与员额退出机制、惩戒机制、激励机制的有效衔接。完善法官惩戒制度,特别是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研究相对独立于党纪政纪处分的法官惩戒事由及措施,完善法官违法审判责任惩戒程序与监察委员会监察程序的衔接机制,实现依法严肃追责与加强履职保障相统一。(四)深化配套改革在巩固落实现有改革成果基础上,要按照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相统一的改革方法论要求,为司法责任制改革举措提供精细化的配套和保障。统筹协调各项改革举措相互配合、相互协同,补齐配套短板,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要在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完善制度细节,解决司法责任制运行过程中的配套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