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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林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3篇)山林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精选3篇)山林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篇1甲方:厦门一公司乙方:厦门y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的林权及相关权益;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转让标的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
2、权,承包期限;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付清;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元支付,并于每年月日前按年支付。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
4、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五、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七、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厦门一公司(盖章)乙方:厦门y公司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5、山林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篇2甲方:乙方:为了九天玄女文化生态旅游区的顺利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卧龙镇青山村娘娘洞周边山地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山地面积、座落地点及四周边界1、甲方将卧龙镇青山村娘娘洞周边山地全部承包给乙方(含山地、林地、荒地、坡地等)。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附1:100OOO承包山地红线图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三、山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1、山地承包金的确认双方商定,山地承包金每年元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
6、转让费的确认(1)甲方同意将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万元。(2)甲乙同意将合同范围内的自留山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元。3、付款方式(1)林木资产及自留山的转让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2)自年起每年度的山地承包金元,乙方应于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甲方发包的山地必须权属清楚,无纠纷,没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山地的使用权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乙方。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
7、镇政府批准,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3、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山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4、全面负责解决山地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5、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7、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
8、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告知村民上山标明所属的无明显标记的坟地,否则,乙方不负担在耕作中意外损毁坟地的责任。9、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1()、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山地交给乙方经营。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山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4、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山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5、承包期间,乙方有权
9、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7、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山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8、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9、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10、除缴纳承包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间,如上级有拨给营林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
10、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4、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八、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2、承包期间,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3、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
11、、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违约年限计算土地承包金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九、甲方于年月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解决。十三、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由镇政府存档。甲方(公章
12、):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一年月一日年一月日山林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篇3转让方(甲方):武汉吴家山市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方(乙方):合同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转让吴家山“北冰洋城市广场”(以下简称本项目)商铺经营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详细信息甲方:武汉吴家山市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东西湖区吴家山市场路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住所(址):通信地址:国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国籍::住所(t)::由P编;联系
13、电话:第一章项目概况、现状及签约流程第一条项目背景北冰洋城市广场是吴家山市场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与东西湖区政府共同联合开发的东西湖首家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大型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北冰洋城市场广位于吴家山东吴大道与四明路交汇处,东临规划路,南邻吴南花园,西接四明路,北靠规划中的步行街,地理位置优越,人气兴旺,交通便利。项目总占地9千余方,总建面4.3万方,地下2层,地上9层。是东西湖首家集购物、娱乐、餐饮、休闲一站式综合购物中心。第二条签约流程1、甲方唯一营销场所位于本项目内,乙方需自行前往洽谈转让事宜。除此以外,甲方未设任何其他营销地点,开展营销活动,乙方对此需留意。2、甲方营销人
14、员按照法律有关明示义务的规定,向乙方全面介绍项目及拟转让标的状况并详细解释本合同条款。3、乙方与甲方营销部门就合同项逐条约定明晰后,由乙方在合同上签章,甲方营销部门将乙方已签章的合同送至甲方法律事务部审核,法律事务部在经审核无误的合同上签章并退还营销部门后通知乙方前来领,整个流程应在7日内完成。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予以认可。第三条签约承诺乙方自愿与甲方签约,并做出签约承诺:在合同履行期内,完全了解并承认有关项目、权利、转让、合同等一切相关问题的合法性;以签署本合同的行为,认可甲方已按法律规定完全履行明示义务;承诺服从本项目整体物业、管理公司规定,且经营的品牌类别符合整体规划方案布局;承诺服从本项
15、目半数以上(“半数”系指经营面积超过项目总经营面积一半)权利人的共同意志;保证不因自己的行为损害甲方、产权方或任意第三方(含本项目共同利益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乙方自愿接受并承诺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指定的经营管理公司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并共同维护北冰洋城市广场整体经营。第二章转让标的、支付、期限及用途第四条本合同转让标的为:本项目层区号商铺的经营使用权。该商铺建筑面积平米。(具体商铺位置见附件一)第五条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标的交付乙方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见附件二)。第六条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确认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全额支付房款后,次日本合同起算收益。第七条转让期限:限于我国合同法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本合同租赁使用权期限为18年;从201_年月一日起开始计算,后续使用权年限与该宗土地的使用年限同步。第三章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第八条转让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