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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县建设考核,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竞争氛围,根据宜春市统一部署安排并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的目标,对标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系统思维,强化源头治理,实事求是、立行立改,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优化公共资
2、源交易领域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快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努力把建设成为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县(市)。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操纵招标、虚假招标、规避招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促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各环节信息化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更加规范透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向上向好。三、整治范围和内容对全市范围内2017年1
3、月1日一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招投标(含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政府采购(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土地矿产公开出让拍卖项目全部纳入整治范围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一)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等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1、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2、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的。3、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的。(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1、招
4、标文件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2、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的;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的。3、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的。4、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的;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的。5、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
5、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的。(三)违法违规招标投标: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2、串通投标的。3、转包、违法分包的。4、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多边”工程的。5、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的。四、工作步骤从2022年3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集中6个月的时间组织实施。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4日)。召开全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印发工作方案。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系统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会议精神和工作方案要求,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周密抓好
6、实施。(二)全面摸排阶段(3月5日一4月25日)。各建设业主单位、采购单位梳理本单位自2017年以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情况,形成项目清单,并逐个进行自查自纠,项目清单于3月25日前、自查结果于4月20日前分别报所属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经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市发改委)汇总。公共资源交易具体牵头的行政监督部门对业主单位(采购单位)自查结果从公共资源交易文件编制、合同履约管理、事后监督检查、失信联合惩戒等环节进行集中梳理并抽查复核,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统一移送至小组办公室。(三)集中查处阶段(4月26日一8月20日)。由纪检监察
7、机关、公安机关、审计部门在全市范围抽调人员,分别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线索梳理、案件查办工作。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建立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一31日)。各部门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归纳梳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深挖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要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监督合力。五、相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
8、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日常性事务。各乡镇(街道、垦殖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发改、住建、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财政等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职责,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自然资源等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行业对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并要结合实际制定
9、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具体工作方案于3月日前报市小组办公室。三是强化协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计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的目标和重点,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效,强化治理合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治理工作。四是畅通信访渠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各类媒介资源,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五是加强督促指导。专项整治期间,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办、市政府办督查室将不定期派出督导组,明查暗访,对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纪委监察机关监督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对整治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部门点名通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