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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理州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规划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医药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方案(大政发(2017)24号)、健康大理2030规戈U纲要(大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州关于印发大理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卫发201781号)以及争创全国基层
2、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有关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州基层中医药工作,切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服务。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规划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州为契机,以利民惠民为宗旨,以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注重内涵、提升质量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使城乡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综合的中医药
3、服务,为实现大理跨越发展宏伟目标和健康大理建设目标打下坚实的中医药健康基础。工作原则:政府主导,行业落实;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二)总体目标。到2023年,建成以大理州中医医院为龙头,12县市中医医院为主体,13所县市综合医院及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室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服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人员配备更为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的目标。(三)具体目标。到2023年,州、县市两级中
4、医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大理州中医医院对辖区内县市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和技术帮扶作用进一步显现。每个县市中医医院至少建有3个以上中医重点专科或中医特色专科;在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馆的基础上实施提质增效工程,力争6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达到示范中医馆要求,能够规范开展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开展中医药服务,能规范开展5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力争在全州建成不少于120个示范中医室,起好示范样板带动作用;信息化得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5%
5、40%o1.至IJ2021年底,县乡村三级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80%的县市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信息化建设基本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100%县市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在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馆基础上力争2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达到示范中医馆建设要求。能够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力争建
6、成20个示范中医室,95%以上的村卫生室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信息化得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o2.至IJ2022年底,力争90%的县市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每个县市中医医院至少建有1个中医重点专科或中医特色专科。在IO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馆基础上示范中医馆建设达到40%以上。能够规范开展7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示范中医室建设达到70个,100%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IO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规范开展5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信
7、息化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至U30%35%o3.至IJ2023年底力争100%的县市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每个县市中医医院至少建有3个中医重点专科或中医特色专科。在IO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馆基础上示范中医馆建设达到60%以上,能够规范开展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示范中医室建设达到120个。10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规范开展5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信息化明显加强,建有一定数量的互联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5%40%o二.主要任务(一)
8、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1 .加强县市公立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大理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好举办县市中医医院的主体责任。力争全面完成现有未达标县市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到2023年,全州100%的县市中医医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且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2 .加强县市综合医院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县市综合医院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
9、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云卫中医发(201515号)要求,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县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云卫中医发(2016)9号)要求,加强县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到2023年,100%的县市综合医院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有条件的设置中医馆。3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硬件建设。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指南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
10、16)32号)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配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中医诊疗设备。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与开展中医业务相适应的简易中医诊疗设备。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云卫中医发201514号)要求,到2023年,在IO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馆基础上示范中医馆建设达到60%以上,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示范中医室建设达到120个。4 .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优先举办儿科、妇科、外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
11、中医诊所。鼓励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允许经综合考核合格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户籍所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一技之长诊所。允许取得云南省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在大理州执业注册后,可以以个人开业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二)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5 .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
12、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人才培养、聘用工作;继续加强乡村医生以黄帝内针为代表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培训,认真组织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和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规范管理使用工作。到2023年,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3%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至少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临床类别)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Io0%的乡村医生取得大理州基层卫生服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登记证,并能够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中
13、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6 .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到2023年,培养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20名,乡村两级黄帝内针技术骨干600名;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进行大专学历教育;每个县市中医医院建有1-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7 .加强基层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基层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其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将中医药纳入乡村
14、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必要内容。自2021年起,凡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人员,均须参加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8 .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在深化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通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完善职称评聘制度、提高人员工资待遇等措施,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开展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一体化管理,把单位人变为系统人,将人员岗位定在县市中医医院或乡镇卫生院,试行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定期轮岗,上下流动,推动人才资源下沉;
15、支持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中医药人员到基层开办中医个体诊所;白州名中医评选向基层中医药人员倾斜,将能看病、看得好、医德高尚、口碑好作为评选的关键指标。(三)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9 .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和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评估验收指标体系(试行)(2020版)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市中医医院中医重点专科和中医特色专科科室,进一步加强薄弱科室建设,强化中医诊疗技术水平。推广实施不少于30个病种中医诊疗方案,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服务能力达到云南省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标准(试行)要求。到2023年,100%的
16、县市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100%县市中医医院通过提质达标验收。加强县市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建成不少于2个中医重点专科或中医特色专科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着力建好县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医妇科、儿科,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服务能力以及健康问题保健指导和干预能力;在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通过组建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实施县乡村中医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10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