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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饰工程公司关于发放每月生活费及工资的若干规定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结合本工程规章制度,采取对每月发放生活费和工资结算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挂勾的办法,特作如下规定:1、各班组每月必须在月底25号到项目核算人员处申报核实月度工作量,由项目部核算签字认可。2、工作量核实后各班组必须到工地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签字。3、办齐上述手续后,由项目经理核定金额签字交财务发放。4、各班组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项目经理结算签字认可工作量。5、分部分项工程量结算出来后必须到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签字。(根据项目实际配备人员增减)6、办齐上述手续后到项目经理处按单价
2、核算金额,签字后交财务发放。7、上述事项应每月台票5日前办齐,如因工作未做好,未办齐有关手续,财务拒绝付款。8、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发放职工生活费。(1) 班组长每月领取生活费后,能及时发放给施工人员,且没有任何人员到项目部投诉者,由班组长领取并发放给施工人员。发放施工工人生活费要实名签字,留项目部一份备查。(2) 班组长每月领取生活费后,若不及时发放或克扣施工人员生活费,只要有到项目部投诉者,项目部收回相关班组长的生活费发放权利,由项目部直接发放到相关施工人员,原则上每人每天不少于20元,每月30号发放,工人持身份证到项目财会处领取。上述规定希望各班组遵照执行,以延误发放工资。某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二0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