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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慧停车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工程名称:XX智慧停车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甲方:A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B科技有限公司X省分公司丙方:C门控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签订地点:X根据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三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义务、权利,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定义1.1 ”甲方”指A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拥有经营全县范围内公共停车位/场10年的收费运营权的项目实施机构。1.2 乙方”指B科技有限公司X省分公司,系本项目承建方。1.3 ”丙方”指C门控设备有限公司,系本项目的投资方、运营管理方。1.
2、4 “甲方驻工地代表”指甲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1.5 “乙方驻工地代表”指乙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1.6 “丙方驻工地代表”指丙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1.7 “合同价款”指合同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具体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1.8 “工期”指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的工期。1.9 “开工日期”指合同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1.10 “竣工日期”指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1.11 “施工场地”指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规定的场地。1.12 “书面形式”指根据工程期间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
3、、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1.13 “乙方”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服务,“丙方”承担本项目的投资,本项目的运营权和设备所有权在运营期内归丙方所有,运营期结束后,本项目的运营权和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丙方或丙方指定的运营公司负责对本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第二章工程内容及受托范围2.1 工程内容:定制化开发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收费员PDA软件、手机端车主软件、智慧城市基座等,详细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2.2 受托范围: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方案设计、材料及辅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2.3 受托方式:采取合同价一次性全包,即: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差价及各系统的工艺设计,并达到甲方
4、要求,若因甲方功能要求发生的重大变更造成价格超过总金额的10%将以补充协议形式办理。第三章施工组织和工期本受托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即开工;工程竣工日期为:书面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设施设备的建设、安装、调试并交付于运营方管理使用。3.1 进度计划。乙方应在进场施工12_个工作日内将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3.2
5、开工和延期开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日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原因。甲方代表应在收到延期文件后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形式同意后,乙方可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3.3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
6、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乙方停工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停工是由于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责任。3.4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双方应对工期做出调整:3.4.1 甲方在开工日期前3天,未提供设计方案或开工条件或其他施工基本条件不符合开工要求,影响乙方进场施工。3.4.2 不属合同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增减和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3.4.3 甲方书面通知的计划工期改变;3.4.4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
7、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3.4.5 甲方现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相关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3.4.6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4.7 不可抗力。3.5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提前竣工具体执行文件。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具体执行文件包括:(1)提前的时间;(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4)甲方承担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第四章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4.1 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壹拾捌万元整(RMB)14180000
8、.00元(含税,税率为6%,固定总价)。4.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双方协议一致可以调整本合同造价:4.2.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总工程量增减超过总金额的10%,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工程价款变更增减;总工程量增减不超过总金额的10%,增减部分按实际工程量结算。42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4.2.3 具体协议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发生以上情况时,乙方可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附有详细估算和甲方的指示)及时报送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报告后5口内做出决定,逾期未做决定的,视为同意此调整方案。4.3 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工程发生的任何直接费用及与
9、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如税金)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4.4 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为3期付款:第1期:合同签订并丙方收到乙方发票30个工作日内,丙方通过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伍万肆仟元整(4254000.00元)(乙方向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2期:项目进度完成80%后,在丙方收到乙方发票30个工作日内,丙方通过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大写)伍佰陆拾柒万贰仟元整(5672000.00元)(乙方向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3期:项目验收通过后,在丙方收到乙方发票30个工作日内,丙方通过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10、即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伍万肆仟元整(4254000.00元)(乙方向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 乙方不负责此项目合同以外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费用和服务;如遇到必须增加的设备和材料,需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设计变更,乙方根据确认后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采购、服务,甲方按照设计变更追加此部分费用。第五章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5.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除检查检验出不合格情况外,甲方应承担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经济
11、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5.2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5.3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向双方商定的质量监督部门申请裁决。5.4 验收和重新检验。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量后,整理齐全验收资料后可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和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申请后1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若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和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
12、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验收后,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六章工程保修6.1 乙方自工程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对本工程负责维修保养。6.2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具体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验收证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6.3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及时派人修理。6.4 保修期结束后,丙方在运营期间承担对项目软硬件资产进行维保的费用。第七章职责范围7.1 除本合同另有其它规定外,甲方的职责包括:7.1.1 负责提供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等条
13、件。7.1.2 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的有关情况,以便乙方进行施工工作。帮助乙方、丙方争取项目实施运营必要的管理、审批、授权、税收优惠、投资鼓励、政府补贴等政策。7.1.3 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设计图纸、施工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事宜。7.1.4 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7.1.5 按时组织工程验收。7.1.6 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工程实施管理协调会议。7.1.7 负责乙方验收移交后的成品保护。7.1.8 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确认乙方建设的“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为唯一的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甲方负责将本项目共同
14、停车位/场10年的收费运营权唯一授权丙方经营文件的出具,合规合法;在丙方运营期内,甲方不再自营或与任何其它方合作运营、授权运营等。7.1.9 甲方负责协调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要求社会停车场(含小区停车场)将停车场位置、泊位数量、余位信息、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入“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停车费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被微信、支付宝等扣除相应渠道费后,直接入统一的智慧停车平台,平台应在收到款项后每笔通过其清分系统向停车场业主或其他权利人支付相应款项,实现路内、路外停车数据的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壁垒,让消费者停车更便捷。7.1.10 甲方负责配合丙方处理抗交停车费,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如:发改、交
15、警,城管等)制定严格的违章停车处罚政策和建立完善的停车征信体系,调整和完善停车管理办法,违停抓拍数据与交警平台对接,实现公安交警联动,将违章停车纳入交通违法处理,负责追缴逃费、清理长期停放车辆等。引导车主规范停车,治理乱停车现象。7.1.11 甲方在丙方发生未按约定支付项目建设资金、因非法收费运营或运营不善导致群众大量合理投诉而产生的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情等问题,影响本合作项目正常开展时,有权要求丙方限期整改。若丙方整改无效,甲方有权牵头解除三方合作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找到投资方继续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和运营,确保本项目合作正常开展。7.2 除本合同另有其它规定外,乙方的职责包括:7.2.1 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并严格执行。722指派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工程实施管理协调会议,并代表乙方做出决定。7.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责任。7.2.4 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单位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垃圾。7.2.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7.2.6 工程未经验收、交付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