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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保障各意向受让方顺利有序到现场踏勘,同时维护转让方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特制订本规定,各意向受让方须经过相关许可,并服从转让方现场人员的指挥与安排,遵守以下现场踏勘纪律:1 .意向受让方须通过向(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申请。申请经许可后在转让方安排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待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2 .意向受让方代表人提出申请及现场踏勘时,需提交踏勘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让方主体资格资质文件、踏勘确认书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传真和电子邮件)。3 .踏勘时须遵守现场要求,按照现场指导人员安排的时间、地点和顺序进行踏勘。不得夹带任何现场物资出场。4 .踏勘时须服从转让方
2、人员的指导和陪同,禁止脱离现场指导人员视线范围,私自进入其它场所或空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5 .禁止与周边居民或转让方其他人员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6 .意向受让方踏勘现场时,若有拍摄需求,必须经转让方同意。未经批准私自拍摄的,转让方有权删除拍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 .意向受让方必须遵守分配的踏勘时间,并在安排的时间内,自行前往踏勘,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私下相互邀约、与其他意向受让方一同前往现场踏勘。8 .意向受让方对现场踏勘了解的情况负有保密义务。9 .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需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3、在交易所报名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10 .意向受让方经现场踏勘并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签订交易合同之前,转让方不再接受最终受让方提出的踏勘申请。项目名称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废旧积压物资处置项目项目地点转让方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意向受让方单位名称联系人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踏勘说明拍摄要求参与人员名单意向受让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注:人员名单需注明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意向受让方申请现场踏勘前,须预先了解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现场踏勘管理规定,并承诺自觉遵守该管理办法
4、。凡提出该项目现场踏勘申请的意向受让方,均视为同意并遵守该管理规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公司现委托(身份证号:),作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参加踏勘活动,委托期限自2023年月日起至2023年月日止。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委托人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予以认可。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023年月曰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我公司于2023年月日,对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废旧积压物资处置项目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我公司对转让方挂牌处置的资产实物现场情况都进行过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的各方面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包括受让后进行拆除作业的环境和安全风险)。转让方:(盖章)签字:年 月日意向受让方(踏勘人):(盖章)签字:年月日注:(1)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式两份。意向受让方携带盖章原件赴现场踏勘,踏勘后转让方盖章确认;(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交易所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