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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十项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道安办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能力和水平,特制定以下措施:一、强化道安工作组织领导。县、乡两级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辖区道安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道安办主任会议,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部署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每月召开一次道安办人员工作例会,研究讨论具体业务工作,推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增进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县道安办责任单位:县道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二、强化道安专业队伍力量
2、建设。县、两级道安办从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公路事业分中心、城建中心等重要成员单位相应抽调专业力量,实行全脱产集中办公;各有关单位要全力支持,选派业务骨干到道安办工作。道安办每年对抽调人员表现进行鉴定,报送派出单位;派出单位在开展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对道安办鉴定为优秀的干部,优先作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对无法胜任道安工作的人员,及时反馈给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重新选派精干人员进行替换。同时,抽调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专业人员,组建一支稳定、专业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队伍,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的主导决策、引领实战和指导防范水平。牵头单位:县道安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
3、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公路事业分中心、城建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三、强化道安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县、乡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道安工作资金保障,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研究制定我县道路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和交通安全劝导员补助资金使用办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提高道安办公经费预算,由道安办统筹调配使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道安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四、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道路隐患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推动道路隐患“动态清零”,持续健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每年8月份,组织开
4、展一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集中排查,梳理一批重点隐患路段,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类,推动分别纳入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每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牵头单位:县道安办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应急局、林业局、城建中心,公路事业分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五、强化专项领域源头安全监管。每季度深入重点运输企业以及二、三轮车销售和维修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渣土车、校车、拖拉机、农村“五小车辆”等重点车辆管理,建立健全车辆准入办法、注册登记、营运管理、平台建设等制度,确保“两客一危”车
5、辆检验率、报废率保持在99%以上。持续强化“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外卖、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管理和警示教育,确保重点驾驶人年度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不低于99%,外卖、快递骑手佩戴头盔率达100%。进一步规范共享电动单车市场管理,实现共享电动单车安全头盔配备率100%;推行人脸识别技术,实名注册取车,杜绝未满16岁人员开启和使用共享电动单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城建中心、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六、强化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整治。加强分析研判,结合不同时期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易肇事易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违法特点
6、,有针对性地开展酒醉驾、货车超限超载、拖拉机、渣土车、两轮车、三轮车、殡葬服务车辆、租赁车辆以及校园周边、农村交通违法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实现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对事故预防薄弱地区,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推动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城建中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七、强化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普通国省道交警执法站、乡镇片区交警中队建设与应用;推进公路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改造,增加视频监控图像存储、回放、查证、剪辑功能,实现与公安、交通、城建指挥平台的集成、融通,实现无缝对
7、接;推进重点车辆联控,实现“两客一危”、校车、渣土车及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100%,“两客一危”及校车上线率、轨迹完整率和数据合格率均达95%以上。强化基础平台的共建共享、基础数据的共享融合,提高交通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完善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制度,形成部门执法监管、企业自律监管模式,实现监控平台对重点车辆运行轨迹实时监管,对交通违法行为提前预警,并作为公安交警部门处罚依据;持续推进我县公路科技治超应用能力和水平,及时完成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在省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备案工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建中心责任单位:银保监,各乡(镇)人民政府八、强化交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每年
8、全县举办二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应急处置、重大事件交通管制、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应急演练,各乡(镇)三年内实现演练全覆盖;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指导,每年县、乡两级各举办不少于一场的应急救援培训;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及时修订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恶劣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因恶劣天气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隐患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县道安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应急局、文旅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九、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每月落实交通安全宣传“七进”、逢八集中宣传日等活动,全面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
9、,每年必须完成“三个百分百”,即进乡镇行政村100%、进客货运输企业100%、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100%O落实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保证每年每所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课不少于4个课时;每学期分批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前往市、县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体验学习一次;积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实效,实现“小手”拉“大手”,通过全媒体平台,定期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带动家长共同遵守交通安全。全面启动农村劝导站,组织劝导员每月开展一次农村集中大劝导活动。牵头单位:县道安办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十、强化道安工作督导考评问效。每年制定完善年度考评细则,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道安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等考评重要依据。每年评选一批道安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提交县政府研究后进行表扬表彰;对工作开展成效不明显或工作推动不力,经督促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视情予以通报、警示、督办、约谈。牵头单位:县道安办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文明办,安办等县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